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軍機大臣等、陳宏謀赴任時。
曾降旨、令其由河南歸德一路。
前赴江蘇。
沿途逐一先行查勘。
會同在工任事諸臣。
妥協迅速籌辦。
至江省歸江歸海各工。
皆其專轄之地。
乃抵任以來。
并未将全局情形。
各工先後作何辦理。
并現在已辦若幹。
未辦若幹。
逐一詳悉奏聞。
該撫所辦地方公務。
孰有大于此者。
亦孰有急于此者。
轉盼開春播種。
朕為晨夕憂勞。
刻不能置。
該撫其善體之。
勿以任事者衆。
遂自弛其仔肩之力也。
○又谕、據胡寶瑔奏、江豫兩省情形。
應開浚支幹各河。
工程皆不可停。
亦不必停等語。
從前尹繼善等奏到、豫省東南面入淮幹河。
請暫緩興挑。
當即降旨、令通盤籌畫。
疏浚下遊。
亟以宣洩河南積水為事。
今該撫胡寶瑔、既已全局通籌。
不至于江省有礙。
則應行開浚之處。
自當作速興工。
使積水有歸。
無誤春耕。
現在江省應興各工。
業經奏明分辦。
所有豫省辦理情形。
尚未奏聞。
着傳谕胡寶瑔、即将現在開浚支幹各河工段。
幹河幾道。
支河幾道。
袤長裡數丈尺。
繪圖貼說。
詳晰注明。
即速奏聞。
一面鸠工集事。
務期宣洩有資。
田疇早為涸出。
及時播種用慰朕懷該撫原摺、已鈔寄尹繼善、白鐘山等。
一并傳谕知之。
○又谕、江省河道工程。
前據該督等奏報、俱已興工。
約于十一月内、可以完竣等語。
該處連歲被災。
小民積困已久。
所有各工、早竣一日。
闾閻即可早受一日之惠。
該督等亟應董率各屬。
迅速辦理。
務得如期告竣。
俾積水悉行消涸。
方可無誤春耕。
現在所辦各工。
約有幾成分數。
所分段落。
是否實力趕辦。
着詳晰查明。
随時入奏。
此朕所宵旰廑念。
刻不能置者。
該督等宜仰體朕意。
上緊趕辦。
速行奏聞。
以慰朕念。
○又谕、昨谕将軍大臣等來京。
應同來之大臣侍衛等。
俱經點出。
今思圖倫楚、端濟布、努三、亦當同來。
可傳谕成衮紮布、令其分隊來京。
○庚午。
谕、州縣編查保甲。
本比闾什伍遺法。
地方官果實力奉行。
不時留心稽察凡民間戶口生計。
人類良莠。
平時舉可周知。
惰遊匪類。
自無所容。
外來奸宄。
更無從托迹。
于吏治最為切要。
乃日久生玩。
有司每視為迂闊常談。
率以具文從事。
各鄉設保長甲長。
類以市井無賴之徒充之。
平時并不實心查察。
雖督撫課最。
有力行保甲之條。
不過故套相沿。
毫無裨益。
即如馬朝柱案内十餘犯。
懸緝數年。
迄無一人弋獲。
此保甲不實力奉行之明驗也。
嗣後務宜慎重遵行。
不得仍前玩視。
其如何設法編查。
及考核責成之處。
着各督撫各就該地方情形、詳悉定議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将軍成衮紮布等奏稱、徹兵到濟爾哈朗。
會同兆惠、于兩路兵内。
酌留二三千名。
整備口糧馬匹。
于正月下旬。
由伊犁前往沙喇伯敕。
進剿巴圖爾烏巴什等賊衆。
所辦尚是。
成衮紮布兆惠、将軍營事務辦理具奏後。
即同富德、舒赫德、來京。
明瑞着停其前來。
雅爾哈善、在濟爾哈朗駐劄。
總辦軍務。
永貴、明瑞、愛隆阿、額爾登額、協辦軍務。
于濟爾哈朗至巴裡坤、适中之地。
派兵一千。
着哈甯阿駐劄。
鄂實、三格、瑚爾起、為副。
其珲齊、沙喇斯、瑪呼斯賊衆。
有散逸在附近地方者。
即帶兵數百搜剿。
珲齊若過戈壁。
往沙喇伯勒。
則不必遠勞我師。
沙喇斯、瑪呼斯等。
若往伊舊遊牧哈喇沙爾。
自當與額敏和卓相遇。
已谕阿裡衮會同追剿。
今尚未可懸定。
哈甯阿帶兵去後。
即着愛隆阿駐劄。
俟哈甯阿回兵。
再往濟爾哈朗軍營。
所設台站。
着兩處副都統等。
輪班巡查行走。
其瑚爾起進剿珲齊、陣亡帶傷官兵。
着成衮紮布等。
查明報部。
分别優恤議叙。
至駐兵所需口糧。
