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
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六年。
辛巳。
夏四月庚午朔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幸莊親王允祿第
○幸大學士蔣溥第視疾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辛未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曰、莊有恭奏、曾經保舉副将之撫标參将安廷召自保舉注冊後一切營務率多漫不經心請将該員降補遊擊等語所見甚是督撫保舉人員。
原以其有志向上盡心職業是以登之薦牍然其中未必無奮勉于前。
以圖薦擢。
及既經保舉記名後自以為升用在即。
遂視本任如傳舍。
不複實心自勵者。
而各督撫往往以既經保舉。
不免意存回護。
聊且姑容。
則何以使人才知所激勸。
莊有恭于該參将。
始則以其奮勉而保之。
繼則以其怠弛而劾之。
封強大吏。
持正率屬之道。
固應如是。
諸大吏果皆如此用心。
何慮察吏之不得實耶。
因念各省保舉堪勝知府人員内。
各員之初終易轍。
與舉主之前後瞻庇。
諒亦俱所不免。
此尤當随時體察。
以饬吏治者。
嗣後各督撫于已保人員。
務宜實心察看。
秉公彰瘅。
勿以薦列在前。
遂稍存姑息将此通谕知之。
莊有恭着交部議叙。
安廷召昨已掣補台州副将今着以遊擊降補。
其撫标中軍參将員缺。
着李傑龍補授
○又谕、前吳達善奏、豫省衛輝等廠、借撥河東鹽觔。
每包出銀一錢。
以充鹽道衙門公費。
均未具詳立案。
現在提商究問等語随傳谕方觀承令其就近訪查具奏。
今據奏到。
事屬确實鹽商陋規。
各省久經革除乃該鹽道等、并未詳明。
遽私行派項。
其中顯有侵牟情弊。
所當徹底根究。
以肅功令。
鄧錫禮着即解任。
并丁憂在藉之原任鹽道朱若東。
一并提至河南。
交吳達善。
将案内人等、嚴行訊明具奏。
至撫臣有察吏之責。
若以未經詳出。
遽可诿為不知。
則凡地方有司科派肥槖。
亦将置之膜外可乎。
此案調任巡撫胡寶瑔。
已傳谕令其覆奏。
前撫圖勒川阿。
其時曾否在任并着吳達善但奏。
俟定案時。
分别參處。
所有四川按察使員缺着蔡長澐補授。
其江南驿鹽道員缺着程焘補授
○又谕曰、薩喇善系獲罪之人。
派往伊犁效力贖罪。
理宜作速起程。
乃以患病生瘡不能前往。
伊子恒瑸。
具呈請代。
此特沽名之舉耳。
漢人中有似此者。
朕曾降旨訓饬恒瑸身屬滿洲。
且系宗室。
豈宜出此。
乃軍機大臣并不斥駁竟爾據呈轉奏。
如出于無心尚可。
若以薩喇善系傅恒姊夫。
瞻徇情面。
乃為代奏。
則更非矣。
即如傅恒。
朕亦因其平日謹慎奮勉。
是以格外優待。
否則朕恩豈可長恃乎。
軍機大臣此奏。
愛之适以害之耳。
此等情節。
豈能逃朕洞鑒。
再此事若在他人。
患病不能前往。
朕或施恩寬免。
至薩喇善則斷難寬貸。
薩喇善着仍發往。
伊子恒瑸。
着革去侍衛。
随伊父前往
○旌表守正捐軀之雲南尋甸州民杜雙得妻普氏
○壬申軍機大臣議覆歸化城都統舒明奏、右衛裁徹佐領額缺請将應裁之員調補等語。
應如所奏。
于應裁之滿洲蒙古。
漢軍。
佐領防禦内。
論翼揀選步軍協領二員步軍校八員。
專管步軍。
其步軍錢糧。
仍交佐領辦理。
嗣後步軍協領。
步軍校缺出。
仍于應裁佐領防禦内。
揀選調補。
俟應裁之員用完後。
再論翼揀選應升之員。
此時步軍協領。
步軍校。
所有得項。
請照佐領防禦支給。
再協領兼管佐領。
雖系舊例。
但協領與佐領。
所司之事逈異。
今每旗止一二佐領。
若仍兼攝。
差務不敷。
亦應如所奏。
協領等、俱不準兼管佐領。
現在十二員協領。
所兼佐領十二缺。
俱裁此應裁之十二佐領。
與調補步軍協領所出佐領二缺之兵即分于現在佐領管轄。
其防禦。
骁騎校。
亦分于現在佐領下管兵當差。
其未裁之十佐領官員。
照常辦事。
俟缺出續裁将兵撥入應留佐領下分管。
其應裁佐領下之領催等俟缺出裁汰俱挑馬甲其鐵匠。
箭匠缺出酌裁下必挑補。
又查前次裁右衛佐領時。
議将所裁各員于綏遠城右衛二處缺出對品補用。
此次應裁各員亦請照前辦理再應裁之二十四佐領旗幟盔甲各按旗分顔色不同。
應交該将軍。
俟将佐領裁畢時。
報部另辦。
從之
○癸酉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吳達善奏豫省衛輝等廠借撥河東鹽觔每包出銀。
以充鹽道衙門公費等語。
此事已有證據。
查系丁憂在籍道員朱若東任内之事。
現令吳達善提訊。
将來如審有侵肥情弊。
自應按數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