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
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六年。
辛巳。
冬。
十月。
丙寅朔。
享太廟。
遣裕親王廣祿恭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頒乾隆二十七年時憲書
○谕、戶部議駁。
長蘆鹽政金輝鹽課緩徵一摺。
自屬按例定議。
但念該處鹽場。
今秋雨水過多。
商力未免稍艱。
着加恩将長蘆本年未完鹽課四十二萬兩。
準其緩至明年奏銷後。
分作五年帶徵。
以示體恤
○谕軍機大臣等、金輝奏、直豫。
二省。
鹽包被淹。
請将本年及下年引課。
概請分作五年帶徵一摺。
甚屬非是。
現經部臣按例議駁。
已降旨将本年未完課銀。
加恩作五年帶徵矣。
金輝身任鹽政。
于榷課恤商。
均當慎持成例。
方為稱職。
此等因災緩帶之項。
本因一時商力不足。
國家格外體恤之仁。
況下年正課。
尤非本年可比。
該鹽政何得因目下被水。
而豫将明歲豐收之鹽課。
一概并請緩帶看來金輝不免為商人慫恿。
竟堕其術中而不覺。
此在初任時。
尚可從寬免其深究。
倘将來不知省改。
或緻有意市惠。
以博虛譽。
朕斷斷不能稍貸也。
金輝。
着傳旨申饬。
并将此傳谕知之
○大學士等會同刑部議覆、左都禦史金德瑛奏稱、秋審緩決冊内。
改輕改重。
多在新事。
而陳案鮮有能軒轾者。
例與新案一體會審。
按名宣唱。
徒襲具文。
應如所奏。
嗣後秋審。
各督撫仍造全冊送刑部存案。
俟九卿會審時。
将招冊分送。
以緩決三次為斷。
已及三次。
并無更改者。
不必印送。
其有一二案。
尚待推鞫。
該部摘冊印送會議。
至進呈本仍将緩決三次以上案犯。
會審時一體念稿畫題。
各省官犯。
及朝審案犯無多。
仍照舊辦理。
從之
○吏部議覆、浙江學政李因培奏稱、訓導中衰朽者十居七八。
不便任其因循供職。
應請行令直省學政。
不必拘六年八年甄别之例。
随時察核。
咨部開缺。
從之
○兵部議覆、浙江學政李因培奏稱、武舉恃有護符。
不赴會試。
惟以欺淩武斷為事。
請定議查辦等語。
應如所奏。
嗣後武舉中式後。
三科不會試者。
地方官查明。
果因親老事故。
出具冊結送學政察核報部。
如無故三科不會試。
且在籍滋事者。
各該學政嚴查。
仍照武生例。
小則戒饬大則詳請題革。
又稱、武舉違限不赴學臣衙門填寫親供。
請議處等語。
查武闱發榜後。
正值學臣新舊交代。
中式舉子散處通省。
未能依限赴填。
嗣後榜發。
該布政司即頒。
親供式樣。
行各州縣。
令中式舉子就近親填。
仍送布政司。
同試卷解部磨對。
如仍故抗不填。
地方官即詳參處。
從之
○是日。
駐跸常山峪行宮
○丁卯。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明德奏、請停止武威縣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