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傅煇文。
請革職示懲。
得旨、此所參傅煇文、辦理河工赈務。
怠惰偷安。
該撫僅請革職。
不足蔽辜。
昨鶴年将規避要工之魚台令劉朝宗、參請留工贖罪。
甚為允當。
胡寶瑔殊屬寬縱。
着嚴行申饬。
朕于災赈河工。
不惜钜萬帑金。
冀登災黎于衽席。
司牧者苟有人心。
自當奮勉分憂。
思稱厥職。
況該令由廢員加恩錄用。
更應出力自效。
以贖前愆。
乃敢忍心怠誤。
非劉朝宗尋常玩曠者可比。
傅煇文着革職、發往軍台效力。
○戊申。
掌山西道禦史湯世昌奏、直隸、河南、山東、山西、四省。
請兼設督撫。
以密防閑。
得旨、督撫之設。
因地制宜。
不藉以去弊也。
此中正有宜酌奪者。
待朕熟思詳定。
○山西道禦史吳龍見奏、截取候選知縣之舉人。
年力近衰者。
請豫行甄别。
咨回本籍。
候選教職。
得旨、候選知縣之改教。
蓋不得已而為之。
其人則無過也。
但老邁龍鐘。
令往司民社。
亦随即參處耳。
今于選時甄别。
已屬無可如何。
若複截而止之。
不太迫乎。
然使其免守候之苦。
或亦一道。
該部會九卿詳議具奏。
尋議、揀選驗看之例。
立法遵行已久。
應無庸議。
從之。
○己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察達克等所屬之烏梁海、歸順已經數載。
應與新降人等、一體納貢。
曾經降旨查辦。
今據車布登紮布奏報、察達克此次招服烏梁海博和勒等。
甚屬奮勉可嘉。
着傳谕車布登紮布、将烏裡雅蘇台所貯緞疋。
酌量獎賞。
其所屬烏梁海等、今年應納之貢。
俱行寬免。
以明歲為始。
即行知車布楚克紮布等、遵照辦理。
○庚戌。
谕軍機大臣等、察達克招服烏梁海。
甚屬奮勉。
着賞緞四端。
其次奮勉人等。
各賞緞二端。
車布登紮布、仍傳谕博和勒。
伊等去年雖附和妄動。
今察達克一經招撫。
即時歸服。
是以寬宥前罪。
博和勒着還原職。
仍授為三品總管。
賞緞二端。
其那木紮勒、庫克新等、投順之日。
亦照此傳谕、複職受賞。
博和勒等遊牧、與俄羅斯相近。
逆賊阿睦爾撒納、逃入俄羅斯。
伊等一有所聞。
即當報明陳奏。
車布登紮布等、如得阿逆信息。
一面知會和碩齊、唐喀祿、帶兵協助。
車木楚克紮布等、一面帶兵剿捕。
總以擒獲阿逆。
始可竣事。
伊等務益加奮勉。
以奏膚功。
再俄羅斯等、寄博和勒之托忒字書内。
有柰曼噶雜克之人。
逃入内地等語。
此項人等。
如果來投。
即應受降。
亦當留心辦理。
○署定邊左副将軍車布登紮布奏、欽奉恩旨、喀爾喀應賠馬駝牲隻。
酌量于伊等生計有益。
寬限辦理。
臣委管理收牧之紮薩克等。
自乾隆十八年、至二十二年。
收牧動用。
銷算倒斃數目。
拟定應免應賠。
及交還限期具奏。
得旨、軍機大臣議奏。
尋議、查軍營收牧定例。
按年銷算。
若未經動用者。
每年每百匹、準銷倒斃四匹。
已經動用者。
準銷八匹。
今車布登紮布、未将倒斃數目。
按年銷算。
與例不符。
但蒙皇上愛養喀爾喀。
降有恩旨。
臣等仰體皇上仁慈。
俾喀爾喀生計饒裕。
酌議應如車布登紮布所奏。
将乾隆十八年、收牧馬六千匹。
駝三千隻。
照未經動用例。
每百準銷四匹。
十九年以來、收牧馬駝。
照已經動用例。
每百準銷八匹。
不計所牧年歲。
作為一年應免之數銷算。
其牛羊系屬口糧。
自難照動用馬駝之例。
應準其每百内倒斃四隻外。
仍有額外倒斃。
