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
投畀有北。
亦何可惜。
而該禦史為之隐躍繁文。
多方顧慮也。
然以軍營管理屯種之大臣等。
尚未能洞悉端委。
豈該禦史小臣淺識。
所能遙度。
朕固不暇深責。
但以今歲二月間。
甫經劉宗魏奏準之事。
朱嵇系其同官。
曾不踰時。
辄行駁改。
于政體殊有關系。
從前明季科道。
動借公事。
互相傾軋。
翻案互讦之疏。
幾無虛日。
究于國家無補。
最為言官惡習。
朱嵇所奏。
縱未必有意。
然此風漸不可長。
朱嵇着傳旨申饬。
○丙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吏部議準、河南巡撫胡寶瑔疏稱、河北二道。
專管河務。
并有分巡地方之責。
關防内無兼管水利字樣。
開封府管糧通判。
彰德府糧捕通判。
亦未兼銜水利。
所有河北二道。
請均令兼管水利事務。
其各府同知、通判、除專管河務。
無庸兼攝水利外。
餘糧鹽捕務同知二員。
通判八員。
直隸州州同一員。
州判三員。
均兼銜水利。
一體鑄給關防。
從之。
○予陣亡台吉沙克都爾紮布、祭葬如例。
入祀昭忠祠。
○丁醜。
遣官祭火神廟。
○谕軍機大臣等、據刑部奏、脫逃遣犯壽掄元、曾經福建巡撫鐘音、于上年十二月奏明。
将該犯解部。
距今半載。
尚未解到等語。
壽掄元系應入本年朝審之犯。
既據該撫咨報、于上年臘月起解。
節經該部饬催。
何以至今尚未解到。
沿途所過地方官。
竟付之不見不聞。
并不接遞催解。
似此要犯。
如任其展轉支飾延挨。
設中途别有疎虞。
如賄脫自戕等事。
該督撫自問。
當誰執其咎耶。
着傳谕各該督撫等、此旨到日。
一面查明何省耽延之處。
即行嚴饬飛解來京。
一面将沿途如何托故逗遛情節。
各各明白回奏。
不許相咨商榷。
速行奏聞。
毋得玩誤。
複任其以捏飾取戾也。
○戊寅。
谕、昨日都察院奏留西城吏目方正一摺。
副都禦史孫灏未經列銜。
朕意堂官留一吏目。
或為該員以捐納為規避之地。
不令得售其計。
乃情理所有。
且其事尚小。
不足深論。
但以同官辦事。
自宜彼此商酌。
若旗人漢人意見不合。
辄生異同形迹。
于體制甚有關系。
彼時猶以為曲在孫灏、自有應得之咎。
特命軍機大臣詢問情節。
今據孫灏所奏。
則該城所請。
不過以升銜留任。
而都察院摺内。
乃增入遇缺咨部題補之語。
恐于選法有礙。
且開巧便奔競之漸。
反覆辨論。
吳拜、趙宏恩、皆不以為非。
而廣成堅執不移。
必欲獨行其志等語。
是孫灏并無不合之處。
其咎皆在吳拜等三人。
而廣成之偏執已見為尤甚也。
此案冒昧陳奏。
雖尚非敢有心弊混。
但其風實不可長。
廣成不必管理副都禦史事務。
交部嚴加察議。
吳拜、趙宏恩、着交部察議。
所奏方正留任一事。
不準行。
至其摺内叙述該城禦史原文。
屢用堂台字樣。
豈入告之體。
乃并不知檢點。
此又三人所同。
着一并交部察議。
○己卯。
工部議準、甘肅巡撫吳達善疏稱、蘭州北臨黃河。
水勢南徙。
石岸沖刷。
請建大小挑水闆壩七座。
并對岸沙灘開挖引河一道。
從之。
○庚辰。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甘肅連年承辦軍需。
雖一絲一粟。
不以派累闾閻。
而運送兵丁。
輸挽糧饷。
多資民力。
急公趨事。
朕心時廑于懷。
今歲複值得雨較遲。
深為轸念。
現在各屬已曾遍行得雨否。
秋收可不至甚歉否。
其從前未經種植者。
曾補種雜糧否。
當此連歲饋運之後。
繼以雨澤愆期。
米糧自必短少。
黃廷桂勞勚日久。
刻下辦理糧饷。
設或拮據。
不可不為之體恤。
現在尚須再派京兵一千。
前往軍營。
朕意即令此一千兵。
于京師各帶軍前四個月口糧。
以免甘省購辦。
如此籌畫。
是否簡便易行。
于邊省地方有益。
着傳谕黃廷桂、令其酌量速行具奏。
再前經降旨該督。
先期購辦明歲征兵口糧。
如本省不敷。
則移商開泰、于四川購運。
務足二萬官兵一歲之用。
計今已接到谕旨。
其現在作何擘畫。
或本省足敷。
或須借資川省。
及何時可運到巴裡坤之處。
并着速行會商。
妥協定議具奏。
○兵部議準、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浙江錢塘營。
水師都司缺出。
向以陸路人員請補後。
又以外海遊擊升轉。
每于洋面水勢茫然。
而内河情形未谙。
請嗣後錢塘水師營都司一缺。
止準内河人員題補。
如不得人。
用外海人員借補。
俟應升時。
按其出身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