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緻祭如例。
○賞恤因公溺斃之廣東南澳鎮右營千總李英豪如例。
○己巳。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據雅爾哈善奏稱、策楞、玉保、由西路軍營拏解。
途間遇厄魯特賊衆被害等語。
從前令将策楞、玉保、拏解來京。
特以伊等身系将軍參贊大臣。
專任擒拏阿逆之事。
乃各懷私意。
并不勇往向前。
即如達永阿、自阿逆處脫出。
即向玉保言、阿逆相離僅一日程途。
趱行即可追及。
玉保理應速行前往。
乃并不追趕。
祇令達永阿轉告策楞。
以卸其責。
維時策楞、與玉保相距亦僅隔一程。
而策楞又托言無馬。
置若罔聞。
徑回伊犁。
兵丁馬匹。
即使難得。
策楞豈亦無乘騎之馬。
且使果無馬匹。
又何以将哈薩克錫喇遣往。
而伊等又何以返至伊犁耶。
其意蓋以不能追及阿逆。
罪尚可诿。
若追及而不能擒獲。
則罪滋大。
是以如此故為推卸。
任其遠揚其心尚可問乎如伊等彼時以去賊不遠。
奮勇直前。
即使不獲成擒。
朕必自有曲諒。
乃伊等已得逆賊實信。
反心存觀望。
坐失事機。
緻令逆賊兔脫。
情罪顯然矣。
朕前降旨、将伊等拏解來京。
蓋欲審明情節。
通行曉谕。
明正其罪。
今策楞、玉保、俱于途次遇賊被害。
在二人俱身獲重罪。
固無足惜。
然使将伊等解京。
審明情節。
既可以顯彰國憲。
亦可使共見朕心。
今伊等惡孽滿盈。
緻幹天譴。
死于亂賊。
假使伊等不如此推诿。
能擒獲逆賊。
受朕何等重恩。
不然。
使伊二人果悉力追捕。
即不能擒獲逆賊。
而身亡戰陣。
朕亦必加以優恤。
同為一死。
視今日之為賊所害者為何如耶。
此皆不以國事為重。
挾私誤公。
為天所惡之所緻也。
着将此通行曉谕。
至同時被害、解送策楞玉保之官員兵丁。
雖與陣亡者有間。
然因公差遣。
遇賊身亡。
殊屬可憫。
着交雅爾哈善等查明。
交該部将如何恩恤之處議奏。
○谕軍機大臣等、雅爾哈善等奏、拏獲莽噶裡克遣至哈密回人色梯巴勒氐等。
請旨即行正法等語。
色梯巴勒氐等。
系莽噶裡克所遣之人。
聲言搶掠哈密、巴裡坤。
搖惑衆聽。
甚屬可惡。
應照所奏辦理。
第在彼處正法。
莽噶裡克聞知。
易生疑懼。
着解至肅州。
交黃廷桂嚴行監禁。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察哈爾、吉林兵到京。
系前後陸續起程。
臣于良鄉以南四大站。
每站安設大車兩班。
足敷一千兵之用。
如察哈爾兵過完之後。
吉林兵尚無到京确期。
暫令州縣帶回車輛。
俟将到之前二日齊集。
不緻有誤。
再察哈爾進口道所。
所騎本馬。
行走自易。
其吉林赴京較遠。
此次更須便捷。
已饬令于百裡外。
多備住宿處所。
不必以上屆程途為準。
兼于沿途酌備車輛。
遇有馬匹疲乏者。
即行接應。
得旨、諸凡甚妥。
○庚午。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加赈山西介休、汾陽二縣。
本年水災饑民。
并緩徵額賦。
○辛未。
上詣大高殿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成衮紮布奏稱、逆賊青滾雜蔔、逃往齊斯吉特地方。
已派納木紮勒、領兵追擒。
不日即可就縛等語。
成衮紮布辦理勇往。
俟擒獲逆賊時。
加恩優叙。
至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
于青滾雜蔔、煽惑衆喀爾喀時。
即齊集各部落王公等。
申明大義。
曉示利害。
俾不為逆賊所惑。
深堪嘉予。
着晉加敷教安衆喇嘛名号。
賞給緞疋。
派侍衛黑達色赍往。
以示獎勵其車登紮布車布登等。
與賊同謀。
應一并治罪。
着于擒拏青滾雜蔔後。
俱解送來京候朕降旨。
○吏部議準、山西巡撫明德奏稱、汾州府介休縣之張蘭鎮地當沖要。
向僅巡檢駐劄。
應以汾州府同知移駐。
管理該鎮及附近村莊事務。
其張蘭鎮巡檢應裁。
即以巡檢舊署。
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