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軍機大臣等、吳達善奏、甘省應解軍前布疋。
現在涼、甘、二府。
采買尚堪适用。
不過市價稍昂等語。
所見與朕意不合。
已于摺内批谕矣。
甘、涼、一帶。
承辦軍需。
且有被災之處。
民食未免拮據。
朕疊次加恩。
猶深轸念。
布疋一項。
市價既昂。
若又官為采買。
則民間愈加騰貴。
殊非體恤災黎之意。
除已經解送外。
餘着停止采買。
現在部庫存貯布疋饒裕。
已着戶部即查明酌撥數千疋。
派司官一員。
按站解往肅州。
交與該督等轉運備用。
以贍軍儲。
以便民用。
将此傳谕該督知之。
○又谕、據吳達善奏稱、阿拉善等處。
購買羊隻。
共十四萬有奇。
前後送往巴裡坤。
由額林哈畢爾噶轉送軍營。
此項羊隻。
系軍營口糧。
此時始陸續出口。
解送維艱。
若急行趱送。
則沿途傷損。
究屬有名無實。
昨據富德奏稱、伊等自和阗進兵。
彼處可得口糧。
即兆惠進兵。
正值收獲之期。
又有糧運接濟。
朕意将此項羊隻。
先送者、即于阿克蘇交收。
後至者、或于烏噜木齊等處牧放。
留備官兵凱旋之用。
甚有禆益。
因未悉軍前情形。
着吳達善、五吉、清馥、定長、德舒、永貴、舒赫德等。
咨商定議辦理。
一面具奏。
亦傳谕兆惠等知之。
○又谕、從前圖倫楚等。
追剿哈丹、阿巴噶斯餘賊。
緻令脫逃。
後巴祿前往。
究未追及。
而西路之兵。
亦未聞相遇。
伊等或由塔爾巴哈台、逃往俄羅斯。
亦未可定。
着傳谕車布登紮布、加意搜查。
倘遇此等逸賊。
務行剿絕。
不可緻令免脫。
○又谕、據額敏和卓奏稱、回城大小伯克等。
辦理事務。
甚屬輸誠。
請賞給翎頂等語。
着赍送五六七品帽頂各五個。
藍翎十枝。
酌量賞給。
至額敏和卓、本系舊人。
前因兆惠、舒赫德、兩處奏摺。
均未列名。
是以降旨詢問。
今據奏在阿克蘇辦事。
但進兵尤為緊要。
伊系參贊大臣。
着仍在兆惠等軍營行走。
○旌表守正捐軀之廣東增城縣民劉佳木妻莫氏。
○己酉。
谕、湖廣提督員缺。
一時未得相當之人。
着黃仕簡署理。
俟服阕時。
奏明實授。
○吏部議覆、署江西巡撫阿思哈奏稱、加捐分發之員。
若盡将部選之缺補用。
候铨者不無壅滞。
請酌量分缺間用等語。
查此項人員。
因铨選壅滞。
始行加捐。
較止捐不論雙單月即用者、自應稍優。
分發後。
原準量才委用。
并非遇缺即須咨補。
且各省開缺不一。
分班間用。
輾轉移咨。
反緻牽混。
若不定以限制。
又恐辦理過優。
臣等酌議、以試用一年為期。
咨題補缺。
至月選官定例。
外省題咨有人。
即将部選之員扣除。
此等加捐分發人員。
究與請旨發往者有間。
如遇外省題咨。
不得概行扣除。
從之。
○又議覆、原任甘肅巡撫明德疏稱、蘭州府屬之狄道、河州、臯蘭、金縣、靖遠、五州縣。
旱地雖多。
然引洮、黃、二河之水灌溉者。
亦複不少。
乾隆十八年間。
曾以河州州判兼銜水利。
督理渠道。
究不足以資治理。
請以該府河州同知。
兼水利銜。
經管河、狄、二州水利。
以河橋同知。
兼水利銜。
經管臯、金、靖、三縣水利。
并加臨洮道水利銜。
統為督率。
