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五年。
庚辰。
三月。
丙午朔上禦太和殿受朝。
凱旋将軍兆惠、富德率從征各官、行慶賀禮王公百官俱行禮。
○丁未。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軍機大臣等阿桂奏稱伊犁河以南。
有地名海努克與固勒紮相隔一日程途水土沃衍。
請于此處先行屯種相其形勢。
分立村莊等語所辦甚是。
俱依議行。
果能實心奮勉。
次第辦理。
則屯田一事。
當錄伊經始之功也。
至村莊居住回人。
需兵防護。
非尋常屯田處所可比。
必固其堡寨。
勤其了望。
庶藏匿之瑪哈沁、及哈薩克等不敢滋事至所奏起程以前。
派回人修理穆素爾嶺道路。
及将來安設台站行知舒赫德酌辦等語從前準噶爾、與回人往來。
俱由穆素爾嶺一路今既屯田伊犁自應時加修理。
其酌派回人、及安設台站。
俱傳谕舒赫德知之。
○又谕曰、安泰等奏、屯田以漸開擴。
直通伊犁自烏噜木齊、至羅克倫。
擇水土饒裕之地。
立四村莊每莊屯兵八百餘名。
委遊擊一員。
都司一員。
分派雜職等、督課耕種等語。
所見甚是。
可即勉力善為經理。
至設立村莊。
尤宜防範盜賊。
不可輕忽。
所奏官兵四五千人。
間有疾病。
乞賞給醫士及藥材等語着傳谕吳達善、于甘肅選良醫二名。
并各種藥材。
送至烏噜木齊備用。
○禮部議覆福建學政汪廷玙奏稱童生入學。
系進身之始。
取進試卷。
例不解部。
恐考官以意見去取童生以揣摩幸進。
請照生員試卷解送十名例。
将取進文童前十卷一體送部磨勘。
查各學額進試卷。
僅解十名恐取列中後之卷。
仍有濫竽充數。
應令全數解部。
其有命題怪僻。
文體疵謬等弊。
照例指參。
從之。
○以太常寺卿程嚴、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命原任河南巡撫圖勒炳阿駐劄庫車辦事。
○蠲緩安徽懷甯、桐城、潛山、太湖、宿松、望江、婺源、虹縣、靈璧、泗州、盱眙、天長、五河、滁州、建平等十五州縣、并泗州、滁州、二衛、乾隆二十四年、水災蟲災額賦。
分别赈恤。
○戊申。
上幸豐澤園。
禦大幄次賜将軍兆惠、富德及諸将士、并新附回部貝勒品級貝子鄂對等宴。
王公大臣皆與。
次第賜酒。
賞将軍及随征将士等、銀币有差。
○掌四川道監察禦史朱嵇奏、殿試閱卷。
皆系欽派大臣。
日久不無懈弛請仿内場監試例。
于閱卷日。
派王公大臣。
及科道官員監試。
至閱卷大臣拟定十名後。
請即将十人帶領引見仍于次日傳胪。
得旨、所奏确當。
如所請行。
○己酉。
刑部議準浙江布政使明山奏稱賭博案内。
出具牌骰之人每稱買自過路拾自道遺難免避重就輕之弊應于拏獲後向各犯追究賭具來曆如不據實供出。
即将案内出有賭具之人。
照販買為從例。
杖一百。
徒三年。
又開場窩賭。
甚至積日累月。
兩鄰豈無知覺應令據實出首。
狥隐者照不應重律。
杖八十。
得财者照竊盜計贓從重論。
從之。
○綏遠城建威将軍公恒祿議覆右衛副都統素玉奏稱、兵丁紅白事件恩賞銀兩。
前因右衛資生銀不敷。
祇賞給現兵之祖父母父母本身妻室、及子女初次嫁娶等八件。
其兵丁續娶及繼妻病故、并無子嗣之孀婦病故、又曾經出兵因疾革退之兵丁。
其本身妻室病故、及子女嫁娶等項。
均未經賞給今右衛資生銀。
除節年分賞、及歸還藩庫一萬兩外。
現存餘本息銀一萬二千五百餘兩。
已屬充足。
請照京師、綏遠城例。
一體照原食錢糧賞給。
應如所請。
從之。
○以鑲白旗蒙古副都統溫布為呼倫貝爾總管正白旗蒙古副都統由屯為額外總管遇缺即補。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甯陵縣民袁某女袁氏。
○庚戌。
命查奏官兵親屬陣亡人數谕軍機大臣等軍營效力有功及陣亡官兵等俱據奏節次敕部叙恤。
至父子兄弟祖孫三人内、有二人陣亡者。
即未着有勞績而情尤可憫自應格外加恩。
着将軍兆惠等、陸續查奏。
○優恤陣亡官兵奴仆等。
谕軍機大臣等軍營效力有功及陣亡官兵朕皆分别加恩叙恤。
至官兵奴仆陣亡。
均屬為國捐軀自當加恩議恤。
着查明交部。
若官員奴仆陣亡。
将伊子弟、準其開戶為民。
如系兵丁奴仆。
着酌賞伊主身價亦準其為民即照陣亡例議恤其昭忠祠祭祀。
列名于兵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