亦應如所奏。
先将車臣汗部落收回各數。
于一年内追交完項。
再自己卯年起。
展限五年交納。
仍将現在牧放馬駝牲隻。
饬交紮薩克等、加意牧放。
其應追各項數目。
令該副将軍分晰造冊報部。
按限催交。
從之。
○又奏、欽奉谕旨、将軍營原有馬駝。
辦給交回、及例準倒斃各數查奏。
臣謹将辦給各隊官兵。
及交還騎回馬駝數目。
酌量準銷倒斃分數具奏。
得旨、軍機大臣議奏。
尋議、查該副将軍所奏、乾隆二十年。
徹回京營、黑龍江等兵丁。
行至額爾齊斯等處者。
已蒙恩旨。
照金川軍需例。
準其豁免十分之三。
又另摺所奏、杜爾伯特汗車淩等。
應追馬駝。
業經展限。
現奉恩旨豁免。
均毋庸另議外。
二十年、大兵平定伊犁。
直抵布噜特邊界。
較額爾齊斯更遠。
應将所領馬駝、豁免十分之五。
二十一年、進剿烏梁海、哈薩克官兵。
俱至伊什勒河。
歸途又趱拏青滾雜蔔。
該将軍奏請全行豁免。
但恐官兵恃有此例。
将遠行馬匹。
不複愛惜。
應較前往伊犁、酌量加倍。
豁免十分之八。
其和托輝特官兵。
随青滾雜蔔、私回遊牧。
所領馬駝、不準豁免。
俱令照數賠補。
又擒拏青滾雜蔔官兵。
并未遠行。
但時值冬寒。
應将所領馬駝、豁免十分之三。
又收取阿陸爾撒納遊牧。
追剿包沁等官兵。
亦未遠行。
應将所領馬駝、豁免十分之二。
再本年徹回之京營、綏遠城等官兵。
交兵部行。
查現在兩路官兵。
俟徹回時、行查辦理。
其喀爾喀等所領馬駝内。
除應豁免數目外。
其餘理應追繳。
但伊等賠補牧放牲隻。
已議展限五年。
俟交完後、再限三年。
令其補交。
至厄魯特班珠爾等馬駝。
業經籍沒。
應毋庸議。
其紮哈沁烏梁海等、原領馬一千七百匹有奇。
駝二百隻有奇。
除豁免外。
仍應追繳馬九百匹有奇。
駝九十隻有奇。
照例令其交出。
其官兵應交馬駝、造冊咨送戶部。
喀爾喀等應交馬駝、造冊咨送理藩院。
按限追繳。
得旨、依議。
紮哈沁烏梁海人等。
甚屬安靜。
亦俱奮勉效力。
應交馬駝、着加恩寬免。
○理藩院奏、旺布多爾濟等、豫備兵丁不齊。
請分别議處。
得旨、去年逆賊青滾雜蔔之案。
旺布多爾濟等旗分。
人口牲畜。
微有虧損。
近複被災。
生計艱難。
所備兵丁不齊。
并非有意推诿。
着加恩将降罰之處、悉行寬免。
三都布車木伯勒、既患瘋疾。
不能辦事。
着将公爵開缺。
令伊子承襲。
○命協辦大學士鄂彌達、在紫禁城騎馬。
○辛亥。
上幸瀛台。
○谕、據德爾敏等奏報、徐城增築石工。
于十一月十九日。
如式完竣。
一律整齊堅固等語。
披覽深為欣慰。
徐城濱臨黃河。
而舊有石堤。
間段斷續。
一遇盛漲。
時罹水患。
今春南巡。
親臨閱視。
指授增築石堤。
茲開工以來。
曾未兩月。
遂克告成。
城郭民居。
永資保障。
諸臣能仰體朕念切民瘼之意。
奮勉集事。
迅速奏績。
甚屬可嘉。
德爾敏、夢麟、尹繼善、白鐘山、嵇璜、陳宏謀、俱着交部議叙。
其在工文武員弁。
并着查明。
一體交部議叙。
以示獎勵。
○軍機大臣等奏、臣等遵旨、詢問伊什克。
據供、我父原系拉藏汗屬人。
于康熙年間。
為準噶爾所掠。
遂屬綽和爾鄂拓克。
今因遊牧擾亂。
是以來投等語。
臣等看伊什克、人尚明白。
年力亦壯。
應如何安插之處。
侯旨遵行。
得旨、伊什克着在上驷院司辔上行走。
仍編入蒙古旗分。
○雲南道禦史程廷棟奏、各省上司幕友。
多有包攬分肥。
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