至甯夏府屬之甯夏、甯朔、平羅、靈州、四州縣水利。
請并歸水利同知管理。
加甯夏道水利銜。
換給關防。
應如所請。
從之。
○刑部議準、安徽巡撫高晉疏稱、命盜等案。
如罪止徒杖以下。
或正犯病故。
無可審辦者。
例由外結。
若因新例将輕案逐一咨部。
不特人犯延累。
且與例應内結重案無别。
請照舊随時批結。
摘叙案由。
于季底彙報。
其病故各案。
仍将管獄官職名題參。
從之。
○熱河副都統富當阿等奏、查兩次移來熱河安插之達什達瓦屬人。
及前往軍營人等。
男婦大小共二千一百三十六口。
内丁壯七百三名。
臣等酌議每丁壯七十名。
編一佐領。
每佐領下領催四名。
馬甲六十六名。
前奉谕分為三旗。
每旗設散秩大臣、總管、各一員。
副管旗章京、副總管、各二員。
佐領、各三員。
換給關防圖記。
俸饷每年按三季支放。
照所得職銜。
降一等減半支給。
其散秩大臣總管鑲黃旗布林、管正黃旗鄂齊爾、管正白旗托裡、曾賞三品全俸。
今既給甲米。
請亦減半支給。
至伊等住房。
共需一千三百十二間。
現在添造。
俟工竣分派。
其鳏寡孤獨人等各附親屬養贍。
又喇嘛十七名。
照例歸入普甯寺。
按月各支銀米。
下軍機大臣議。
尋議、應如所奏辦理。
得旨、布林、鄂齊爾、俱久經歸順之人。
着加恩仍給與全俸。
餘依議。
○廣西慶遠府屬忻城土知縣莫景隆乞休。
以其子若恭、襲職。
○是月。
禦史姚成烈奏、近日雨澤愆期。
奉谕清理刑獄。
月之二十四日。
刑部公牍中。
複有奏請處決拉林逃人等案。
于哀矜庶獄之道。
似有所妨。
請敕下問刑衙門。
遇欽恤刑名之際。
除案情重大者。
仍應随時正法。
似此尋常處決案件。
暫緩奏請。
或該衙門聲名請旨。
得旨、所奏是。
照所請行。
○直隸布政使永甯、按察使喬光烈奏、直屬自春徂夏。
雨澤愆期。
臣等設壇祈禱。
據附近京省之各州縣。
具報得雨五六寸不等。
惟宣、遵、二屬。
并永平屬之遷安縣沾足。
省城雖未得雨。
現在借粜兼施。
糧價不至昂貴。
得旨、朕憂勞慚悚。
至不知所為。
看汝等此奏。
不過尋常敷衍。
似不介意。
甚不可也。
○漕運總督楊錫绂奏、現在湖内之水。
與運河之水。
将次相平。
微山湖水不能暢流。
是以韓莊八閘内。
行走維艱。
今酌啟濟甯以上之金線、和運、二閘。
使南旺上下。
得蜀山湖水接濟。
俟尾幫全入韓莊。
即閉閘蓄備江廣重運。
惟尾幫過濟甯後。
例應閉南旺以南之寺前閘。
今歲大雨未降。
臨清閘外。
衛河水淺。
非挑浚所能濟。
拟俟尾幫送出臨清後。
将寺前閘五日一啟。
以通行船。
俾南旺、蜀山、馬踏諸湖水。
歸北較多。
衛河亦得增長。
得旨、甚好。
具見留心。
但總因天旱之故耳。
一得甘霖萬事甯。
所以日夜焦愁渴望也。
○總督管理甘肅巡撫吳達善奏、甘省河東一帶。
自四月初旬缺雨。
如臯蘭、金縣、等十二廳州縣。
因上年歉收。
已于例外加赈。
其被災較輕之環縣、河州、等處。
亦應加赈三月。
現在銀糧兼散。
減價平粜。
得旨、實屬無法。
即京師亢旸情形亦甚。
更添朕西顧之憂矣。
今得沾足恩澤否。
一切留意綢缪。
勉之。
卷之五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