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蹈故轍者、戶部工部即行指參。
将該督撫交部議處。
○壬午。
上禦乾清門聽政。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谕軍機大臣等、吳達善奏稱、查永貴咨送奏稿。
所定購買回人糧石價值較去秋時尚覺短少。
現在内地運糧至辟展。
每石即需腳價将二十兩。
應請谕照時價增加。
庶回人踴躍求售。
而運費所省實多等語。
所奏亦是。
軍營糧運。
自應照常接濟至購買回人糧石。
雖較運價甚為節省。
究系一時權宜。
非經久之策。
若盡收回人積蓄。
于伊等生計。
殊無裨益。
嗣後辦買糧石。
應酌看其實系情願。
始行增價購備。
不可勉強從事。
○又谕、據集福奏稱、青海王公等。
因辦送馬二千匹。
蒙恩加給價值。
其倒斃者亦減半給價。
情願捐輸馬七百餘匹。
駝三百二十餘隻等語。
誠悃可嘉。
着加恩照所增之價賞給。
分撥涼州、莊浪滿營、西甯綠旗營牧養備用。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
王鳴盛、充日講起居注官。
○癸未。
上詣大高殿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兆惠奏将烏裡雅蘇台存貯戰箭十萬枝。
調送軍營。
又據清馥奏巴裡坤有箭三萬枝。
哈密有箭七萬枝。
即派員先送軍營。
仍行文五吉、将續到之箭。
暫貯巴裡坤豫備等語。
烏裡雅蘇台戰箭。
仍須巴裡坤轉送。
長途既難克期。
且清馥等、業經照數發往。
自不必續送可傳谕成衮紮布等、此時若未經解送。
即行停止或起程未遠。
亦即追回。
○又谕、數日來陝甘、巴裡坤等處奏事。
皆因兆惠等調發軍需。
頗覺周章退縮。
至兆惠、富德、昨議兩路進兵。
俱抵葉爾羌。
其喀什噶爾、并未籌及。
頃谕舒赫德、同伯克霍集斯、駐劄和阗。
堵截逆賊等逃竄要路。
各城回兵既可調集。
則我兵不必多留。
兆惠從阿克蘇、進取葉爾羌。
富德或從特穆爾圖諾爾、或從烏什、進取喀什噶爾。
似屬有濟。
但慮伊等志氣先餒。
難于振作耳。
适閱清馥奏、兆惠将巴裡坤等處、沿途存留之滿洲、索倫、蒙古等兵丁。
盡行調發。
其意可知。
軍營現兵近二萬人。
又何須搜括及此。
伊等曾以少擊衆。
潰圍決勝。
合兵而旋。
無敢追襲者。
賊之伎倆可知。
若謂賊多馬力。
不過從前掠取阿睦爾撒納之馬數千匹。
既無從購辦。
且屢次傷殘。
以我萬騎。
取數千賊衆。
何敢抗行。
且所運大神等炮。
實為攻城利器。
鋒镝之銳。
又不待言。
我兩路分兵。
兩城必顧此失彼。
乘間搗虛。
一舉可得。
可傳谕兆惠等、其毅然決策。
以奏膚功。
所有商辦機宜作速奏聞。
○又谕曰、富德頻年以來。
在軍營殊為奮勉。
從不退縮。
此次帶兵策援兆惠、亦甚踴躍。
何以于往援和阗一事。
竟未見到。
且和阗有侍衛齊淩紮布、回子伯克鄂對。
又有兵數百名在彼。
并不乘時速往。
倘有意外之事。
豈不可惜。
富德甯未慮及此。
及逾數日。
始議往援。
已屬遲誤。
而又稱待馬後進。
豈因兆惠不願前往。
故富德以待馬為辭。
必俟兆惠等往阿克蘇去後。
再領兵往援和阗乎。
抑富德果欲待馬。
将待何處之馬耶。
是特藉端行詐耳。
着寄信與富德、究竟如何計議。
意見若何。
即行據實奏聞。
此事現已降旨。
令各領隊大臣、俱行明白具奏。
何患不悉知實情。
富德奉到此旨。
惟宜據實陳奏。
毋得稍有朦混。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萊蕪縣民徐興妻韓氏。
山西文水縣民李廷漢妻王氏。
○甲申。
上幸豐澤園演耕。
