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年乙亥夏四月甲辰朔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谕曰屠嘉正不勝按察使之任着降補貴州古州兵備道所遺貴州按察使員缺。
着崔應階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班第奏、擒獲厄魯特六人。
詢知巴朗、與烏梁海同在讷齊庫地方。
都噶爾在那木地方。
現在遣兵往擒。
西路并遣人前來通信班第等亦将四月望前後。
可至博羅搭拉之信。
通知西路。
兩路聲息交通。
噶勒藏多爾濟等人衆俱各前來投誠。
由此觀之。
仰荷上天默佑膚功必能迅奏。
前已降旨兩路将軍令将派出應來入觐人衆。
交紮拉豐阿、阿蘭泰、車淩等帶領。
由阿爾台前赴熱河。
着再傳谕兩路将軍、伊等兵抵伊犁。
将撫定準噶爾全部事宜。
部署略定。
即将應行入觐者。
派出前來。
如于八月初間即到。
值朕駐跸熱河時。
賜宴賞赉。
仍可令伊等扈從木蘭行圍。
倘時日不及。
則竟候朕木蘭回銮。
于十月初間。
至熱河陛見亦可。
班第等、即遵旨酌量定奪。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其安設台站事務。
已降旨令兆惠承辦。
即轉饬兆惠。
豫為妥協辦理。
○乙巳。
谕軍機大臣等、西北兩路将軍等、在外勸勞。
朕甚念之。
欲加恩賞賜食物。
路遠難緻。
及到彼處。
亦不可食。
奶餅猶可緻遠。
每路分賞四匣。
着傳谕阿睦爾撒納、薩喇勒、接到時。
自将軍以至在軍營大臣。
及新降大頭目人内。
俱行賞給。
俾沾朕惠。
再此次用兵。
荷蒙上天眷佑。
諸事俱屬順适。
此賞賜到時。
想大功必已告成。
朕甚望捷音也。
○兵部奏、發往閩省駐防官兵。
請沿途給船。
得旨、依議。
兵丁沿途經過各省水陸地方。
除該督撫遴委妥員。
豫備接送外。
應特派大員、照料彈壓。
以防滋擾。
直隸、着派永甯。
山東、着派阿爾泰。
江蘇、着派彭家屏。
浙江、着派同德。
在于各本境内稽查料理。
如有滋生事端。
惟伊等是問。
嗣後發往閩省駐防各兵經過。
俱着仍派伊等。
若該督撫等、因巳有特派大員。
不複留心照看。
亦必不能逃朕洞鑒。
○丙午。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睦爾撒納奏、額林哈畢爾噶之宰桑阿巴噶斯等、迎接我兵。
投誠前來。
阿睦爾撒納、即曉谕撫慰。
遣人收服伊等屬下人衆。
又将我兵分路前進。
阿睦爾撒納、親身帶領。
先往集賽鄂拓克處。
收服人衆。
辦理頗中機宜。
阿巴噶斯、烏勒木濟、哈丹、俱系準噶爾舊日大宰桑之子孫。
今既誠心歸順。
朕深為眷念。
着加恩将伊三人。
俱授為散秩大臣。
先賞給孔雀翎。
俟另遣禦前侍衛赍衣帽等物。
前往頒賜。
即将此旨、先行曉谕伊等知之。
再觀阿巴噶斯之詞。
尚未悉噶勒藏多爾濟、業巳投誠。
今西路已遣人往收噶勒藏多爾濟。
将此一并曉谕阿巴噶斯等知之。
○又谕曰、投誠之額林哈畢爾噶宰桑阿巴噶斯等、俱系達瓦齊之宰桑。
應遵朕從前所降谕旨。
另為一支。
與瑪木特等、一體辦理。
不得令他人管轄。
着班第留意。
俟事定之時。
另行查辦。
