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四年。
己卯。
十一月。
壬戌上詣太廟行禮。
○谕、霸州固安等十處、駐防兵米。
向系給發折色。
今歲畿輔一帶。
雖屬有秋而米價未免稍昂。
明春青黃不接之際。
兵丁籴買。
不無拮據。
着加恩将霸州、固安、良鄉、東安、順義、采育營、玉田、昌平、古北口、遵化州十處所有本年冬季、及二十五年春季駐防兵米折色。
每石加銀三錢以示體恤該部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方觀承奏曲周縣拏獲逃匪王燈山、押解赴甘處治等語。
此等匪徒。
原系應死重犯。
一經拏獲審明。
自當即行處決。
以昭炯戒。
若複解至甘省。
長途押赴。
焉保其不又乘間兔脫。
着傳谕方觀承、如尚未起解。
即于、拏獲地方。
正法示衆若已經起解。
即行文前途地方官。
于該犯所到之處正法。
仍一面咨明甘省。
一面咨部存案可也。
○癸亥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谕、甘省挽運軍糧及調運協濟糧石。
所需腳價。
前據大學士黃廷桂奏明。
疊經降旨。
一體增給。
俟秋成後。
仍照舊例支發。
但該省本年收成歉薄。
米糧價值。
尚未平減。
所有一切運腳。
着再加恩仍暫照從前增給之數。
一體支放。
俾挽運貧民用度充裕。
以示體恤。
該部速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方觀承奏、涿州北門外巨馬河石橋工程一摺。
涿州為畿南通衢。
自河流徙越。
而舊有石橋。
轉成虛設。
自應相度移建此等工程。
務須久遠堅固。
以利行旅。
不在撙節經費。
今将橋北舊有無名之石道。
拆為添建橋座涵洞之用。
通融籌辦。
自屬妥協。
但舊橋石道。
酌留三十丈。
似覺尚多可再為拆改。
與廟角牆垣相齊。
足矣。
○定邊左副将軍成衮紮布奏、車布登紮布、所領遊牧兵三百名。
卡兵二百名。
布延圖兵三百名。
紮哈沁兵二百名已行文令其各回原處。
至臣等現議布延圖。
不必駐兵。
而烏裡雅蘇台兵尚少應即調往駐劄。
報聞。
○哈喇沙爾辦事大臣侍郎銜書山奏、多倫回衆五千餘人自阿克蘇分隊向庫爾勒前來。
自庫車以東。
哈喇沙爾以西。
起玉古爾台。
至碩爾舒克台有四五處。
皆可引水溉田分布安插。
臣同吐魯番公素赉璊阿布都赉之侄色底克至庫爾勒等處相度辦理。
又羅布諾爾有伯克托克托所屬三百餘戶。
懇請屯田。
應請交與伊弟阿布都赉管轄。
報聞。
○甲子。
谕前因直屬夏間得雨稍遲恐向後糧價易昂。
是以豫令楚省于存倉榖内、碾米十五萬石。
分搭漕船運通。
以為有備無患之計。
旋因畿輔甘霖普降。
秋田并獲有收。
現在搭運之項。
并無需用。
而浙省有間被偏災之處。
該撫正在委員赴江廣采買接濟。
莫若即将楚省此項米石。
兌交浙省委員。
運回備用。
既不須往來購運之煩。
而彼此裒多益寡調劑尤為适宜。
其江西省亦現有搭運通倉米十萬石。
即着就近留于江蘇水次州縣。
以備撥用該部速遵谕行
○又谕甘省折赈向例每石給銀一兩。
上年因該地方歲事歉收。
恐貧黎買食不敷已降旨河東每石加銀三錢。
河西每石加銀四錢今臯蘭等各屬被災地方。
糧價尚未平減。
朕心深為轸念。
着再加恩、将臯蘭、靖遠、金縣平番固原鹽茶廳、環縣、古浪安定會甯新甯隆德靈州花馬池中衛狄道河州碾伯等、各州縣赈糧折價俱于前加每石三錢四錢外。
河西、河東、每石再各加給銀三錢。
俾窮黎足敷買食。
以示惠養邊氓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八旗骁騎營佐領參領内。
有由文職改襲者。
如遇對品京堂缺出。
将伊等酌量補用。
較之論俸推升人員。
似更出色。
着八旗都統、将現在各旗、由文職改襲世職。
補授佐領參領人員職名。
移咨吏部。
嗣後遇有京堂缺出。
即對品繕寫職名。
與應升人員。
一并題奏。
其應帶領引見者亦着一體帶領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莊有恭奏、請動撥公項銀兩。
委員前赴江廣采買米石。
今周琬奏、恐一時未能依期購足于浙省民食。
仍不能及時應用。
請将湖南省分搭漕船運通米十五萬石。
即兌交浙省委員。
領運回浙等語。
現在近畿各屬。
秋田有收。
前此豫籌之項。
并無所需。
若即以此項米石。
運濟浙省之用。
不特可省采運之煩。
而于江廣兩省市價。
亦不緻居奇踴貴。
裒多益寡。
甚為合宜。
其江蘇各屬。
今秋亦間有被災之處。
将來尚須酌撥接濟。
現有江西搭運米十萬石。
莫若就近留貯江蘇水次州縣。
以資撥用。
已明降谕旨。
并面谕尹繼善矣。
着傳谕各該撫等、一體遵照妥辦。
所有米價運腳。
作何核定歸還。
其楚省米價。
或即于浙省采買銀内扣存之處。
并着彼此會同咨商辦理奏聞。
○又谕前經降旨、令方觀承查明直省現應繳辦城工之用。
共有若幹。
并作何勒限興修稽核之處。
詳悉具奏今查自乾隆十四年起至今。
凡坐台捐贖。
交與直隸城工應用。
共銀十九萬七千一百兩。
又牛兆泰名下捐贖銀五萬兩。
此等俱關系城工。
計曆年所積銀兩。
盡足敷繕修之項。
現在各員是否按數繳足。
不緻久延。
并本人各項完欠若何。
或尚留直。
或已回籍。
其已交銀兩。
作何支銷存貯。
至所修之工。
何處已竣。
何處正在興舉。
雖非别項工程。
必須按例報部察核者可比。
但督催察核。
亦應随時聲明摺奏。
庶公用皆歸實濟。
而要工不緻稽遲。
将此一并傳谕方觀承、令其詳悉查明具奏。
○又谕曰、納世通奏稱、烏什卡兵張茂等、擒獲逃回二人。
系已經招降之烏沙克。
旋複逃往喀什噶爾。
藏匿二十餘日。
聞内移之信。
遂逃向烏什、阿克蘇。
業經正法示衆等語。
看來喀什噶爾、葉爾羌、尚有烏沙克等餘衆。
着傳谕兆惠、舒赫德等查明各處。
似此潛匿之人。
若安靜無事則已。
稍有滋事。
即應酌量辦理具奏。
○又谕曰。
德文奏稱、章京格哷爾圖由阿克蘇送來多倫回衆五千餘名。
除沿途病斃。
及親戚留住外。
仍有四千四十餘人等語。
此等回人。
赍糧無幾。
恐沿途流為瑪哈沁。
宜留心防範。
毋緻盜竊台站馬匹牲隻。
如有滋事者。
即行正法。
以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