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吏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年。
乙亥。
四月。
己未。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據莫爾渾奏、總管赤倫禀稱、伊等至汗哈屯地方。
谕令彼處烏梁海投誠。
果勒卓輝衆宰桑等、俱欲歸順。
惟布珠庫、猶豫不降等語。
果勒卓輝衆宰桑等、皆願投降。
彼布珠庫一人。
亦何能為。
是以朕谕班第、阿睦爾撒納、俟得伊犁時。
着郡王青滾雜蔔、量派和托輝特兵丁、及續進之索倫兵丁。
帶領察達克赤倫、前往招降。
明白勸谕。
如伊等迎降。
仍令安居本處。
至布珠庫、情狀可惡。
雖來降亦不可受。
即令擒拏。
分與察達克赤倫車根等、作為屬下。
赤倫着往伊遊牧安息。
俟青滾雜蔔帶兵前進。
移咨關會時。
即馳赴所約地方。
赤倫此次行走可嘉。
着加恩賞副都統銜。
并于饷銀内支給五十兩。
○庚申。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谕軍機大臣等、前永常于帶往兵丁口糧内。
借支十日。
運赴薩喇勒前隊兵丁。
繼又請辦理一月口糧運往。
經朕明切降旨。
令其停止。
今又稱薩喇勒所領兵丁口糧。
止可供支至六月初旬。
今拟自哈密、至烏噜木齊、設立台站。
每台撥駝五百隻。
陸續運糧接濟。
永常全不知事理之輕重。
颠倒舛謬。
至于此極。
果應如此辦理。
上年即當豫備。
今明知成功甚速。
乃反為此急遽倉皇之态。
不但不合機宜。
且使軍前兵丁。
聞知此信。
反将帶往口糧。
不加撙節。
希冀多得。
勢所必有。
且永常身為将軍。
而刻刻以口糧不繼為言。
更足以搖動衆心。
所關匪細。
永常辦理乖謬。
毋論其事斷不可行。
即如永常所奏辦理。
恐亦不能如期運到也。
至茶葉一項。
乃蒙古所最需用者。
運送亦較輕便。
已令劉統勳派員運往。
俟運到時、薩喇勒酌量兵丁内、實需接濟之人。
即行賞給。
伊等或需用茶封。
或換易牲畜。
皆屬有益。
若無需接濟。
則留作平定伊犁後、賞給新來投降之人亦可。
着薩喇勒即遵旨辦理。
再從前永常将接濟口糧之處。
咨商薩喇勒等。
薩喇勒、紮拉豐阿、鄂容安、即應明白指示。
乃以前抵伊犁、及回至巴裡坤、兩月口糧。
尚不敷用之語。
含糊咨覆。
亦屬不合。
即如平定伊犁後。
将軍大臣官兵等、駐劄彼處。
亦豈有源源運糧接濟之理。
即應照朕前降谕旨。
将收取達瓦齊所有牲畜備用。
倘有不敷。
則以茶葉銀兩。
向厄魯特回子等換易口糧。
辦理分給。
現在運糧之事。
固無庸議及。
即大功告成後。
朕或遣侍衛官員、前往彼處。
或由彼處遣人進京。
均應照喀爾喀拏取烏拉例行。
斷無裹糧行走之理。
将此傳谕薩喇勒、俟到伊犁後。
會同班第、阿睦爾撒納等、入于應議事内妥協議奏。
○又谕曰、永常等摺奏、據薩喇勒咨、運到十日口糧。
已分給兵丁。
現在成功甚速。
所有續辦一月口糧不必再運。
即留于烏噜木齊地方。
俟徹兵時再行支給。
永常屢以接濟口糧為言。
經朕詳悉饬谕。
今薩喇勒以不須接濟咨覆。
果不出朕之所料。
愈見永常辦理乖謬。
看來永常不但不及薩喇勒。
且徒為薩喇勒所笑。
伊尚時時獨逞意見。
欲炫其長。
殊堪駭異。
嗣後毋得似此多事。
倘複蹈前轍。
朕必不為寬貸。
○貴州巡撫定長疏請、原任黔西州知州黃秉忠、崇祀名宦祠。
得旨、定長此本甚屬錯謬。
黃秉忠、乃黃廷桂之父。
計其宦黔以來。
六十餘載。
該州士民、身親見之者。
尚餘幾人。
今日之合詞陳請。
豈出輿情公論。
且果有遺愛在人。
何以久未題達。
明系因黃廷桂現任總督。
且又與貴州連界。
瞻徇市恩耳。
原本着發還。
定長着交部嚴加議處。
尋議定長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得旨、定長着革職。
從寬留任
○直隸總督方觀承疏報、霸昌、通永、熱河、三道屬、永平、保定、河間、天津、正定、宣化、六府屬、易州一州、乾隆十九年首墾荒地一百八十六頃有奇。
○以按察使銜吏部員外郎阿思哈、内閣侍讀學士阿桂、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辛酉。
吏部議準、廣西巡撫衛哲治議覆、前任廣西學政羅源漢奏稱、泗城甯明東蘭三學教官。
俱作調缺。
查三處均系煙瘴。
應準改為調缺。
三年俸滿。
徹回内地。
即以調補所遺之缺補用。
并加一級。
從之
○壬戌。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富勒赫奏稱、徐州蕭縣地方。
有順刀會名色。
每逢廟會集場。
壓寶打架。
酗酒誘賭。
臣前在河南布政使任内。
永城縣有此會名。
嚴行查禁。
今徐州與永城接壤。
又有此會名。
明系豫省竄入等語。
徐屬民情強悍。
匪案素多。
又與豫省接壤。
犬牙相錯之處。
尤易藏奸。
如富勒赫所奏順刀會一案。
雖經該縣拏獲。
審無結黨聚衆實迹。
然非嚴行查禁。
則棍徒結聚日多。
深足為地方之害。
而地方官奉行故事。
以為出境即可卸責。
遂至此省嚴禁。
即潛匿鄰疆。
輾轉蔓延。
豈能杜絕淨盡。
語雲、萌牙不折。
将尋斧柯。
奸匪潛滋。
慎毋輕忽。
可傳谕江蘇、安徽、河南、各省督撫。
嚴饬所屬。
将順刀會匪犯。
兩省關會。
協力查緝。
務盡根株。
不得稍存彼此。
嗣後有此等案犯。
均如此辦理。
倘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