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座。
減洩湖河之水。
直注石羊溝歸江。
緣西灣壩下、引河僅長二百二十餘文。
即與東灣河合。
非特水噎不流。
且阻東灣之水。
倒漾出運。
應将西灣壩下引河取直。
加挑三百二十丈。
至太平橋、始與東灣水合。
其董家溝壩。
舊祇十八丈。
應展寬十二丈。
石羊溝壩。
舊有耳閘兩孔。
應将矶心拆去。
即以閘牆為滾壩裹頭。
舊壩隻三十二丈。
應展寬五丈四尺。
廖家溝壩口。
原寬十六丈。
連年刷寬二十八丈。
應就現寬丈尺。
于東牆修建裹頭。
共寬四十四丈。
各壩既經改低。
又複展寬。
其壩下引河。
凡有高仰淤灘積土。
酌量水平。
一律挑切寬深。
得旨、諸凡皆妥。
如所議行
○又議覆、侍郎錢汝誠條陳高、寶、甘泉、西鄉一帶低窪地畝。
豁免錢糧。
改輸蘆課一摺。
查江南各州縣下遊地方。
頻遭水患。
低窪田畝。
積潦難消。
徒有賦課之名。
而無徵糧之實。
與其常年報災。
緻啟無知業佃望赈之端。
不若豁減糧賦。
使民各知久遠謀生之計。
但查錢汝誠所奏。
僅指高、寶、甘泉、三州縣。
系在運河西岸。
其東岸極窪之地。
及淮、除、海、各屬。
濱臨湖河。
逼近海蕩之田。
亦複不少。
現在确勘情形。
詳察累年報災輕重。
或應減則。
或應豁糧。
指示各地方官。
分别辦理。
其雖經涸出。
祇可栽植蘆葦者。
即照該處科則折算。
安省之鳳。
泗。
等屬。
亦一律饬查勘辦。
得旨、好。
詳籌妥辦為之
○江蘇巡撫陳宏謀奏、常熟縣福山地方為江海出入要口。
由福山塘河抵縣三十餘裡。
兩岸支河港汊。
七十餘道。
潦則積水由此出海。
旱則引海水入河。
分資灌溉。
祇因海潮帶河而入。
漸緻淤積淺阻。
該處工段綿長。
請借項于汛前興工。
按年扣徵還款。
得旨、如所議行
○浙江巡撫莊有恭奏、杭州府屬之東西兩防塘工。
自上年霜降後。
江流弱小。
不能沖刷南沙。
以緻逼溜北趨。
将北岸漲沙刷卸。
現在西塘境内之翁家埠、老鹽倉、馬牧港、一帶。
刷去老沙。
自三十丈。
至一百三十餘丈不等。
東塘内。
自胡家兜以下。
新漲沙塗。
被刷無存。
其南岸漲沙。
自蜀山西至文堂山腳。
河寬五百丈。
至九百七十丈不等。
又岩峰山腳漲沙之外。
複起中河一道。
寬二百餘丈。
其文堂山西腳中河一道。
寬長丈尺。
較上冬又有加增。
逼溜日益向北。
幸本月上遊各屬。
連得透雨。
江水迅駛。
足抵潮頭。
将來江流旺發。
南沙日漸沖刷。
仍可期掣溜向南。
惟是北岸與岩峰斜對之老鹽倉。
為柴石兩塘交接之區。
雖直出老沙。
尚有一千八百餘丈。
而自柴塘頭斜向東南。
抵潮溜埽灣處所。
僅寬二百七十四丈。
細察情形。
大潮由海甯城外。
逼于蜀山腳外<氵匽>溝。
東北新漲陰沙。
潮頭由曹殿盤頭。
折向西北。
則老鹽倉實為潮溜頂沖。
該處柴塘。
停修十有六年。
今去埽灣處所。
不及三百丈。
自應先事豫防。
現饬屬采運柴薪。
并購辦樁木器具。
豫解工所。
以資搶護。
得旨、覽奏俱悉
○湖廣總督蘇昌奏、湖北按察使沈作朋。
委署布政使事。
雖勤慎自持。
而一切未能展拓。
循謹有餘。
掁作不足。
得旨、卿可傳旨申饬彼在軍機處。
非不能辦事。
今至外任。
即圖安逸。
是不能承受朕恩矣。
若再不改。
即行參奏
○陝甘總督楊應琚議覆、署陝西提督額僧額條奏、軍前隔營挑補兵丁事宜一摺。
查絲營辭退兵内。
如有複挑補名糧者。
例作新兵。
惟是陝甘兩省綠營兵。
派往軍營。
暨留駐屯防者。
遇有缺出。
步拔馬。
守拔步。
不論營分。
通融辦理。
但營分隔遠。
不特眷屬支領糧饷。
跋涉維艱。
即該兵回營。
或以父母年老。
或為家室所累。
未能遠離。
又不得不以本營及附近糧缺。
酌予改補。
若竟作新兵造報。
似非優恤之意。
應如所請。
凡軍前效力兵。
隔營改補。
其原食錢糧年分。
暨效力行走之處。
準予統算。
得旨、着照所請行
○又奏、西陲大功告成。
軍需奏銷事竣後。
蘭肅兩局。
即須裁徹。
嗣後口外各處。
每年采辦收支一切經費錢糧。
請令口外辦事大臣、查明款案。
造冊移交督臣。
轉饬甘肅布政使。
确查會核題銷。
得旨、如所議行
○又奏、安西以西各站塘遞馬。
歲需豆六千餘石。
由肅州采運。
需費不赀。
即安西以東支領折價各站。
亦因向不産豆。
購運頗費周章。
查該處氣候漸暖。
可以試種豌豆。
現于倉貯豆内。
擇堪為耔種者。
一千三百餘石。
借給淵泉。
敦煌。
玉門。
等縣農民。
廣為試種。
俟有成效。
即可将額徵之糧。
酌改豌豆。
而塘運馬料。
亦可就近撥支。
無須由肅挽運。
得旨、甚好
○甘肅巡撫明德奏、巴裡坤等處遣犯。
遇有脫逃。
地方官自應上緊查拏。
無如甘省幅員遼闊。
稽查稍疎。
即難免其透漏。
惟嘉峪關為内外往來咽喉。
盤诘最易。
但兩旁土築邊牆。
年久殘缺。
請動項粘補完固。
撙節辦理。
嗣後再有逃犯。
審系由關度越者。
将嘉峪關遊擊。
嚴加議處。
得旨、所見甚是。
如所議行
○雲貴總督愛必達奏、安南國沙匪郡尋。
即滾尋。
越入内地滋擾。
前經移咨該國王。
迅饬興化鎮目丁文坦。
督兵圍拏。
一面檄饬開化府。
及鄰交之臨安、廣南、二府文武員弁。
親至壩灑邊界。
巡查堵禦。
并委員豫備牛羊等項。
酌量犒賞。
查郡尋嘯聚上遊地面。
結連匪黨。
賊城堅厚。
各路俱有炮台。
又築水城。
周圍俱挖壕溝。
節經丁文坦、用攩牌車輪火攻。
燒毀水城。
現在齊集各路先鋒。
會議攻破卡道。
即可進逼賊巢。
報聞。
卷之六百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