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吉南泰、同侍衛福昭、帶兵擒拏。
玉保、尼瑪等、相繼進。
臣等大隊亦克期集。
自可計日就獲。
谕軍機大臣等、策楞等奏稱、據伊犁脫出之莫和裡。
告稱阿睦爾撒納。
于十七日、被和卓木回兵擊敗。
十九日令伊前來等語。
先據福昭報稱、于二十一日拏獲阿睦爾撒納。
莫和裡于十九日前來。
是福昭得信在莫和裡之後。
但福昭自二十一日以後。
未經續報。
此時曾否拏獲。
着策楞詳查确實。
即行奏聞。
○又谕、前經降旨、令薩喇勒、解送阿睦爾撒納來京。
此時若逆賊就擒之信未确。
薩喇勒既不必前來。
亦毋庸同策楞等進發。
策楞等統領大兵前進。
其一切應援事宜。
亦屬緊要。
薩喇勒即駐劄特讷格爾、協同達勒當阿辦事。
○是日、駐跸新莊大營。
○乙醜。
谕曰、朕躬詣阙裡。
祭告先師。
禮成後。
即親詣少昊金天氏之陵。
及周公元聖祠。
瓣香瞻拜。
用申誠悃。
○以革職安徽巡撫張師載、為兵部侍郎。
○是日、駐跸尚家莊大營。
○丙寅。
駐跸禹山大營。
○丁卯。
參贊大臣達勒當阿奏、領兵由珠勒都斯進。
聞阿逆已獲。
準将軍策楞咨停進兵。
在特讷格爾駐劄辦事。
旋又咨臣派兵一千。
至安集海接應。
現除富德、帶往辦唐古忒五百名外。
酌選一千。
即于十七日前進。
谕軍機大臣等、前命薩喇勒、駐劄特讷格爾、會同達勒當阿辦事。
今達勒當阿、已領兵前赴安濟海。
特讷格爾一應事務。
亦屬緊要。
即着薩喇勒、率同三格辦理。
所有定邊右副将軍印。
雖經紮拉豐阿帶往。
薩喇勒、仍着授為副将軍。
俟拏獲阿逆。
即遵前旨、令其押解來京。
○豁除安徽無為州、濱江坍田、并築壩挖廢地畝額賦。
銀、一千一百二十八兩有奇。
米、三百十四石六鬥二升有奇。
○是日、駐跸鳳凰台大營。
○戊辰。
實授碩色、為湖廣總督。
郭一裕、為雲南巡撫。
以山西巡撫恒文、為雲貴總督。
以甘肅布政使明德、為山西巡撫。
調署雲貴總督愛必達、為山東巡撫。
陝西布政使武忱、為甘肅布政使。
以服阕宗人府府丞劉藻、為陝西布政使。
○是日、駐跸西樹大營。
○是月。
漕運總督瑚寶奏、赴東省接駕。
得旨、速行回任。
辦赈雖非汝事。
而地方有災。
亦應彈壓稽察。
遠來一接為恭。
孰輕孰重。
○浙江布政使富勒渾奏、抵浙藩任。
得旨、若因此而肆行無忌。
動與人争。
則是汝自取其咎。
若以為一經取信。
其他不妨雷同。
佯為不知。
則又自喪天良之甚者。
皆不可。
慎之。
○四川總督開泰奏、遵旨聽川省商販流通。
以濟江浙偏災。
惟是市儈居奇。
買者愈急。
賣者愈緩。
禁囤定價。
獲息較薄。
益滋觀望。
查川省常平倉。
現貯九十六萬石。
照粜三數。
可三十萬石餘。
就川省近江府州。
動撥出粜價平買還。
有餘歸公。
得旨、甚好。
○署雲貴總督愛必達奏、雲南東川府蔓海。
開河招墾。
建壩蓄洩。
河尾雖通。
源頭無水。
雨少栽插易誤。
查府西南。
有以濯河。
源遠且大。
會各山溪水直下。
拟開渠引注蔓海。
可溉熟田。
荒蕪亦資墾辟。
邊徼民夷無力。
借帑興工。
來秋徵還。
報聞。
卷之五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