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辰。
谕軍機大臣等、達勒當阿等奏請在哈薩拉克過冬。
明歲整兵前進一摺。
伊等辦理一切。
俱未合宜。
朕早已料及。
是以八月内、即降旨令其徹兵。
着即遵照前旨辦理。
即如伊等派阿裡衮領兵前進。
而将軍等并未同行。
策楞系獲罪效力之人。
亦不知奮身前往。
阿裡衮、僅率七十餘人。
遇賊千餘。
獲其馬匹辎重甚多。
設伊等俱能如此奮勇。
逆賊早已就擒。
又遣往哈薩克之楚噜克、昭華什等。
曾否回至軍營。
奏内并未聲明。
種種辦理。
未見端緒。
殊負委任之意。
哈達哈前遇阿布赉、并未窮追。
甚屬畏葸。
所賞雙眼翎、不準戴用。
徹兵回時。
着随同成衮紮布辦事。
俟拏獲青滾雜蔔後。
再降谕旨。
從前降旨、令徹回兵丁。
俱由北路行走。
第恐接濟口糧。
稍覺周章。
現在兆惠又有請留兵駐劄安濟海之奏。
着達勒當阿、哈達哈等、于所領兵丁内、派出一千名。
交哈甯阿、帶往安濟海駐劄。
其餘兵丁。
俱由北路徹回。
阿裡衮、富德、着先行馳驿來京。
鄂實、明瑞、額勒登額、亦着來京。
再哈達哈、車布登紮布等、徹兵回時。
路過烏梁海地方。
并着協同舒赫德、擒拏果勒卓輝等正法。
唐喀祿、已令在科布多駐劄。
同阿蘭泰辦理事務。
舒明、亦着馳驿來京。
至哈薩克錫喇、尼瑪、吞圖布等、連年效力軍營。
殊屬勞勚。
着即傳谕伊等、帶領所屬兵丁。
各回遊牧。
以示體恤。
○谕哈薩克錫喇、尼瑪等曰、爾等所奏、将厄魯特兵丁、存留四百名。
令尼瑪、巴桑、帶領。
随同将軍大臣等過冬。
哈薩克錫喇等、各回遊牧地方。
籌辦出兵事宜等語。
前因擒拏阿逆。
用兵哈薩克地方。
原欲保護爾厄魯特等。
今阿逆、及阿布赉、被大兵擊敗遠竄。
且哈薩克錫喇等、感朕深恩。
經年效力。
亦甚勤勞。
此時宜暫徹兵。
俾厄魯特等、得以休息。
一二年後、生計充足。
整兵進剿。
着尼瑪、巴桑、不必帶兵存駐。
即同哈薩克錫喇等、徹兵各歸遊牧。
仍将朕轸念厄魯特人衆、明歲不複用兵。
通谕各鄂拓克等、令其各安生業。
但阿布赉等、現雖奔竄。
然哈薩克等、性如豺狼。
不可深信。
或在附近潛藏。
乘間搶掠。
或為阿逆唆誘。
潛行驚擾厄魯特人衆。
均未可定。
務須留心防範。
哈薩克錫喇等、即會同兆惠、将保護遊牧。
安設台站。
一應防守事宜。
商辦後、再回遊牧。
○軍機大臣等議覆、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稱、張家口外科多多諾爾等處。
所産鹻土。
康熙年間。
商人領執照票。
煎熬交課。
嗣因有礙蒙古遊牧。
停止招商。
惟準附近蒙古人等煎刨。
仍不許進口售賣。
近經軍機大臣議奏、準其攜帶進口。
不許過四十斤之數。
惟是邊外鹻土。
乃蒙古自然之利。
有掃土煎熬者。
有于冬月冰凍之時。
自然結成鹻塊者。
内地染局面鋪用之。
比他處所産甚佳。
是以遠近流通。
請毋庸定以四十斤之限。
亦不必拘定各蒙古地界。
凡有攜帶鹻塊。
至張家口。
無論多寡。
概準入口。
與民人交易等語。
應如所請。
至所稱令店鋪收買之民人。
赴張家口監督衙門納稅之處。
應令該督會同監督酌議。
如何設法稽查。
按數納稅。
報部遵行。
從之。
○丁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曰、逆賊阿睦爾撒納、負恩背叛一事。
當準噶爾甫經平定之後。
若留此遺孽。
恐其煽惑新附之衆。
是以嚴趣策楞、玉保等、就去年出征之兵追剿。
并非别有徵發。
而逆黨解散。
阿逆隻身遁逃。
彼時我師與賊人相距甚近。
可乘之會甚多。
而伊二人各懷私見。
坐失機宜。
其意以為追之不及。
可以自謝其罪。
及之而不獲。
則罪滋大。
此其居心尚可問耶。
及朕饬催再四。
西北兩路之兵鹹會。
始見稍振軍聲。
達勒當阿、哈達哈等。
遂有蒿哈薩拉克山、伊什爾等處之捷。
阿布赉汗巴巴等。
望風奔潰。
阿逆易服潛逃。
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