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四年。
己卯三月。
辛巳朔祭先蠶之神。
皇後親詣行禮。
○谕、據吏部參奏、候選道員方體浴、于揀發甘肅時。
規避不到。
請革職發往差遣等語。
朕恭讀聖祖仁皇帝實錄。
谕議政大臣等。
漢官不能騎馬耐勞。
設有緊急之事。
邊塞地方。
必兼用旗員。
方有裨益。
漢官或自謂清廉。
不取不與。
節用度日。
如解馬運糧等事。
督撫俱差州縣漢官。
漢人出口。
一二仆從。
何濟于用。
遇勞苦之處。
旋亦逃亡。
縱令參處何益。
彼亦但願任咎卸事。
将所得宦囊。
回籍自娛耳。
仰見聖谟垂示。
洞燭物情。
無微不到。
不啻此也。
向者金川、及近日甘省。
候選人員。
無不規避者。
此不過用備差遣。
并非責以軍旅之效。
若使之臨陣。
将抱頭鼠竄乎。
可見惟利是圖。
與國事漠不相關。
方體浴系應用監司大員。
尤非丞倅微末者可比。
着革職發往甘肅。
交與該督等差委效力。
俟十年無過。
再請開複。
○又谕曰、晉省隰州大甯等二十七營。
及大同鎮标左營等四營。
兵丁月糧。
向例俱全支折色。
但該處米糧價值。
較前稍覺增長。
若照舊例支給。
兵力不免拮據。
着加恩将各營本年應給月糧、折價九錢者。
每石增銀二錢。
折價一兩者。
每石增銀一錢。
于該省錢價盈餘項内給發。
俾兵丁食用充裕。
以示優恤。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塔永甯奏、地方官有将公項銀兩。
詳明交商生息。
為書院義學等項經費者。
雖事屬因公。
易啟官商結納之漸。
請嗣後各省。
凡有以息作本、營運生息之案。
非經奏明交商領運者。
永行禁止等語。
營運生息之名。
本非政體所應有。
是以直省營伍。
雖藉以賞恤兵丁、而終為權宜。
徒以事屬久行。
欲罷不能。
非朕本意。
前已降旨。
将八旗生息銀兩。
即行停罷。
以鹽務餘款充賞。
至綠營兵衆用繁。
倘一概議停生息。
而不籌一經久充賞之策。
或緻因噎廢食。
着傳谕各該督撫等、各就本省情形。
悉心籌畫、詳議具奏。
到日候朕再降谕旨。
摺内所奏書院義學諸費。
地方官自行交商生息。
乃其節目之小者。
然有司陋習相仍。
其中不無借肥私槖情弊。
即應一并定議饬禁、以防濫觞。
○又谕、前因查閱蔣洲署中所藏字迹書冊。
見有張照獄中所題白雲亭詩卷。
詞意怨望。
念張照為受恩已故之人。
即已付之火
□又官。
以保全其始終。
未曾明降谕旨。
昨命大學士蔣溥、向伊子張應田寓中。
查取張照所遺筆劄。
則更有未經朕覽、刊入集中者。
毋論不日不月等語極為狂誕。
而一則曰丞相。
再則曰鄂伯。
若以伊之獲罪。
悉由于鄂爾泰之構陷者。
伊既以此憤嫉之詞。
公然付之剞劂。
傳之後世。
無知者觀之。
将謂實有其事。
故朕不得不明切宣示矣。
鄂爾泰經理苗疆一事。
朕與和親王每日親承皇考訓谕。
其中端委實所深悉。
張照之奉命經略。
原令體察鄂爾泰事迹。
乃張照一入四川。
妄自尊大。
不以苗疆重務為計。
立意阻撓。
于董芳則極口贊揚。
于哈元生則痛加醜诋。
且私緻書于哈元生等。
令參鄂爾泰。
以緻張廣泗、哈元生、元展成等。
将伊乖張謬妄。
并緻書囑參等款。
紛紛陳奏。
奏到時、适值皇考大事。
朕将參摺留中未發。
夫以國家經略大臣。
膺節钺重寄。
而乃挾私偾事。
至于如此。
按以軍法。
立置重辟。
