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一年。
丙子。
秋。
七月。
丁卯朔。
享太廟。
遣諴親王允秘恭代行禮。
○上詣暢春園、問。
皇太後安。
○谕、上年江省成災地方。
業經發帑赈恤。
暨将應徵錢糧、分别蠲緩。
次重較輕、及勘不成災之各州縣。
所有新舊應徵銀米。
亦俱加恩于麥收後催納。
又念該處災祲之餘。
元氣未複。
特降旨該督撫等查明。
再行展緩。
今據尹繼善等分别查明奏覆。
朕思現在麥收雖屬豐稔。
民力猶未免拮據。
着再加恩、将阜甯等二十七州縣衛。
所有本年麥收應徵之新舊地丁漕折各項。
以及借欠耔重口糧等。
一概緩至九月秋收後開徵。
以纾民力。
該部遵谕速行。
○軍機大臣等奏、查達什達瓦屬人六千餘口。
其弟伯格裡屬人一千餘口。
現令移至阿爾台遊牧。
遵旨酌給官廠牲隻。
每戶牛一羊四。
骁騎校、每員牛二。
羊八。
佐領、參領、每員牛三。
羊十二。
管旗章京副管旗章京、每員牛四。
羊十六。
至宰桑鄂齊爾、布林、托裡、俱恩授散秩大臣。
每員應優加牛十。
羊四十。
此等牛羊。
原為伊等孳息生産。
其現在食用。
交舒明等詳察情形。
量給口糧數月。
其牛羊等項。
俱由張家口牧廠挑解。
從之。
○戊辰。
免安徽無為、合肥、廬江、巢縣、壽州、宿州、鳳陽、懷遠、定遠、虹縣、靈璧、鳳台、阜陽、颍上、霍邱、亳州、蒙城、太和、泗州、盱眙、天長、五河、滁州、全椒、來安、和州、含山、等二十七州縣。
并廬州鳳陽長淮、泗州、滁州、等五衛乾隆二十年水災額賦銀、一十一萬三百四兩有奇。
米、五千一百七十三石有奇。
麥二百十九石有奇。
豆七十五石有奇。
○己巳。
谕向來各省州縣。
詳革生監。
經學政批查批審之案。
承辦各員以處分不及。
率多任意遲擱冤抑者無從昭雪。
而頑劣之徒。
轉得遷延時日。
無所懲儆。
即如山東學政謝溶生所奏教谕鄒國垣、因事受贓。
訓導王木擅買拐逃之女二案。
此皆富德任内批饬查審之案。
何至一二年之久。
尚未完結可見外省辦事、因循遲玩之陋習。
未能振刷。
而學政批行之事。
地方官以非專管上司。
漫不經心。
更所有免。
此案若非謝溶生據實查辦。
竟至懸宕不結。
何以肅吏治而整士風。
恐他省似此者亦複不少。
可通行傳谕各該督撫。
令其留心整饬。
并谕各學政知之。
○又谕、提督福建學政。
着李友棠去。
着即留閩辦事。
不必來京覆命。
○谕軍機大臣等、鐘音所奏、台灣斬枭人犯、停其傳首一摺。
台灣遠隔重洋。
民番雜處。
向來因有聚衆戕殺之案。
及至解省審拟。
雖将該犯按律正法。
而彼處之人。
無以示儆。
是以傳首台灣。
使番民等觸目警心。
各知動色相戒。
但此等案件。
本非時有。
至于尋常命盜枭示之犯。
原可不必一律辦理。
可傳谕該撫。
嗣後如遇刁民聚衆。
情罪重大。
須傳首曉谕者。
自應照例傳送。
其餘即在省城正法。
仍行文台灣、出示曉谕可也。
○又谕曰、青滾雜蔔、擅自徹兵。
捏造怨辭。
情殊可惡。
可密谕達勒當阿、哈達哈等、于拏獲阿逆徹兵時。
将青滾雜蔔、調至軍營拏問。
如調而不來。
即會同統兵進剿。
務令成擒。
與伊子一并解京。
切須慎密。
勿令聞風兔脫。
但哈達哈、向系經由北路。
今自應由原路回兵。
而達勒當阿之兵、驟由北路徹回。
青滾雜蔔、勢必生疑。
即内地之厄魯特聞之。
恐亦不無猶豫。
達勒當阿、此際須相機托辭。
豫為曉示。
不惟喀爾喀之兵、由此處徹回。
與伊遊牧處相近。
即索倫察哈爾之兵、由此處徹回。
亦甚便捷。
所有索倫厄魯特之兵、令各回遊牧處休息。
其健銳營之兵、交哈甯阿、撥赴兆惠處候旨。
其巴祿、莽阿納等、統率之兵、亦仍由原路徹回。
○又谕、據哈達哈奏、齊巴克紮布、追捕烏梁海。
受傷陣亡等語。
齊巴克紮布、緻命行陣。
深堪恻憫。
着賞銀三百兩、辦理喪事。
查明伊子奏聞、授為頭等台吉。
○軍機大臣等議覆、河南巡撫圖勒炳阿奏稱、可南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