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之楚噜克等、兩次縱回。
傳谕擒獻。
卒以限期相诳。
逾月之久。
而阿布赉等、遂得以其間移帳遠徙人自去年平定伊犁。
逐竄逆賊。
以至速捷哈薩克。
皆賴祖宗威靈。
上天默佑。
以緻成功。
而朕所用之大臣。
往往以慎重觀望。
坐失機宜。
是朕之咎也。
又豈肯遂非。
使師旅勞憊于絕域。
且馬力已疲。
而賊蹤益遠。
非此諸人姑且遷延、所能了事。
是以于八月望前。
即特降谕旨。
令其班師。
乃達勒當阿等、于未經奉到此旨之先。
已奏請暫回哈薩拉克地方過冬。
俟明春再進。
此不過強為之詞耳。
事斷難行。
仍谕令遵旨徹回。
雖逆賊暫逃顯戮。
揆此情勢。
阿逆窮蹙奔竄之不暇。
必不能因我徹兵。
複勾連阿布赉等、犯我降番諸部。
倘竟奮螳螂之臂。
則伊犁現今料理規模已定。
兵整糧足。
厄魯特諸部落、傾心向化。
聽我指揮。
與去歲情形迥異。
逆賊到即成擒。
此萬萬無可慮者。
總之前年辦理準夷。
原非大舉。
而機不可失。
斷自朕心。
乃數月之間。
平定伊犁。
系絷酋長。
完我兩朝未竟之緒。
此實仰荷上天眷佑。
朕不敢自以為功。
至諸臣之不能奮然為國家出力。
顧此失彼。
朕雖未嘗不早慮及。
而每以途遙失之事後。
用是慚憤耳。
至阿逆中道叛去。
原于西師全局。
毫無輕重。
特已将次就擒。
而複緻揚脫。
未克即正典刑。
然揆之天理人情。
從來叛賊、穴鼠釜魚。
斷無久延之理。
如羅布藏丹津、自雍正年間、叛入準噶爾。
越歲二紀。
昨年仍搜捕得之。
獻俘阙下。
亦近事之明徵大驗也。
況以阿逆之滅倫犯紀。
如猰犬噬人。
衆鹹切齒。
其能久逃天網耶。
其親屬悉早經擒縛。
而率先助逆之阿巴噶斯、哈丹、克什木等。
俱次第解至京師。
鹹已伏法阿逆遠竄窮荒。
俟一二年後。
朕再為相機酌理。
此時将雖無功。
而兵勞堪念。
是用息我師徒。
暫為休養。
所有用兵前後本末。
宣谕中外。
俾共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前兆惠奏、派各處兵丁二千名為駐劄防守之用。
已降旨令于徹回大兵内、截留索倫兵三百名。
并令哈甯阿帶兵一千名、駐劄安濟海。
今思安濟海地方。
現已無事。
且路途較遠。
糧運稍艱。
不若将此項兵丁、駐劄伊犁。
着傳谕兆惠、查明伊犁現在兵丁若幹。
約共駐兵一千五百名。
即足敷防守之用。
不必照伊原奏辦理。
○豁免陝西耀州、長安、醴泉、三原。
武功、等五州縣。
十年十三十五等年。
因災出借。
民欠未完谷、四千三百八石一鬥有奇。
麥、五百六十六石有奇。
○鑄給陝西長武、西安州、關山、靖邊、紫陽、臨洮、甘提标後營、涼州鎮前營、後營、西甯鎮前營、後營、興武、黑城、等營改設都司十三缺關防。
從大學士管陝甘總督黃廷桂請也。
以安西提督李繩武、為鎮海将軍。
○起原任安西提督豆斌、為原官。
○戊午。
谕軍機大臣等、回人伯克噶岱默特之子阿布都喇璊來京。
詢知各處回人情形。
着即遣回遊牧。
并着密谕兆惠、回人與厄魯特等、素如敵仇。
若令回人屯種伊犁。
或受厄魯特等欺淩。
轉恐滋事。
不若仍令回人各歸原處。
令其輸納貢賦。
似較妥協。
伊犁等處、可種之地既多。
酌量遣派内地兵民。
前往屯糧。
照安西地方之例辦理。
既可支給屯兵糧饷。
而于鎮守地方。
更屬有益。
着兆惠詳悉妥議辦理。
○又谕、西北兩路大兵。
已經徹回。
成衮紮布等、擒拏青滾雜蔔、自可計日就獲。
惟阿逆尚未就擒。
自烏裡雅蘇台軍營、以至科布多、納密爾沙紮海各處。
應如何駐兵防守。
及轉運糧饷各事宜。
俱須豫為籌辦。
哈達哈等、所帶索倫兵丁等、效力多年應否存留。
俱着傳谕成衮紮布、會同哈達哈等。
悉心詳議辦理
○又谕昨降旨令舒明來京。
今據成衮紮布奏、請派科布多兵二百名。
交舒明前往。
協擒青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