○谕軍機大臣等、舒赫德奏、據駐守和阗侍衛等呈報、賊攻頗急。
若援兵遲滞。
難于守禦等語。
看來富德等與兆惠合兵。
即當往援。
不但解圍救困。
且可駐兵進取。
從前舒赫德有和阗糧足駐兵之奏。
何以合兵時未見議及。
着據實奏聞。
至侍衛等所報、各城伯克等、被迫來投。
并力固守。
且有妻子被害者。
深為轸恻。
自應加恩優恤。
俟事定後。
着舒赫德查明具奏。
若和阗各城既定。
兆惠、富德等。
分兵攻取葉爾羌、喀什噶爾。
舒赫德、同霍集斯、駐防和阗。
俱遵前旨辦理。
○又谕、前兆惠等被圍。
富德奮勉應援。
至和阗被圍亦急。
何以未聞往救。
若謂兵力不足。
則兆惠一軍。
尚能與賊相拒。
況兩隊會合。
轉患其弱耶。
若謂馬力不足。
則既可回抵阿克蘇。
何難就近赴援和阗、因糧以守耶。
富德此時曾否領兵往援。
着作速奏聞。
至兆惠曾為賊困。
其望援甚切可知。
以身經艱阻之事。
而于他人則置之度外。
何以為情。
然朕亦不追既往。
惟促富德速援。
兆惠亦酌量策應。
賊如聞風潰散。
即以進攻葉爾羌等城為要。
如和阗已為賊據。
則伊等俱不必前往。
惟據實奏聞。
候朕核定功罪可耳。
○又谕、聞侍衛拜達爾、于雅哈托和鼐之戰。
憤罵同行。
身先陷陣。
衆始競進。
似此奮勉。
将軍大臣等自當嘉獎錄叙。
乃未見舉出陳奏。
惟保列逢迎趨避之員。
何以服人心而作士氣。
拜達爾現在何處。
曾否着有勞績。
可傳谕兆惠等、查明因便具奏。
尋奏、三等侍衛拜達爾、原在雅爾哈善軍營。
去秋随臣等至葉爾羌。
以英峨奇盤山之戰。
同璊綽勒圖等為前鋒。
遇賊陣亡。
去年六月間。
雅哈托和鼐之戰。
拜達爾領巴圖魯兵二十名沖陣。
侍衛噶布舒等、欲俟大隊同進。
拜達爾激罵同行。
不許退後。
亦經保列頭等。
得旨、拜達爾已加恩優恤。
給與世職矣。
○又谕曰、兆惠等奏稱、随納木紮勒等、進剿陣亡之侍衛官員十人。
兵一百五十餘名。
又得傷兵六十餘名。
分别列單進呈。
造冊送部等語。
前據愛隆阿奏報、侍衛奎瑪岱陣亡。
比即加恩、照奇徹布之例。
給與世職。
此次查奏之三等侍衛章武、着照奎瑪岱例。
藍翎侍衛班泰、照三等侍衛例。
俱給與世職。
吉林參領古爾特、喀喇沁台站四品參領錫喇布、俱交部照例議恤。
索倫骁騎校署參領喀爾瑪勒圖、領催署參領瑪提木保、察哈爾骁騎校署防尉阿穆呼朗、護軍校署防尉齊旺紮布、前鋒署護軍校納們、俱着照現署職銜議恤。
陣亡兵丁等、着交部照例議恤。
至得傷兵丁。
從前舒赫德曾奏報途遇脫出兵丁四名。
此六十餘名。
曾否與援兵相遇。
及得脫情形。
着兆惠查明具奏。
○又谕曰、兆惠、富德等奏稱、現在辦理進剿官兵行裝鹽菜等項。
需銀四五十萬兩。
咨行定長等以駝隻随數運送。
而定長等行查兵數。
且必候辟展駝隻膘壯。
再咨行永貴等、将阿克蘇應辦米石布疋各數覆到。
始行辦理。
恐誤軍行等語。
定長等外任習氣。
辦事每多推诿。
固屬見小。
而兆惠等辦理進剿。
亦甚拘泥。
查先後解送軍營備用銀兩。
将及三十萬。
自足應用。
朕于軍行之費。
非有吝惜。
但以官兵所需計之。
如衣裝布疋。
雖在内地購買。
一時亦難得數十萬。
則回城所出有限可知。
至賞給銀兩。
即暫時存貯。
候功成再行補給。
亦于伊等生計有益。
此時官兵等。
若購買回人之物。
無裨實用者。
尚應禁止。
豈可任其糜費。
且伊等從前所奏捉生詢問。
及拘執霍集占等所遣回人。
一切情形。
何以未見奏及。
又布噜特兵丁。
應否調用。
哈薩克錫喇、投入回部與否。
兆惠等進剿時。
務宜留心辦理。
不可徒托空言。
其辦送兵丁之乾清門侍衛敦察、即着在軍營行走。
○又谕、據德舒議奏、采買阿克蘇、庫車等城回子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