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三年。
戊寅。
秋。
七月。
乙酉朔。
享太廟。
遣諴親王允秘恭代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雅爾哈善等奏稱、遣總管紮爾善等、至鄂根河了望。
未見賊蹤。
又沙雅爾有兩路可通庫車。
若遣兵前往。
恐與來援賊衆。
不能相值。
惟嚴設卡座防範等語。
所辦甚是。
看來伊等所領滿洲索倫兵尚少。
昨因兆惠有分兵向厄魯特回部交界、搜捕哈薩克錫喇等之奏。
檢閱地圖。
所指道途。
距回部甚近。
兆惠即前赴雅爾哈善所在。
以兵相付。
仍來京請訓。
若另有辦理之處。
則俟事竣來京亦可。
又雅爾哈善等奏、擒獲回人阿舒爾瑪特、據供、前副都統阿敏道被拘。
霍集占曾雲。
大國使臣。
不可傷害。
留候布噜特信息。
若不能取勝。
則仍有用處等語。
似阿敏道尚未被害。
将來取葉爾羌時。
宜籌畫阿敏道脫出之策。
或此時霍集占見事勢已迫。
詭稱不敢傷害。
欲行送回。
以緩我兵。
不妨乘機撫納。
俟其投見。
即時拏解。
若霍集占雖未害阿敏道、仍留以為質。
則告以阿敏道已照陣亡例賞恤。
爾等送與不送俱可。
仍一面進兵辦理。
但能将阿敏道救出則更善。
第不可因此堕賊計中。
緻誤軍事。
可傳谕雅爾哈善、兆惠等知之。
○又谕曰、車布登紮布、前奏和爾郭斯之捷。
已加恩賜以伊父超勇之号。
今詢問擒獲之鄂哲特等。
知賊衆先将遊牧、移踞高岡。
伏兵邀擊我師。
車布登紮布等、奮勇沖突。
賊不能支。
侍衛瑪琥等亦奏稱、我兵甚少。
副将軍身先士卒。
所向無前等語。
朕聞之實為嘉悅。
着加恩賞系金黃帶。
以示旌異至車布登紮布敗賊之前已得舍楞逃竄信息。
彼時未即追剿或因不能兼顧亦事勢使然此時布庫察罕逃入哈薩克。
料伊部自必縛獻惟哈薩克錫喇往投西哈薩克之特柳克。
富德兵少。
窮追稍覺可虞昨已谕車布登紮布策應。
自必奮勇前往。
然亦須酌量馬力。
倘有不足。
即與富德、徹兵暫回伊犁。
俟來年再舉亦可。
在他人遲延觀望朕每降旨催督。
車布登紮布、天性勇往。
是以谕令酌量。
現在領兵所至。
情形如何。
可即速奏聞。
○又谕曰、雅爾哈善等奏稱、沙勒達朗卡座守備莫倫岱、遇賊衆馬步六百餘。
前來沖擊。
率步兵百餘人迎敵。
殺賊甚衆。
身亦被傷等語。
莫倫岱以少勝衆。
奮勉可嘉。
着加恩以遊擊即用。
賜号墨爾根巴圖魯。
賞戴孔雀翎。
并賞銀一百兩。
其效力及陣亡得傷官兵。
着查明送部議恤。
○豁除福建福州府屬。
閩縣鼓山裡、被水沖陷田地一百八十九畝額徵。
先覺
○丙戌。
谕、京師米價較上年稍為昂貴。
已特派大臣于五城設廠平粜。
但現在距秋收之期尚蚤商販未至。
阛阓米少。
鋪戶或乘此居奇日漸增長。
向來京官俸米。
例于八月支放。
着提蚤一月即于七月開倉支放。
俾京城内外。
米糧充裕價值自可平減。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今年各省糧艘抵通。
約蚤一月該運丁等除交倉全完外。
所餘食米尚多。
此等餘米。
俱由坐糧廳衙門給與照票。
俟回空時、于天津一帶。
沿途售賣。
而通州水次。
則例應嚴禁私粜。
蓋因通倉為兌米之地。
恐夾雜影射。
緻滋弊端也。
若漕米均己不緻挂欠。
而例應官買之餘米。
亦皆交倉事畢。
其所有餘剩食米。
自可聽其在通出粜。
不必過為苛禁。
在各運丁等、既可免領照驗票之煩。
而通州米石充裕。
于京師民食。
亦屬有益。
該部即遵谕行。
○工部左侍郎錢維城奏、奉命董理平粜兩日以來。
每廠約放米三四百石。
臣所管西城。
每日赴倉領米。
不敷所放。
緣儲濟、海運、南新、北新、等倉。
俱在朝陽門左近。
去東、中、南、三城較近。
北城較遠。
西城尤遠。
而運價每石定例三十五文。
車戶趨近避遠。
請計各城去倉遠近。
減東、中、南、三城之多。
補西北兩城之少。
于運費無增。
挽輸自各踴躍。
得旨、如所議速行。
○山東巡撫阿爾泰覆奏、登州水師兼陸路總兵一缺。
向因管轄陸路十二營。
戰艦十二隻。
巡查洋面。
控制海疆。
是以注為最要缺。
今遐番向化。
匪竊潛消。
較設立之初有間。
請改為要缺。
得旨、該部知道。
○以山東按察使台柱、為山東布政使。
登萊青道沈廷芳、為山東按察使。
○丁亥。
上禦勤政殿聽政。
○兩江總督尹繼善、江南河道總督白鐘山、安徽巡撫高晉等覆奏、江南同知養廉五百兩。
通判四百兩。
地方河工。
一例支給。
河員分管黃運湖河。
每年雇船修敞。
及幕友脩金、家人工食、搶修燈燭等費。
均難減省。
與地方丞倅不同。
請将南河十七廳。
分大中小三等。
其銅沛、邳睢、宿虹、桃源、外河、山安、海防、裡河、八廳為大廳。
酌定經費銀二千兩。
豐砀、運河、揚河、中河、四廳為中廳。
一千五百兩。
江防、水利、揚糧、高堰、山盱、五廳為小廳。
一千二百兩。
即于河庫支給。
得旨、如所議行。
○以署散秩大臣一等男達桑阿、為鑲白旗漢軍副都統。
○戊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谕、甘省曆年正供。
及雜項錢糧。
并乾隆二十四年、地丁額賦。
屢經降旨。
加恩豁免。
其正賦之外。
随徵耗羨。
系留支地方公費之需。
例不免徵。
但念甘省地處邊陲。
土瘠民貧。
正供既已蠲除。
而曆年積欠耗羨。
尚須照數完納。
小民輸将。
仍不免拮據。
着再加恩。
将甘省自乾隆元年、至二十二年。
民欠耗銀三萬三千四百餘兩。
耗糧一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餘石。
概予豁除。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