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給。
○己未。
谕曰、戶部尚書阿裡衮。
現在帶管部務繁多。
恐緻不能兼顧。
所有工部尚書事務。
着李元亮暫行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阿睦爾撒納屬人根丕勒、協助坐台台吉班第等、槍斃厄魯特。
甚屬奮勉。
又遣探賊信回報。
曾經降旨。
将根丕勒不必分賞喀爾喀。
送至察哈爾安插。
今思根丕勒、誠心效力。
且正在需人之際。
着加恩授為藍翎侍衛。
賞銀五十兩。
令其随營效力。
或于哨探隊内差遣。
将伊妻子送往紮哈沁遊牧。
暫行安插。
至哨探兵丁。
捉生取信。
必使賊人全無知覺為要。
若擒獲時、有一二人逃脫。
則賊早有防備。
反為無益有損。
着傳谕達勒當阿等、嚴饬遣往各員。
務期全獲。
不得任其脫逃。
仍于索倫、喀爾喀、厄魯特内。
選派精壯兵丁前往。
○軍機大臣等議覆、管理甯夏将軍印務副都統保住奏、回兵應補馬匹、及損壞軍器。
酌借修造一摺查甯夏各營。
額馬五千餘匹。
實拴逾半。
足敷差操。
應補立馬二千一百餘匹。
俟軍務完竣另奏。
損壞旗纛器械。
兵丁無力補置。
借支藩庫銀六千兩辦理。
于每月錢糧坐扣一半。
歸款後。
再将軍營着賠馬匹、及回兵所借盤費續扣。
均應如所請。
從之。
○庚申。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浙省杭、嘉、湖、等府。
所屬州縣。
今年秋雨過多。
亦間有偏災之處。
已經屢降谕旨。
令該督撫等善為撫綏。
并截留漕糧以資赈恤。
但田禾傷于雨水。
米色顆粒。
自必稍減。
若徵收之際。
仍照例責以乾圓潔淨。
小民未免艱于輸納。
所有該省應行起運漕糧。
不論紅白籼粳。
亦俱着準其一體收兌。
以示體恤。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哈達哈等奏、瑪木特之收楞額讷默庫。
自伊犁脫出。
告稱班第、薩喇勒等、從哈什帶兵前來。
瑪木特亦由闼勒奇嶺前來。
随派識路之人。
從哈布塔克、拜達克、往會瑪木特。
并行文西路等語。
哈達哈等、所辦甚是。
讷默庫等、既識路徑。
即在前隊、作向導行走。
但詢得阿睦爾撒納、現将噶勒雜特人等遷往伊犁。
則北路進兵。
必無蹤迹。
且班第等既出西路。
自當由額林哈畢爾噶進兵。
噶勒藏多爾濟等遊牧。
俱在此一帶。
亦可以接濟兵力。
朕意哈達哈等、即将現有兵丁。
與噶勒藏多爾濟等。
由哈布塔克、拜達克前往。
會同西路。
以壯軍威。
方為有益。
着傳谕達勒當阿、哈達哈等。
如噶勒藏多爾濟、尚未前往西路。
伊等會同商議。
可否由阿濟必濟前往。
如屬不便。
毋庸拘泥。
若已經起程。
即詢問識路之人。
一面帶兵前行。
一面送信與噶勒藏多爾濟。
于中途會合進剿。
其北路雖不需多兵。
可否約留千人。
交與阿蘭泰、舒赫德、于邊卡附近駐守。
伊等其悉心商議。
即行奏聞。
○又谕曰、哈達哈等奏、現在烏裡雅蘇台存貯米石。
及今歲可以運到米石。
共十二萬有餘。
足支官兵五六年之用等語。
此奏惟計算給發官兵數目。
其接濟厄魯特等口糧。
并未籌及。
着交達勒當阿、哈達哈等。
于現在米石内、除應給官兵數目外。
計一年之内、應支給厄魯特等口糧。
需用若幹。
即以今年成數為準。
通盤籌畫。
再行具奏。
并傳谕山西巡撫恒文等、于今年采買米石數目。
減半豫備。
俟明年陸續運至軍營。
此項雖非急需。
亦不得過于遲滞。
○辛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策楞奏稱、據達什達瓦屬人索諾木。
從伊犁脫出。
告知将軍班第等陷賊之信。
現在達什達瓦之妻。
率其遊牧前來等語。
此信屬實。
必須會合兵力。
大為辦理。
昨降旨令達勒當阿等、同噶勒藏多爾濟。
帶兵前往西路。
會同進剿。
伊等諒已前進。
今聞阿巴噶斯、哈丹等兵敗後。
潛匿山中。
策楞即帶兵與諾爾布琳沁相見。
若其力可用。
即會兵速進。
如少覺單弱。
則據守要害之地。
俟達勒當阿等到日。
整饬兵力。
嚴行剿捕。
已谕總督方觀承等。
催趱馬駝。
解赴軍營應用。
将來自必陸續得信。
策楞惟相機乘勢。
勿以退诿。
亦勿緻冒昧前進。
方為妥協。