嗣後陸續前來投誠人内。
有似此等者。
俱照此辦理。
着即密谕班第知之。
○是日起。
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胡中藻、自回籍後。
所作詩稿甚少。
且其詞氣與刻集迥異。
必由先已知覺。
訊據胡中藻、有廣信府親戚張紹衡、自京捐納回南。
至伊家吊唁。
見書架上有堅磨生詩集刻本。
因說此書已達禦覽。
胡中藻問你何所聞。
張紹衡答以裘曰修即曾說過之語。
随遣人詢之伊兄張紹渠。
據稱、張紹衡上年三月回家。
此後并未來京。
亦未到伊任所等語。
着傳谕胡寶瑔、即速提張紹衡到省密訊。
張紹衡是否聞之裘曰修。
裘曰修如何向伊說知。
是否囑伊傳語胡中藻。
伊如何傳述之處。
一一訊取确供。
在張紹衡不過無心傳述。
有則不必躲避。
無亦不可妄承。
或伊别有來曆。
總期究出實在情形。
使此事明晰。
如張紹衡能将實情供出。
尚無大咎。
若支吾揜飾。
亦必終于水落石出。
該撫先将供情由驿馳奏。
一面将張紹衡押送來京質對。
再胡中藻在本籍曾刻詩鬥方。
诋毀地方官。
其中必有關涉朝政處。
何以查送雜稿詩片内。
并無此件。
該省如有人收存。
務須查追。
再胡中藻家中書籍内。
有豫變紀略二本。
複齋錄六本。
查系何等書。
有無關系。
一并送來
○定北将軍班第奏、三月十九日。
據副将軍阿睦爾撒納文稱、進兵至額爾齊斯。
查伊蘇圖、铿格爾、烏拉克圖等處。
俱可屯田。
現留貝勒齊木庫爾等。
俟護軍統領塔勒瑪善到時一同指示耕種再現在奏明前赴察罕呼濟爾地方。
所有後隊續進大兵。
迅行方為有益臣即行催塔勒瑪善速往。
臣現于察哈爾兵一千五百名内。
揀選馬力健壯者六百名。
臣與喀爾喀王桑寨多爾濟、貝子三都爾紮蔔公車登薩木丕勒等。
星夜減裝。
緊随副将軍等進發。
餘兵饬令副都統柏起、統領繼至。
報聞
○戊申。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曰、藩司為錢糧總彙。
庫貯銀兩。
向成弊薮曆經厘剔。
仍未肅清。
即如川省撥解陝甘軍需銀兩。
乃系經徵正項。
而鄂昌與黃廷桂書稱、解到軍需。
青潮不足者十分之三。
以撥兵饷。
雖屬不可。
若以采買軍需各物、及運腳等項。
尚屬無礙。
已谕司照數兌收。
通融搭用等語。
協饷撥從鄰省。
青潮不足。
應責該省撫藩賠補足額。
何可委婉通融。
在鄂昌第藉以市恩。
而不知徇私舞弊。
已無所辭咎。
且青潮銀色。
既雲不可支給兵饷。
又以為采買運腳。
豈不重累商民。
殊不知朕之恐累吾民之念尤切也。
且藩庫之項。
解自州縣。
州縣之款。
徵自闾閻。
徵收兌解。
稍有不足。
豈肯絲毫遷就。
以自贻厥累。
青潮之色。
何自而來。
此必有巧為舞弊者。
況潮色不足。
必至短平。
弊窦日滋。
何所底止。
即此而觀。
外省庫項。
殊不可信。
向來伊等畏解部而利于協撥鄰省。
正恃有彼此通融之說。
而經生迂論。
至謂庫項當存留各省。
不當多入太府。
此非獨不通世務。
乃典守者流言惑聽。
便于蠹蝕營私耳。
甘省此案、已交劉統勳确查辦理。
其各省藩庫銀兩。
亦當徹底清查。
着各該督撫、秉公盤驗。
如平色虧缺。
即着按數賠補。
仍将有無情弊。
具摺奏聞。
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