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
撫臣給咨送部引見。
其才技超群者。
曆俸三年。
亦請照營千總例。
豫保以守備用。
如不堪保。
即于六年俸滿日勒休。
出缺、于營弁内拔補。
應如所請。
從之。
○浙江巡撫楊廷璋疏報、乾隆二十二年分、開墾鎮海、太平、松陽、遂昌、永嘉、景甯、麗水、等七縣。
田地山塘。
共四十八頃十九畝有奇。
○壬戌。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谕軍機大臣等、巴祿奏稱、據圖倫楚達禮善等呈報。
追剿哈丹、阿巴噶斯等餘賊。
至庫爾河源等處。
因水漲難行。
随嚴饬設法渡河剿賊等語。
着傳谕圖倫楚、從前因敏珠爾多爾濟、達禮善等、未能速殲逸賊。
是以派伊前往。
今賊蹤已得。
又複托詞支飾。
可見全未奮勉效力。
其作何治罪之處。
伊等應亦知之。
現在巴祿領兵策應會同進剿。
其索取哈薩克錫喇、已委富德、及車布登紮布。
巴祿惟嚴行督催。
盡剿哈丹、阿巴噶斯遺孽。
以靖地方。
○軍機大臣等議覆、大學士管陝甘總督黃廷桂奏稱、軍營馬現有三萬五千。
已敷添派之用。
前谕購鄂爾多斯馬四千。
請留補甯夏各營缺額。
應如所奏。
從之。
○陝西巡撫鐘音奏、陝省夏秋多雨。
渭洛二水。
俱于朝邑縣、三河口。
彙入黃河。
先後據報。
沿河十八村莊。
民種灘地。
被淹一百三十六頃八十畝有奇。
沖沒九十四頃有奇。
民戶俱住高原。
不專賴此收成。
毋庸議恤。
惟被淹地畝折徵。
應請蠲免。
其沖沒者。
不便虛懸租額。
請照原議、随時開除。
報聞。
○癸亥。
谕前據雅爾哈善、以逆回霍集占、遁出庫車。
并未追捕。
将順德讷參奏。
今又以綠旗兵刨掘地道反為賊所覺緻焚死兵丁。
且兵丁内、竟有竊物私逃者将馬得勝參奏。
不知将軍統領全師。
所司何事。
而僅以參劾他人。
聊且塞責。
竟若與已漠不相關者。
情理殊不可解。
當雅爾哈善奏報擊敗霍集占等援兵時。
朕方以軍威既振。
自可乘機進剿。
讵意伊前次奏稱鄂根河殺賊、不下三千餘人。
霍集占負傷遠竄。
及沙雅爾頭目阿三和卓投降。
錄詞具奏。
始知霍集占敗陣時。
即遁入庫車。
數日複夤夜突出。
以自投羅網之賊。
而聽其自去自來。
竟無一兵防範追逐。
順德讷駐兵要路。
固無所逃罪。
而将軍此時又安在耶。
且我兵穴地攻城。
本欲潛師取勝。
又何至遂為賊覺。
橫開一溝。
而我兵轉無一知覺者。
甚至兵丁行竊脫逃。
毫無忌憚。
可見軍營調度乖方。
全無紀律。
已非一日。
雅爾哈善坐視賊酋竄逸。
頓兵城下。
不異守株待兔前後奏報情詞矛盾。
惟圖左枝右梧。
始參順德讷以卸過。
繼參馬得勝以诿咎。
并無一語引罪。
殊不思身任元戎。
指麾諸将者。
誰之責欤。
此而不置之于法。
國憲安在。
已降旨命兆惠、就近前往庫車一帶。
辦理回部。
雅爾哈善、哈甯阿、順德讷、俱着革職。
兆惠至軍營日。
即着拏解來京。
将此先行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雅爾哈善等奏稱、馬得勝所領綠旗兵内、有馬兵李子雲等、竊取官銀馬駝脫逃。
又運送口糧兵丁。
尚有四百六十餘名未到。
此内有病故逃亡等語。
此等兵丁。
既不能向前出力。
複敢竊物潛逃甚屬不法伊等逃回内地。
必由哈密、安西、巴裡坤經過。
可傳谕黃廷桂、行知安西提督、哈密防鎮等。
速行通緝。
仍行文伊等食糧營汛。
及各本籍地方官。
一體查拏務獲。
不分首從。
即行正法。
以肅軍紀。
○又谕、昨因雅爾哈善等、疎脫霍集占已谕兆惠、速往辦理回部。
然猶望雅爾哈善、自知罪戾。
奮勉思贖。
旋據奏報現在分兵前進。
是以降旨策勵。
以觀後效。
今雅爾哈善、奏據俘獲人等供稱、霍集占脫逃時。
曾與阿布都克哷木、約誓一月之内必來救援。
恐分兵單弱。
拟候兆惠到日。
再行前進等語。
是雅爾哈善、仍未進兵。
且參奏馬得勝、刨掘地道。
為賊所覺。
緻損兵丁。
罪固難逭。
而伊等所司何事。
其素無紀律可知。
且雅爾哈善初抵庫車。
因伯克托克托、中計被擒。
心即惶惑。
惟思以進兵之事。
責成額敏和卓。
朕即降旨訓饬。
又所奏攻克庫車後。
毀其城郭。
焚其廬舍。
徹兵回哈喇沙爾、吐魯番等處。
來年再行進取。
朕複谕以時當夏令進兵之時。
遽議徹回。
恐衆志懈弛。
至得城即毀。
則來降回衆。
于何處安插。
至今日所到奏摺。
有來降回人供稱、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