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延圖等處歇息。
牧養馬畜。
以備明春之用。
唐喀祿等、将現在如何辦理。
有何信息之處。
速行奏聞。
○吏部議準、山西布政使蔣洲疏稱、汾州府系川陝通衢。
請改為沖繁難要缺。
請旨簡放。
從之。
○庚辰。
谕、據白鐘山奏、洪澤湖水勢長發。
仁義智三壩。
過水甚多。
現将清口束水東壩。
量行寬展。
俾清水暢流。
會黃入海等語。
白鐘山此舉已遲矣。
清水原淮水故路。
東西兩壩。
古人具有深意。
所為淮流力弱。
資其堵束。
迸力刷黃。
至淮水既當盛漲之時。
西壩不動。
東壩當早為宣洩。
以減其勢。
此固操縱由人。
非可膠柱。
至五壩則不得已而設。
此尾闾也。
欲洩水勢。
當在清口。
清口洩一分。
尾闾便減七八分。
清口壩不早為展拓。
毋怪乎水勢全注五壩。
而高寶諸邑。
行被水患矣。
此朕今春親臨相度時。
所欲言而未及言者。
可傳谕白鐘山等。
嗣後清水束口東壩。
當秋冬淮弱時。
仍照舊修築。
束清敵黃。
其春夏之交。
一遇水漲。
即行展拓開闊。
至盛漲時。
三壩等處。
過水一寸。
則東壩可開寬二丈。
過水二寸。
則開寬四丈。
俾得疏洩通暢。
不緻奔赴尾闾。
此最要之着。
所當永遠遵行。
又黃河水勢。
于五月下旬陡長。
其力既盛。
自能刷沙。
現在徐州一帶。
沙淤處所。
可沖刷加深否。
亦着白鐘山查明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河南歸德、陳、許、等屬。
夏雨連綿。
秋禾淹浸。
現據夢麟查奏。
各縣水占地畝。
重者十之三四。
輕者亦十之一二。
看來該處水患。
固自地勢低窪。
亦由水無歸宿。
故一經陰雨。
即成潦浸。
前已命裘曰修、前赴該處巡行相度。
此事機宜。
非可枝枝節節而為之者。
要當将各該縣、及該省連界處所。
高下形勢。
逐一履勘明确。
其受病在于何方。
治之當用何術。
先會大局于胸中。
庶規模既定。
動則有功。
可以次第就理矣。
着将此傳谕裘曰修知之。
○又谕、據白鐘山奏、天然閘添建閘闆一摺。
尤屬遷就錯誤。
黃河盛漲。
豈木闆所能堵拒。
從古治河。
未聞有以建閘為善策者。
就令中造石矶。
分為二門。
石矶能為砥柱乎。
白鐘山老于河工。
何乃作此童稚之見。
此工竟不當作。
着将此傳谕知之。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成衮紮布奏稱、據侍衛烏勒登呈報、紮那噶爾布、尼瑪等。
帶領千餘戶。
自額林哈畢爾噶、逃往哈什河地方。
随派公明瑞、内大臣博勒奔察、領兵六百名。
前往策應等語。
紮那噶爾布、尼瑪等。
皆系要賊。
現領千有餘戶。
應多選兵丁。
務期弋獲。
今僅派兵六百名。
尚屬不敷調遣。
應将永貴所領額林哈畢爾噶一帶兵丁。
調往協擒。
方為妥協。
兩路大兵。
無分彼此。
原可互相調用。
不得歧視。
且先經永貴等奏稱、三格、巴甯阿等。
帶兵堵截紮那噶爾布等。
果如所奏。
賊人何由前往哈什河。
既經逃出。
三格等曾否尾追。
着永貴查明具奏。
紮那噶爾布、尼瑪等。
現在伊犁附近地方滋擾。
應悉行剿除。
方得甯谧。
現在擒拏阿逆。
已責成逃惠、富德等帶兵前往。
成衮紮布等。
惟将紮那噶爾布、尼瑪、巴圖爾烏巴什等。
為首賊人。
悉行拏獲。
徐籌辦理回部。
屢經降旨傳谕成衮紮布等。
應即遵照辦理。
乃節次覽伊等所奏。
殊未悉合機宜。
甚廑朕懷。
伊等如能于八月初旬内。
将厄魯特賊衆。
辦理完竣。
着即領兵進剿回部。
倘彼時尚需辦理。
則天氣漸寒。
已屆徹兵之時。
應在何處駐劄過冬之處。
遵照前旨。
酌量定議具奏。
○又谕曰、成衮紮布等。
領兵剿滅厄魯特賊衆。
自可不日告竣。
其辦理回人事宜。
即緩至明年。
亦未為遲。
且即遣兵辦理回人。
亦不過派兵四五千名。
着一大員統領。
已足勝任。
亦無庸成衮紮布親往。
況伊系喀爾喀将軍。
北路軍營。
本屬緊要。
倘阿逆尚未弋獲。
或逃入北路附近地方。
應令成衮紮布、前往籌畫。
着傳谕成衮紮布、俟拏獲厄魯特賊衆後。
即行徹兵。
酌定地方駐劄。
交與舒赫德等管轄。
伊即來京面領訓谕。
○壬午。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前兆惠等奏、三格等帶兵追趕紮那噶爾布、尼瑪。
