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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昨谕阿桂、來年領兵巡察額爾齊斯等處。
當偵探此等賊人藏匿之處。
以大兵掩襲。
不可驚散。
或投入俄羅斯。
即以不匿逃人之例曉示。
并雲入境追擒。
于爾等毫無損害。
若能擒獻。
即可回兵。
着傳谕知之。
○兵部議準、湖廣總督蘇昌奏稱、苗疆俸滿人員。
副參以下。
遊擊以上。
例得保題升用。
但俸滿時。
尤必詳慎甄别。
如材技俱屬中平者。
祗應調回内地。
不準即升。
倘營伍廢弛。
亦應随時參處。
不得以俸深免議。
從之。
○庚辰。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上奉皇太後還宮。
○詣皇太後宮問安。
○還宮。
○壬午。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今年為朕五十誕辰。
内外大臣。
奏請慶賀者。
前經降旨。
未準舉行。
今衍聖公孔昭煥、尚書嵇璜等、俱系在籍之員。
跋涉遠來。
随班慶祝。
情誼肫摯。
宜量加賞赉。
共慶鴻庥。
孔昭煥之祖母。
暨嵇璜、蔡新、李清芳、鄧時敏之母。
俱各賞給扁額。
以昭優寵。
孔昭煥、仍加賞表裡各十端。
嵇璜、加賞表裡各八端。
蔡新、李清芳、田懋、俱加賞表裡各六端。
鄧時敏、葉一棟、俱加賞表裡各四端、其休緻之宗人府府丞徐杞、着加一級。
革職侍郎彭樹葵、着賞給三品頂帶。
仍各賞表裡四端。
用彰推恩敷錫之至意。
○又谕、朕此次巡幸木蘭。
着履親王、和親王、大學士來保、蔣溥、在京總理事務。
其月選之文員内通判州縣等官。
武員内八旗護軍校骁騎校、及外省送到之補放水手官骁騎校、并年滿千總等官弁。
俱着王大臣照例驗看。
至外省督撫提鎮等奏摺。
着照例自啟銮之日為始。
俱赍赴在京總理處加封。
交内閣随本呈送行在。
候朕批示。
随本發回。
仍于在京總理處、交赍摺人祗領。
該部通行傳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噶隆阿奏、莊浪副都統佛倫、接濟兵力、及買補缺額馬匹等、欠項一萬六千餘兩。
請展限扣還。
朕因陝甘各營未扣銀兩。
當不止莊浪一處。
谕令該督等查明具奏。
今據軍機大臣、會同督臣楊應琚、議查吳達善摺内查奏各項未扣銀兩。
俱經現在辦理内。
如佛倫因公借欠一項。
應統俟查辦到日。
請旨酌量展扣等語。
朕念該營未經奉有緩扣谕旨。
恐仍先照例扣還。
兵力未免拮據。
着吳達善、将佛倫此項銀兩。
暫行停扣。
統俟各案查明奏到後。
再行分别降旨可也。
尋據陝甘總督楊應琚、莊浪副都統噶隆阿、奏覆。
查原任副都統佛倫。
因公借欠各項銀一萬六千二百餘兩。
内除買補缺額、并添餧馬匹等項。
共銀一萬五百七十餘兩。
原系軍需借欠之項。
應統歸兩省滿漢各營軍需借欠案内核辦。
惟佛倫接濟兵力、借支銀一萬四千六百餘兩。
除節次查扣外。
尚未扣還銀五千六百九十餘兩。
此項原因歲值歉收。
于應支折色兵饷内。
豫期借支。
并非軍需借欠之項。
自應即行查扣。
惟是莊浪滿營馬甲。
計僅一千名。
今又有分作六年十年應扣之項。
若複将此項豫支饷銀。
即行扣還。
兵力誠未免拮據。
請将此項豫支未完饷銀。
分作兩年查扣歸款。
得旨、如所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