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徒。
觸目警心。
動色相戒耶。
向來如卑幼擅殺期親尊長。
屬下人紮傷本管官。
此等重案内外問刑衙門。
往往辦理遲延。
屢經嚴饬。
猶然積習未化。
殊非辟以止辟之意。
嗣後凡有似此情罪重大之犯。
審訊明确。
即行具題正法。
不得藉詞延緩。
其犯罪之孕婦。
不在此例。
将此通行曉谕知之。
此案遲延各官、着照部議查參。
○谕軍機大臣等、來年進剿沙喇伯勒賊衆。
派兵四千名。
由魯克察克往辦回部、派兵二千名。
計兵已六千。
自屬足用。
但魯克察克二千兵後。
再得應援之兵。
更為有益。
所有烏噜木齊等處、屯田兵丁。
雖耕作時人力宜多。
播種後即可酌減。
着傳谕黃廷桂、雅爾哈善等、将各處屯田兵、約計若幹。
留十分之三四。
守候成熟。
其餘仍随同進兵。
若可得三千。
則合之軍營。
幾及萬人。
即可号稱數萬。
愈覺聲勢雄壯。
如屯田不敷抽調。
即于綠旗兵内添派。
綠旗兵頗善步行。
祇須每人給馬一匹。
令随同雅爾哈善、暫駐魯克察克之兵。
進剿回部。
其酌量抽派之處。
伊等行文酌議。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并傳谕兆惠、車布登紮布知之。
○又谕、前因成衮紮布等、以屯田事宜奏請。
已命雅爾哈善等、相度可耕地畝。
支給耔種。
出派兵丁。
今又于屯田兵内。
抽調三千續進。
可傳谕黃廷桂、雅爾哈善、所派屯田兵丁。
務與地畝相稱。
既使可耕之土。
不緻荒閑。
亦于進剿有益。
其悉心經理。
條晰具奏。
○丁卯。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據愛必達奏稱、貴州提督董芳、現在患病等語。
董芳着來京陛見。
貴州提督印務。
着哈攀龍前往署理。
其湖廣提督印務。
着王綏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河南邪教餘黨。
已據胡寶瑔查拏具奏。
其案内之李老人、周清水、二犯系山西長治縣人。
據奏已飛咨晉省密拏。
但二犯乃此案最要之人。
可傳谕劉統勳、塔永甯、速即查拏。
毋令聞風免脫。
其二犯家内。
有無邪教字迹。
并即嚴查。
一面将該犯咨解河南。
一面具奏。
○又谕、昨命黃廷桂、雅爾哈善、查勘屯田處所。
廣為播種勿緻荒閑。
添派兵丁。
以資耕作。
來年我兵進剿。
自應立奏膚功。
即使未盡翦除。
必蓄積有餘。
始可次第辦理。
可傳谕兆惠、富德等、留心經畫。
務使地無遺利。
至哈薩克、約于來年貿易。
所到馬匹、亦須多為購買。
馬蕃糧足。
共樂飽騰。
于軍務甚有裨益。
此二事、宜與黃廷桂、雅爾哈善等、同心商辦。
再努三從哈薩克初回。
自悉彼處情形。
軍營現亦無事。
着來京以備詢問。
○戊辰。
谕、據尹繼善奏、朱奎揚因伊母年老。
不能遠曆。
懇請終養等語。
前因長蘆運使缺出。
特降谕旨。
以朱奎揚補授。
原屬加恩升用。
若以升任難于迎養。
轉緻去官。
殊非用伊本意。
朱奎揚着仍留蘇松道之任。
其長蘆鹽運使員缺。
着喬光烈補授。
所遺山西河東道員缺。
着黃凝道補授。
○又谕曰、德祿不勝黑龍江副都統之任。
着來京。
所遺黑龍江副都統員缺。
着富德補授。
德馨年老。
着來京候旨。
所遺乍浦副都統員缺。