至孟克圖嶺。
賊衆營壘甚固。
且山複險峻。
一時未能擒獲。
移兵至薩哩克巴哩克之前嶺、前進擒拏等語。
昨日成衮紮布奏、烏勒登等、見紮那噶爾布、尼瑪等。
同阿巴噶斯鄂拓克人衆。
由額林哈畢爾噶。
逃往哈什河地方。
即帶兵往追等語。
則兆惠等所奏、逆賊紮那噶爾布、尼瑪等。
被三格等擊敗。
負險結壘。
而我兵阻截賊路。
如果嚴緊。
賊何緻脫逃。
即使逃出。
三格、巴甯阿等。
亦應随賊尾追。
烏勒登等所帶兵丁。
原系截賊逃竄之路。
三格等尾賊之後。
烏勒登等截賊之前。
兩路夾攻。
賊由何處逃竄。
乃成衮紮布所奏。
烏勒登在哈什河望見阿巴噶斯鄂拓克人衆。
始帶兵往擊。
如系邀截之兵。
當迎面相遇。
何緻望見賊蹤。
始行追擊。
兩處所奏。
全不相符。
着将軍成衮紮布等、查明具奏。
即據色布騰巴勒珠爾、擒獲之厄魯特巴布朗供稱。
吞圖布為其屬人所殺一事。
亦未可遽信。
現在擒拏之巴布朗。
或即時正法。
或尚帶領行走之處。
亦并未明白陳奏。
着一并查明。
再從前成衮紮布等奏、克哷特、烏噜特、綽和爾、烏喇特之鄂拓克人衆。
皆已招降安插。
地方甯谧。
因即前往辦理回部等語。
鄂拓克人衆。
雖經降附。
不過暫行安撫。
不可遽信。
現在紮那噶爾布、尼瑪、巴圖爾烏巴什等、及哈丹、阿巴噶斯、紮哈沁之厄魯特等。
俱未辦理。
況阿逆自投天網。
宜上緊擒拏。
将正項應辦之事。
置而不辦。
乃前往辦理回部。
甚不合機宜。
朕曾屢經降旨。
暫且停止辦理回人。
前往擒拏阿逆。
或又于伊等摺内批示。
照伊等所奏辦理。
此皆朕覽伊等陳奏。
懸揣情形。
将軍大臣等。
斷不可拘泥谕旨。
即朕所降旨内。
有實在難行之處。
亦宜據實陳奏。
今擒拏阿逆。
及巴雅爾、哈薩克錫喇。
皆适值兆惠之隊。
成衮紮布所領之兵。
相離過遠。
擒拏此數逆賊之事。
朕今皆專委兆惠。
而擒拏紮那噶爾布、尼瑪、巴圖爾烏巴什。
剿辦哈丹、阿巴噶斯、紮哈沁人衆。
即專委成衮紮布。
彼此相機辦理。
不得過分畛域。
汝等奉谕旨。
于八月初間。
若能擒獲賊匪。
甯靖地方。
即由彼處前往辦理回衆。
如八月初間。
尚不能拏獲一二賊匪。
将哈丹、阿巴噶斯、紮哈沁人衆辦清。
則八月下旬。
時屆寒冬。
宜即徹兵。
或在額林哈畢爾噶一帶地方。
駐劄過冬。
或在吐魯番、巴裡坤、駐劄之處。
伊等相機定議具奏。
總之成衮紮布、系大将軍。
諸事理宜相機決斷辦理。
不可觀望。
着遵照朕旨。
盡心籌畫。
速行定議具奏。
○又谕曰、成衮紮布。
今年若拏獲阿逆。
餘賊何難剿辦。
即辦理回衆。
巴裡坤現有馬萬餘匹。
明年不過撥兵五六千名。
着一人統率前往。
即可蒇事。
并不用成衮紮布親往。
成衮紮布、系喀爾喀首領大員。
喀爾喀地方。
亦甚緊要。
今年徹兵後。
成衮紮布即馳驿來京。
如阿逆不能擒獲。
複緻竄逸。
逃往北路一帶地方。
成衮紮布來京。
将如何在北路堵截擒拏之處議定。
再行辦理。
成衮紮布即遵朕旨。
一面具奏。
一面起程來京。
○癸未。
遣官祭火神廟。
○谕曰、方觀承奏、直隸魏縣、漳河暴漲。
城鄉居民。
房屋俱有倒塌。
田禾亦多淹浸。
現已查勘赈給口糧等語。
魏邑猝遇水災。
秋成失望。
若照例俟查明成災分數。
始行赈恤。
未免少需時日。
嗷嗷災黎。
深堪轸念。
所有被水貧民。
着照乾隆八年之例。
于急赈一月後。
按月給予續赈。
銀米兼發。
用資生計。
其倒塌房屋。
亦着照撫恤成例。
速行查辦。
俾得早獲甯居。
至水退後。
如可播種秋麥。
勸谕農民。
及時播種。
并着按畝借給麥種銀兩。
以資力作。
該督其董率屬員。
妥協經理。
務使均沾實惠。
副朕懷保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據桑寨多爾濟奏稱、接署将軍車布登紮布咨。
遣員同所遣侍衛瑪奇達。
前往查拏原任公品級達瑪琳。
讵達瑪琳先期已赴呼圖克圖處。
現交與尚卓特巴查拏等語。
達瑪琳系附和逆賊青滾雜蔔之人。
罪不容逭。
是以降旨拏解來京。
桑寨多爾濟、系該部落副将軍。
應即派幹員拏解。
乃草率從事。
以緻脫逃。
複以現交尚卓特巴查拏塞責。
甚屬玩誤。
桑寨多爾濟、在呼圖克圖庫倫附近居住。
着即派員速将達瑪琳拏解來京。
毋得疏縱。
○又谕、據桑寨多爾濟奏、原任喀爾喀公達瑪琳。
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