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詣奉先殿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玉素布奏稱伯克霍集斯之妻。
及幼丁呼岱巴爾氐等。
聞進兵策應軍營。
願捐馬四十匹、以抒誠悃等語。
霍集斯歸誠以來。
效力軍營。
伊妻子等聞進兵信息。
亦願捐馬匹。
協濟進剿官兵。
甚屬可嘉。
可傳谕玉素布、每馬一匹。
賞給銀十兩。
就近于辟展、阿克蘇支給。
仍将朕洞鑒伊等誠悃之處。
曉示知之。
○又谕、喀爾喀紮薩克圖汗、賽音諾顔、二部落。
年節請安朝賀之副台吉敦多克、護衛吹達克等。
在理藩院呈稱、我等騎來之駝二百一十八隻。
于去歲十二月初六日。
行至庫克等處。
被歸化城同知通判衙門之差役等。
将我等駝隻趕入城内印烙。
我等持紮薩克等印文。
禀告同知通判。
被署内人等毆打。
不容前進。
随往道衙門具呈。
并不接收。
在新城将軍處跪求。
将軍稱與伊無涉等語。
我等恐誤請安。
自歸化城雇覓車輛。
于年前到京等語。
此等蒙古人等。
俱系年節朝觐請安之人。
即使采買緊要軍駝。
亦應明白曉谕伊等。
給發價值。
将伊等行李。
辦給車騾送至京城。
而并未如此辦理。
強将駝隻趕入城内。
此皆系衙役人等恣意辦理之所緻。
伊等雖系蒙古。
因曉理法。
始如此安靜來京。
倘伊等不曉理法。
必緻互相毆奪。
成何體統。
蒙古人等因知法紀。
并無言語。
甚屬可憫。
伊等來京。
所需車騾價值。
令地方官捐給。
如有原駝。
着仍給還伊等。
如無原駝。
将駝隻官價。
亦向地方官取給。
仍令雇覓車騾。
将蒙古人等。
送至伊等遊牧地方。
其所需價值。
亦令地方官捐給。
着交巴爾品、富鼐、辦理。
伊等駝隻。
如何截去。
因何如是強辦。
價值銀兩。
系何人侵蝕之處。
着傳谕塔永甯、查明應參奏者。
即行參奏。
并着塔永甯明白回奏。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庚寅。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甘省承辦軍需。
一切糧料草束食物等項。
采購既多。
價值未免增長。
所有額支運腳。
亦恐不敷。
前已屢經降旨。
節次量為增給。
而肅州安西一帶。
市集尤為稀少。
料草辦理維艱。
宜加渥恩。
用昭體恤。
着将該省運送赈糧、兵糧、腳價。
均照挽運軍糧之例。
一體增給。
其肅州、安西、塘驿應差馬匹。
及中路自高台縣、至泾州、等二十一州縣。
北路自中衛縣、至靈州六府廳州縣。
所管塘驿馬匹。
俱暫停折支料草乾銀。
着照例日給本色料草。
以資飼秣。
俟軍務告竣。
仍舊支給折色。
再涼莊滿營。
采買糧料草束。
及甯夏滿營官員。
應需粳米。
并着查明。
照依時價采買供支。
該督撫其妥協經理。
毋任胥吏從中侵蝕。
轉緻滋擾。
○辛卯。
祈谷于上帝。
上親詣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壬辰。
上詣大高殿行禮。
○奉皇太後居長春仙館。
○詣安佑宮行禮。
○幸圓明園。
○癸巳。
上詣長春仙館、問皇太後安。
○谕曰、雅爾哈善、以将軍征讨回部。
乃自進兵庫車以後。
種種玩誤乖張。
失機偾事。
為從來行師失律諸臣所未有。
是以将伊拏解來京。
自軍興以來。
問夜旁午。
事事皆朕親理。
委曲莫不悉知。
即其罪狀昭着。
亦不待再加鞫訊。
始抵于法。
實因贻誤軍國大事。
欲令大廷廣衆。
服刑示儆。
所以彰國憲而昭炯戒。
乃朕逐款诘問。
伊雖一一俯首無辭。
而猶然腼面求活。
竟自舉達勒當阿哈達哈之例。
冀以披甲效力。
豈意人世間不知羞恥之人。
竟有至于如此者。
試問伊獲罪情節。
與彼二人同乎。
即彼二人之從寬。
亦出于朕耳。
豈人臣所可視以為例乎。
則知伊之本心。
原出于怯懦延誤。
即使獲罪。
謂有例可援。
不失為曾作大臣之人。
仍然保守家業妻子耳。
此其心尚可問乎。
今據王大臣等、公同集訊。
合詞請旨正法。
使雅爾哈善之罪。
尚有一線可原。
朕固不因王大臣等有此陳奏。
然後明正典刑。
似此萬難寬宥之人。
亦不待衆論佥同。
遊移從事也。
且雅爾哈善之老師糜饷。
安坐縱賊。
前後情節。
俱系伊随時自行奏報。
經朕一一親覽洞燭者。
其恇怯因循、居心欺罔之處。
實難枚舉。
毋論沿途不能約束兵丁。
任意逃竄。
乃聽任綠營陋說。
輕挖地道。
傷損弁兵。
全無馭衆敵忾之道。
乃至身任阃帥。
遇事高居簡出。
對敵則藉稱憑高了望。
并不親身督戰。
守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