但此系索諾木一人之言。
達什達瓦之妻。
及軍營侍衛滿楚等。
尚未抵營。
或系逆賊造言惑聽。
亦未可定。
策楞尤宜加意偵探。
達什達瓦家口若至軍營。
即令在巴裡坤居住。
令和起照管。
其派出達什達瓦兵丁。
随營進剿。
存留甯夏、莊浪、兵丁駐防各事宜。
俱照所奏行。
派出兵丁。
照現在進兵例。
賞給整裝銀兩外。
仍每名賞銀三兩。
并派散秩大臣阿雅勒虎。
揀選可用宰桑數員。
在軍營效力行走。
至索諾木所稱。
八月内敦多克曼集、巴朗圖布慎、會同喇嘛回人等作亂。
班第、鄂容安、被陷。
而薩喇勒帶兵百人。
為烏噜特宰桑納親哈什哈之子、錫克錫爾格所困。
又伊犁之喇嘛等。
傳書達什達瓦遊牧。
阻其遷移各情節。
俱屬可惡。
策楞等進剿時。
務将此項賊人。
臨陣斬獲。
或擒拏解京治罪。
勿使漏網。
看來助惡者亦不過數人。
未必全行煽亂。
着派侍衛滿楚。
及陸續投來人内。
令其前赴伊犁。
曉谕衆厄魯特。
寬其脅從。
勸以反正。
有能擒賊自效者。
必格外加恩。
倘阿睦爾撒納、已在伊犁。
即不必宣示。
惟整兵進剿。
速行擒捕。
以昭國法。
現在既有此信。
則從前發回班第等奏匣、及節次谕旨。
不必久候。
着紮拉豐阿、策楞、即行閱看。
相其緩急。
次第辦理。
策楞此次辦事。
頗知奮勉。
着加恩授為參贊大臣。
給與副都統職銜。
紮拉豐阿未到時。
仍署理将軍事務。
并着傳谕紮拉豐阿知之。
○又谕、據策楞奏、從伊犁脫出之達什達瓦屬人索諾木。
來告将軍班第等陷賊之信。
着将原奏。
及朕谕旨。
錄寄達勒當阿、哈達哈等閱看。
從前北路進兵。
因未得伊犁信息。
且傳聞阿睦爾撒納、尚在铿格爾等處居住。
今既得此信。
且聞噶勒雜特人等。
俱為逆賊帶往伊犁。
自當于西路進剿。
着達勒當阿、哈達哈等。
遵朕昨降谕旨。
與西路會合。
由額林哈畢爾噶進剿。
至噶勒藏多爾濟。
入觐遣回。
賞賜頗多。
沿途必須防護。
伊等或帶兵同行。
或派兵千名。
交富德帶領前行。
如噶勒藏多爾濟。
業經起程。
伊等即帶兵随後速進。
方為妥協。
○又谕、西路大兵。
現議進剿阿睦爾撒納。
軍行馬匹最要。
已節次傳谕該督撫等。
速為購買。
雖據吳達善奏派甘省營馬二萬匹。
但不妨寬裕籌辦。
若拘泥原數。
恐臨期轉不敷用。
着再傳谕方觀承等。
速于西安等處。
凡有産馬地方。
多為購買。
分起解巴裡坤軍營。
其有膘分稍次。
及此次揀剩收槽馬匹。
均須作速餧養。
務令壯健。
以收實用。
至糧饷茶觔。
亦須寬裕籌備。
酌量駝裝車運。
陸續解送巴裡坤。
聽候撥用。
○又谕、現在大兵進剿阿睦爾撒納。
需用馬駝。
去年雖在青海采買。
為數無多。
着傳谕西甯副都統德爾素。
速往青海紮薩克遊牧。
會同郡王索諾木丹津盟長等。
于各旗酌量采買。
即派伊等所屬官兵酌量由青海至巴裡坤程途。
賞給路費。
護送前往交與西路軍營。
聽候調撥。
其需用價銀。
即向西甯地方官支給。
務期多方購買。
速為馳送毋得因循推诿。
○以革職京口将軍賞給千總銜趙宏恩、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癸亥。
谕江省淮、揚、各屬。
秋潦成災。
前已降旨截留湖廣漕糧二十萬石。
運往備用。
今據陳宏謀、奏動湖南溢額倉谷二十萬石。
碾米十萬石。
運至江南接濟平粜等語。
災地米糧。
多多益善。
碾運倉谷。
以資平粜。
既不緻市儈居奇。
而于民食更為有益。
陳宏謀所辦甚屬妥協。
着照所請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策楞奏、從伊犁脫出之索諾木。
告知班第等陷賊之信。
朕心深為憫恻。
已傳谕策楞。
令其派侍衛滿楚等前往偵探。
并着從優賞赉。
期速得班第等實在情形。
蓋進剿烏合之衆。
原屬無難。
惟班第、薩喇勒、鄂容安、因國事為賊所困。
每一思之。
不勝憤懑。
亦未知虛實。
着紮拉豐阿、玉保、策楞等。
設法通信。
傳谕班第等。
以朕初意準噶爾危亂之餘。
甫經安定。
若屯駐大兵。
恐多驚擾。
是以但命伊等駐劄辦事。
兵少力弱。
為賊所困。
非失守封疆可比。
伊等或相機脫出。
或忍死以待大兵。
方為大臣舉止。
若謂事勢至此。
惟以一身殉之。
則所見反小矣。
鄂容安素稱讀書人。
漢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