着圖克善補授。
○己巳。
谕、大學士陳世倌、雖年近八旬。
而精力未甚衰邁。
簡任綸扉。
曆有年所。
今以老病奏請解任回籍。
情辭懇切。
大臣中齒宿望高。
宣勞久任。
皤皤黃發。
為班聯表率。
誠熙朝盛事。
然老倦而思故鄉。
亦常情所有果其以衰老陳情者。
朕自曲加體恤俾得歸榮鄉裡。
以資頤養。
初未嘗強為覊留。
如張廷玉之年力既衰。
朕即允其歸田後之輾轉獲咎。
乃其自取。
實非朕初意所及料也。
且陳世倌奏内、既稱為其生母修改墳茔。
此亦人子未竟之責。
自宜及身而為之。
着照所請、準其回籍。
現任漢大學士原有二人。
不必開缺另補。
聽其自為酌量。
如一二年後。
精神清健。
仍可來京辦事。
以昭優老念舊之意。
○又谕、禦史馬錦文、請令各省學政稽察藩庫一摺。
甚屬非是。
藩司為方伯大員。
綜理出納。
有督撫為之稽核。
是皆曆任年久。
特加簡用之人。
體制相維。
已自周備。
至于盧焯、明德、蔣洲之事。
本不數見。
即偶一有之。
亦必即行敗露。
自可按法糾繩。
以申憲典。
不可因此一二人。
而遂謂各省督撫藩司之盡不足信也。
且使督撫藩司舉不足信。
又安見各省學政之必盡可信。
不為之瞻顧徇隐乎。
況學政專司文衡。
錢谷非所素悉。
而一年之間。
按臨各郡。
亦何能稽察藩庫。
仍屬有名無實耳。
從來有治人。
無治法。
即如前明設立巡按。
逐年更替。
徒滋擾累。
若令為君者不能親攬朝綱。
達聰明目。
而徒寄耳目于使臣。
則外省大吏作弊。
委巡按以糾察。
設或巡按亦通同作弊。
又當另設一官以糾察巡按。
是相為耳目于無已時也。
成何政體。
馬錦文原摺着擲還。
并将此通行傳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昨車布登紮布奏、請添派綠旗兵丁。
接續進剿。
已命黃廷桂等、于屯田兵内。
酌量抽調三千名矣。
今阿裡衮、額敏和卓奏稱、領兵至哈喇和羅。
捉生詢問。
知敦多克哈什哈等。
同沙喇斯得木齊都噶爾、瑪呼斯得木齊根色等。
帶領遊牧。
由庫車向葉爾羌、和阗逃去。
已遣人從庫車間道、引兵堵截等語。
看來辦理回部一事。
伊等既知覺豫備。
則兵勢更須壯盛。
可傳谕黃廷桂、于前抽調兵丁外。
添派綠旗兵五千名。
即在甘肅等标營内調撥。
于來年春盡夏初前進。
其糧饷馬匹。
俱應速為料理。
帶領前後綠旗兵八千名。
着派馬得勝、醜達、再派總兵一員同領。
仍曉示官兵。
務須顧惜顔面。
奮勉效力。
并傳谕軍營将軍大臣等知之。
○又谕、據阿裡衮、額敏和卓奏稱、領兵至哈喇和羅。
知沙喇斯、瑪呼斯遊牧。
已逃往庫車等處。
現在遣熟識路徑之人。
取近堵截。
頗合機宜。
伊等遇賊遊牧。
收其馬駝牲隻。
固可以增兵力。
但與賊衆相持。
則帶兵尚覺其少。
朕心頗為廑念。
阿裡衮等、惟相機行止。
如勢難猝辦。
即可徹兵。
倘額敏和卓、确見庫車可取。
亦不必遽回遊牧。
○又谕、據吳達善等奏稱、由台站呈報、随滿福進剿之索倫署領催遜坦等。
因滿福被害。
伊等力戰不支。
至日暮時脫出。
已送往軍營。
并于吐魯番派兵二百名。
接應阿裡衮等語。
所辦尚是但遜坦等之言。
未足深信。
若果力戰得脫。
其情自有可矜。
如臨敵即逃。
豈可颟顸不問。
蓋大臣剿賊。
所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