實所應得。
使非朕深知張照素與鄂爾泰嫌怨。
豈僅付法司拟以監候。
為此格外矜原乎。
乃張照尚不知痛心悔罪。
妄生不平之鳴耶。
朕爾時深見苗疆之事。
惟專任張廣泗、庶可集事。
即不得不将張照掣回、以防牽制。
今綏靖已二十餘年。
豈非中外臣民所共知者且朕豈信讒之主。
而鄂爾泰又豈能讒張照之人。
猶記二十七日之内。
适有戶部尚書缺出。
果毅親王管理戶部。
曾以右侍郎托時保薦。
朕因海望乃左侍郎。
資俸亦深。
特予擢用。
夫鄂爾泰之力。
必不能過于果親王。
構陷一尚書入獄。
其事豈轉輕于保薦。
我朝乾綱獨攬。
政無旁落。
實家法相承。
世世敬守。
張照顧未之聞乎。
嗣念張照辦事尚有小才。
出之囹圄之中。
棄瑕錄用。
不數年間。
由内閣學士、洊擢刑部尚書。
供奉内廷。
時得召對。
不啻家人父子。
在伊素性乖謬。
不惬人望。
一時諸臣。
未必不以朕為寵遇過優。
而朕并不以此少弛其恩禮。
其感激又當何如。
即謂在獄時。
所處本非順境。
抑郁之狀。
猶或人情所有。
迨至再跻顯秩。
疊受殊恩。
苟有人心。
則從前肮髒激厲之詞。
亦當猛省鏟削。
而必将此刊刻流傳。
其居心又可問耶。
使張照尚在。
即應治以國法。
今其人已死。
姑免深究。
伊子張應田所得蔭生官職。
亦從寬免其革退。
總之此等喪心之人。
冥冥中難逃天譴。
不然。
以張照之爵位家世。
且甫及中年。
亦何至以聞訃奔馳。
斃于道路。
弗獲正其首邱。
然此已屬漏網自全。
不可謂非厚幸矣。
所可異者。
張照詩文。
凡在廷臣。
豈無見聞。
而竟無一人為之指摘。
又前歲辦理胡中藻一案。
罪狀昭着。
言官亦所共曉。
今張照所為若此。
必待朕自行檢閱。
始為敗露。
可見具官者雖衆。
竟未得一實心為國、不避嫌怨之人。
朕實為之不解。
諸臣其何說之辭。
将此通行傳谕知之。
○又谕曰、官着奏、據長蘆山東商衆呈稱、屯田塞上。
中外一家。
情願公輸銀三十萬兩。
稍備屯饷之需。
不敢仰邀議叙等語。
長蘆山東各商。
辦課素屬急公。
今複籲請捐輸。
情詞肫懇。
着允所請。
即令官着、委員解赴甘省。
交與總督吳達善、收備軍屯赈務之用。
該商等仍着交部議叙。
○軍機大臣等議覆、陝甘總督吳達善奏、軍營馬駝。
共需三萬匹。
兆惠未到阿克蘇。
已解送萬六千餘匹。
直、晉、二省駝隻。
現陸續出關。
毋庸先行截撥。
惟稱添補騾千五百餘頭。
于挽運更覺充裕。
應聽酌撥。
得旨依議。
将吳達善摺并此議。
一并傳谕該将軍、及該總督知之。
将軍等原摺。
實形難進之意。
而該督所辦。
亦不過敷衍成文。
原無實濟。
若黃廷桂在。
必不肯如此。
朕實痛惜良臣。
益為憤懑耳。
○戶部議覆、山東巡撫阿爾泰奏、買補粜谷價值。
有捐墊銀兩。
原屬藉墊浮支。
請嗣後按例報銷。
如仍陋習。
查參。
得旨、依議。
本内該撫有聲明捐墊字樣。
此外省自來相沿惡習。
凡地方動用。
既系公項。
即應核實報銷。
有司官果能以公辦公。
不緻任意乾沒。
即系廉正之員。
豈真有公務所需。
必待伊等捐赀從事之理。
其藉口自行捐墊者。
蓋明知支用之數。
浮于定例。
部臣必不準銷。
是以假急公之美名。
文其浮冒之劣迹耳。
于政體甚有關系。
前雍正年間。
欽蒙世宗憲皇帝洞鑒情弊。
屢行饬禁。
何至今尚有尚習未改者。
此風殊不可長。
阿爾泰着饬行。
嗣後各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