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正國法。
毋任兔脫。
○予故一等公讷爾布妻、一品夫人郎佳氏、緻祭如例。
○壬寅。
孝賢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谕軍機大臣等、據成衮紮布等奏稱、現已議定兩路進兵。
俟馬匹解到。
即行起程。
又達什車淩等、聞已遷往額爾齊斯等語昨已傳谕唐喀祿。
曉谕車淩等。
派兵擒拏。
惟是伊等所奏。
特雲賊衆遷往。
其如何擒拏、及從何得信之處。
并未聲明。
着傳谕成衮紮布等。
悉心籌議。
或止須伊等分路進剿。
或尚須派北路兵丁協力擒拏。
如用北路兵丁。
約計派兵若幹。
即敷策應。
着即妥議奏聞。
并着傳谕車布登紮布等。
豫行籌辦。
倘需用時。
即可應時調遣。
從前成滾紮布等。
曾有采買馬匹之奏。
今已采買若幹。
及現有兵丁若幹。
詳悉奏聞。
候朕酌量降旨。
○又谕曰、車布登紮布奏、據公品級齊旺多爾濟呈稱、現在患病。
不能效力擒賊。
其所進馬五百匹。
請免給價值等語。
觀其情詞懇切。
殊屬可嘉。
着加恩賞齊旺多爾濟貝子品級。
以示鼓勵。
○是日、禦舟駐跸北望亭。
○癸卯。
谕曰、顧棟高前以保舉經學。
特賜國子監司業銜。
今朕巡省江南。
前來接駕。
念其年登耋耄。
經術湛深。
着加恩賜以國子監祭酒銜。
用示獎勵實學之意。
○又谕曰、秦壽然着加恩賞給翰林院編修職銜。
秦芝田着賞複知縣原銜。
秦東田、秦莘田、俱着賞緞二疋。
○又谕、适據伍彌泰等奏稱、噶隆與衆堪布共議。
迪穆呼圖克圖、熟習經卷。
達赉喇嘛在日。
曾分外優待。
藏内亦皆敬服。
請将迪穆呼圖克圖掌辦喇嘛事務等語。
前此伍彌泰等奏到達赉喇嘛圓寂。
朕念衛藏地方緊要。
曾于摺内批谕遣章嘉呼圖克圖前往。
此特因衛藏不可無為首辦事之人。
原系撫恤伊等之意。
今噶隆與衆堪布等。
既同推迪穆呼圖克圖為首辦事。
即毋庸遣章嘉呼圖克圖前往。
但伊等接奉朕前批谕旨。
或已向噶隆衆堪布等宣告。
均未可定。
今發去谕旨二道。
若前批發之旨。
已向噶隆等告知。
即将停止章嘉呼圖克圖、另準迪穆呼圖克圖為首之旨。
向噶隆等宣谕。
若前旨尚未向衆告知。
即毋庸言及。
祇照伊等所請。
着迪穆呼圖克圖為首。
伍彌泰等接奉此旨後。
将用何旨宣谕之處。
務須據實奏聞。
○谕軍機大臣等、此次将軍成衮紮布、副将軍兆惠、參贊大臣舒赫德等。
分路進兵。
伊等承辦事務。
雖俱有專責。
仍宜彼此互商。
斟酌辦理。
其兩路大兵會合後。
成衮紮布即應統領諸大臣。
公同商辦。
方于公事有濟。
即哨探隊内大臣等。
領兵前往。
與大兵相離較遠。
其一應事宜。
自當責令專辦。
至會合一處。
仍宜各按品級。
統以将軍。
事權始歸畫一。
倘領兵大臣。
稍分彼此。
或互相推诿。
殊非仰體朕委任之意。
着傳谕成衮紮布、兆惠、舒赫德、富德等。
當以前次将軍大臣為戒。
務宜和衷共濟。
迅奏膚功。
朕實有厚望焉。
○是日、禦舟駐跸迎龍橋。
○甲辰。
禮部議準、福建巡撫鐘音奏稱、閩縣天後廟宇。
因地處海濱。
年久坍毀。
請項修理。
從之。
○是日、禦舟駐跸方渎橋。
○乙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據永興參奏、遍查尚都、達布遜諾爾、兩處骒馬。
自乾隆十七年以來。
倒斃六千四百匹有餘。
署總管班第等。
止将虧短馬匹。
通融撥換。
以給查驗。
并未填補足數。
請将署總管班第等。
交部分别議處。
所短馬匹。
請賞限二年。
着落伊等陸續賠補等語。
此項骒馬。
原取孳生。
若有倒斃。
達松阿理宜随時查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