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二年。
丁醜。
三月。
壬辰朔。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故大學士徐本墓。
○谕、江浙二省積欠地丁銀兩。
前已有旨豁免。
而浙省所免獨少。
足見黎庶素屬急公。
今巡省莅止。
因命悉查各項。
則尚有十八、十九、二十等年、各屬未完緩徵及蠲剩漕項銀十八萬九千餘兩。
二十年分、杭、嘉湖、紹四府屬縣場未完借欠耔本銀三萬七千八百餘兩。
十八、二十年分、各衛所未完屯饷銀六千四百餘兩。
并海甯縣未完沙地公租銀二千餘兩。
着加恩概行豁免。
該督撫等其董率屬員。
實力奉行。
無令胥役裡長侵蝕中飽。
副朕曲體惠鮮之至意。
○又谕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浙江巡撫楊廷璋、西湖之水海甯一帶田畝。
藉以灌溉。
今聞沿湖多有占墾。
若将墾熟之田。
挖廢歸湖。
小民未免失業。
如任其占墾。
将來日漸壅塞。
海邑田畝。
有涸竭之虞。
于水利民田。
均有未便。
除已經開墾成熟者。
免其清出外。
嗣後不許再行侵占。
尋奏、西湖舊址。
三十餘裡。
雍正二年清查時。
僅存二十二裡四分有奇。
至今三十餘年。
小民複漸占墾。
現委員将湖址逐段勘丈。
凡現存湖面。
及淤淺沙灘。
俱丈量标志。
繪圖存案。
侵占依律懲治。
至現在小民栽荷蓄魚之蕩。
止許用竹箔闌隔。
以通水道。
禁其私築土埂。
仍責地方官于每歲水落時。
按圖勘丈。
具結申報。
其現已墾熟田畝。
雖蒙恩免其清出。
但究系私占官湖。
俟丈出占墾确數。
如果無礙水源。
當另請旨酌量徵輸。
歸入西湖歲修項下。
為挑浚之用。
得旨、是。
○癸巳。
祭先蠶之神。
遣妃恭代皇後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将軍成衮紮布奏、請留阿桂于烏裡雅蘇台。
協同車布登紮布辦事等語。
經朕允行。
今聞阿桂仍在科布多。
想尚未奉此旨。
科布多既有哈達哈、唐喀祿。
阿桂即赴烏裡雅蘇台協助車布登紮布。
科布登地方。
着舒明前往。
同哈達哈、唐喀祿、辦事。
即谕車布登紮布等遵行。
○又谕、據唐喀祿等奏、巴蘭泰。
于二月初九日病故等語。
巴蘭泰乃照料輝特人等之人。
今輝特人等。
在烏蘭固木地方種地。
照料甚屬緊要。
着派蘇章阿駐劄。
蘇章阿所照料之達什達瓦屬人。
着派富森駐劄。
但富森性急。
往往與人不知。
今因乏人。
令伊照料。
如妄滋事端。
決不寬貸。
即谕署理将軍車布登紮布等。
留心約束并谕富森知之。
○甲午。
上至觀潮樓閱水師
○谕、前據刑部堂官參奏郎中砗福等、二十九人。
朝期誤班。
已降旨交部嚴察議奏。
今給事中祿謙等。
又查出雲騎尉佛藥洛等二十五員。
均上朝來遲。
未曾到班。
明系因朕巡幸江浙。
遂至相率偷安該管大臣所司何事一任其怠玩至此。
至在京總理王大臣。
有整饬稽查之責。
何亦署若罔聞。
着傳旨申饬。
并令明白回奏。
其佛藥洛及該管大臣。
俱照前旨交部分别議處。
○乙未。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據雅爾哈善等奏稱、将傅魁殺死莽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