着成衮紮布、兆惠等。
籌議速為運送。
即行具奏。
○大學士管理陝甘總督黃廷桂奏、查雍正年間。
巴裡坤駐劄大臣時。
奎素、石人子、巴裡坤、至尖山、一帶地畝。
俱經開墾。
尚有溝塍形迹。
臣于上年冬月、奏請派撥綠旗官兵五百名。
前往墾試。
嗣因逆賊巴雅爾等叛逃。
派調軍前。
旋議徹回。
臣複紮知巴裡坤大臣。
派現存綠旗兵。
将渠道先行開浚。
并踏勘各處水泉。
可溉地畝若幹。
旋據覆稱、委總兵醜達、勘得尖山子起。
至奎素一帶。
百餘裡内。
從前地畝舊迹俱存。
系取用南山之水。
共有正渠九道。
自山口以外。
多滲入沙碛。
必須木槽接引。
方可暢流。
其三道河以北。
自鏡兒泉三墩起。
至奎素止。
亦有正渠三道。
及支渠形迹。
蕪久湮塞。
現在工多人少。
且工科必須撥運等語。
臣查善後事宜案内。
巴裡坤駐劄滿兵三千名。
綠旗屯田兵一千五百名。
今駐防滿兵。
尚需時日。
而開墾地畝似宜早計。
請于甘、涼、肅、三處。
先派種地官兵一千名。
于來年正月前往。
浚泉引渠。
需用工匠、物料、田器、牛隻等項。
均由内地辦運。
至二三月間。
土膏萌動。
即分布各兵。
于可墾之地。
翻犁試種。
查巴裡坤一帶。
氣寒霜早。
惟宜青稞。
應令各兵于青稞外。
如糜谷之類。
少為試種。
有收再增。
其官兵整裝銀兩。
照例給發。
谕軍機大臣等、黃廷桂奏、派兵一千名。
于來春前往巴裡坤等處屯田等語。
自應及時籌辦。
但此尚在近地。
其烏噜木齊等處。
亦須漸次屯種。
接濟兵食。
其如何相度水利。
測驗土脈及派兵前往。
一切口糧牛具耔種等項。
豫為料理之處着傳谕黃廷桂、詳悉具奏。
○吏部議奏、州縣疏防越獄、降補革職之員。
奉旨仍留協緝。
請定為五年限滿。
以便實力緝訪。
限滿之後。
仍照例分别請旨。
得旨、嗣後協緝五年、不能弋獲之革職州縣。
着該督撫等查明請旨。
○辛未。
上禦紫光閣。
閱中式武舉騎射。
○谕軍機大臣等、昨谕兩路将軍大臣等。
于十二月初十以内來京請訓。
俟來春進兵。
今思将軍成衮紮布宣力軍營将及一載。
自應稍為休息來年令伊在烏裡雅蘇台。
辦理副将軍事務。
車布登紮布、辦理諸事。
皆合機宜。
較從前大有進益。
來年進兵以兆惠為定邊将軍。
以車布登紮布為右副将軍。
着車布登紮布、即馳驿來京請訓。
喀爾喀王公内有能協同辦事之人。
伊即指定一二人具奏無庸派出兵丁。
但将親随人役。
酌量足用。
仍加恩賞銀二千兩。
為整理行裝之用。
其行裝就近、自烏裡雅蘇台、由阿濟必濟、先遣發往巴裡坤。
伊與納木紮勒交代後。
作速來京。
○又谕、明春派兵往沙喇伯勒。
剿賊巴圖爾烏巴什等。
酌用兵二千五百名。
人給馬二匹。
計需馬七千五百匹。
并辦給侍衛大臣官員等馬五百匹。
共用馬八千匹。
可傳谕黃廷桂、即照數挑選。
派賢能員弁。
自肅州送至巴裡坤沿途加意餧養約十一月可到。
自巴裡坤至軍營。
已另派官兵解送。
着遵旨速行辦理。
○又谕、此次出兵以來。
将及一年。
恐兵丁衣服器械。
未能整齊。
理應加意辦理。
着成衮紮布、兆惠等。
查明應行補換者。
自巴裡坤運送。
即行籌議具奏。
○又谕曰、黃廷桂所辦馬匹。
自肅州送至巴裡坤。
即另委官兵解送着派出厄魯特散秩大臣巴圖濟爾噶勒、乾清門侍衛果木尼勒圖、富紹、自巴裡坤解送濟爾哈朗。
巴圖濟爾噶勒、賞銀一百兩。
果木尼勒圖、富紹、各賞銀五十兩。
即前赴巴裡坤等候。
仍派察哈爾索倫兵四百名。
沿途防備嗎哈沁。
其馬匹加意照料。
如遇風雪。
即便住宿。
進兵之日。
以巴圖濟爾噶勒、為領隊大臣。
果木尼勒圖、富紹、照從前圖倫楚例。
帶兵行走。
○又谕、來歲進剿沙喇伯勒賊衆。
已谕黃廷桂派馬八千匹。
送至巴裡坤。
其由巴裡坤送至軍營。
亦派出巴圖濟爾噶勒、果木尼勒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