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定于五月初三日起程。
俟剿滅賊衆後。
由痕都斯坦等路、堵截逃賊。
即從彼往取葉爾羌。
至臣富德、原議派馬兵三千。
步兵二千。
今合算瑚爾起之兵。
共二千一百餘名。
其八百餘名。
留副都統瑪瑺、侍衛老格等管領。
俟馬駝軍器送到。
再行進發。
臣兆惠催齊馬駝糧饷。
亦即向葉爾羌進發。
又準瑚爾起等報稱、二月二十日。
至和阗達哩雅河。
遇侍衛噶布舒遣往阿克蘇之回人等。
詢知額裡齊、哈喇哈什二城。
尚未失陷。
餘皆為賊所據。
若此時葉爾羌無賊衆前來。
尚可支持。
即盡力速行往援等語。
臣富德亦即領兵進發。
谕軍機大臣等、覽兆惠等所奏、瑚爾起呈報和阗情形、看來霍集占力已窮蹙。
兆惠等于正月二十四日解圍而出。
至二月初二日。
相距已半月餘。
和阗回人。
尚雲葉爾羌未有賊衆前來。
是從前圍守軍營、及侵犯和阗。
不過烏合之衆。
一經剿殺。
逃散更多。
兆惠等、應就現在兵力。
加意奮勉。
以冀大功速成。
再前谕福祿不必在參贊上行走。
今着仍其舊任。
昨又命明瑞為參贊大臣。
計伊等兩隊參贊大臣。
富德處較少。
着阿桂在伊隊内行走。
瑪瑺、老格、曾谕令來京。
今來奏似尚未得旨。
若已随富德前往和阗。
仍着領隊行走。
○甲寅。
谕、各省糧艘。
現在陸續抵津。
将來北河或尚需船撥運。
但時當夏令。
天津通州一帶。
官糧客貨。
用船甚多。
若将路過客船。
紛紛封禁。
勢必轉滋擾累。
且于附近京師民間食用。
不無妨礙。
從前撥運事宜。
方觀承曾經辦有成規。
此次倘有需用撥船之處。
仍着該督臨期酌量。
善為辦理。
不必先期豫為封禁。
務使糧運早抵通倉。
勿緻稽延。
而商船貨物。
亦不緻中途留滞。
方為妥協。
○谕軍機大臣等、東省運京麥石。
前令該撫由水路裝運。
勢須雇用民船。
但臨清、德州、一帶。
将船隻封留。
無船北上。
既于漕船抵通。
緩急不能有濟。
且現在直省糧價。
未能平減。
若再封船運麥。
則客販必至阻滞。
不能船運抵直。
于民間食用。
亦甚有妨礙。
目下漕船銜尾遄行。
莫若于臨清、德州、地方。
将麥石酌量分撥。
交所過糧船帶運。
不過數幫。
即可完竣。
既省封雇之擾。
且裝運迅速。
河路無阻。
于漕運民食。
均屬有益。
着傳谕阿爾泰、楊錫绂、會同妥協辦理。
○山西巡撫塔永甯奏、山西營驿馬。
于上年挑送二千六百餘匹、前赴肅州。
久經購補足額。
今聞陝甘缺額者尚多。
臣于各營擇膘足者二千一百匹。
可否解西安、或送肅州。
下軍機大臣議奏。
尋議、安西滿營缺額馬。
前令方觀承節次代購二千五百餘匹。
無須再補。
惟甘省軍務未竣。
自應多備。
但由山西至肅州。
未便解送。
酌議将西安滿營挑選二千一百匹解肅。
其山西馬即解西安補缺。
所有西安解肅馬匹。
或留飼秣。
或交巴裡坤大臣牧放候撥。
應令吳達善酌量奏辦。
從之。
○是日起。
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乙卯。
谕、日者恭逢雩祀。
農民望澤正殷。
朕宵旰靡甯。
仰祈靈贶。
宜從抑損。
以懋寅承。
前期詣壇齋宿。
所司應設鹵簿法駕一切停止。
視壇位拈香時。
服常服。
至翼朝、由齋宮步行。
恭赴幄次行禮。
○賜兵部尚書梁詩正、在紫禁城騎馬。
○丙辰。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吳達善奏、甘省河西之永昌、古浪、等處。
相繼以牛瘟具報。
窮民無力添補。
降旨将巴爾品等所購牛隻。
分借農民。
以資力作。
今據奏到、現在委員将牛隻經過少牛之處。
酌其地方之大小。
缺牛之多寡。
随處截留。
均勻分借。
其有領銀在先。
已經買補者。
自可無庸置議。
如領銀未買。
情願繳價者。
亦應仍予牛隻。
該督等務宜妥辦。
俾小民均沾實惠。
此項牛隻。
原系應解軍需之用。
因地方一時急需。
是以通融截留。
借給窮民。
則羊隻一項。
接濟軍需。
最關緊要。
着傳谕吳達善等、令其嚴饬委員。
沿途加意牧放。
乘此青草發生之時。
送至軍營。
以收實用。
倘辦理不善。
以緻疲瘦倒斃。
惟該督等是問。
并傳谕五吉、清馥、定長等知之。
○又谕曰、吳達善奏稱、辦送軍營駝隻七千。
尚餘一千二百隻。
現在糧運緊要。
行文五吉、令其擇一千隻。
送至辟展備用等語。
适因富德等、将糧運駝隻。
帶往和阗。
購補缺額不易。
議将哈密、辟展、庫車、等處。
現有駝騾。
輕為馱載。
送至阿克蘇。
原屬通融辦理。
今哈密既送駝一千隻。
即當送往阿克蘇。
以應急需。
着傳谕定長、不必拘泥前議。
止圖節省駝隻。
以緻糧運稽遲。
總之辦理軍需。
惟在相機行止。
方有實濟。
此項駝隻。
可即行解送。
○丁巳。
常雩。
祀天于圜丘。
上步詣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甘肅巡撫明德現丁毋憂。
念彼勤勞馳驅。
着加恩賞銀一千兩經理喪事。
俟百日即詣宮門請旨。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陝甘軍需緊要。
一時辦理乏人。
降旨令楊應琚來京。
面領訓示。
再往甘省籌辦一切事宜。
現在明德又經丁憂。
吳達善着以總督管甘肅巡撫事。
其陝甘總督員缺。
已将楊應琚補授矣。
計此時楊廷璋已回浙省。
着傳谕該督奉到此旨。
即行交代。
迅速馳驿來京。
請訓後、即赴新任。
○又谕曰、明德現丁母憂。
已有旨令楊應琚補授陝甘總督。
吳達善以總督管理巡撫事務矣。
楊應琚未到任之前。
督撫印務。
俱系吳達善一人經理。
在該督應辦軍需。
業有就緒。
即一切赈務。
亦已定有章程。
而地方事宜。
應查辦者。
正宜加意整饬。
着傳谕吳達善、将一切事務。
派委大員。
分任辦理。
該督往來督率稽核。
以期妥協迅速。
勉之毋怠。
○戌午。
谕、浙閩總督員缺。
着楊廷璋補授。
莊有恭着調補浙江巡撫。
湖北巡撫員缺。
一時不得其人。
周琬守制。
已逾一載。
着前往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侍堯等奏稱、布政使宋邦綏、押帶藍如章前往粵西。
查拏逆匪馬朝柱。
行至原供内所稱蒼梧縣武屯村地方。
該犯混将莫右荪指為朱熙躍。
佑聖院指為福田寺。
其所供人地姓名。
悉皆妄誕。
現在犯衆帶回廣東質審等語。
藍如章初審時。
所指人地。
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