笈灘地方兵丁截渠種地以濟民用一摺。
所奏尚未明晰。
笈笈灘雖踞黃渠上遊。
民人所租營地。
交租不過二百餘石。
而下遊民田。
數至一千四百餘頃。
多寡相懸。
豈止千倍。
即使上遊并不截流。
而以租地所需無幾之水。
謂足資下遊如許灌溉之用。
安能有濟。
若遇泉源盛旺時。
即令上遊盡力攔截。
己田必緻為壑。
又安能利己害人。
皆事理所必無者。
其中争釁。
必有别情。
着傳谕楊應琚。
會同明德。
即赴彼處詳查确勘。
悉心妥議具奏。
朕辦理庶政。
惟理明事實。
即為允行。
倘以撫臣而偏于為民。
督臣而偏于為兵。
伊等當自諒難逃洞鑒也。
尋會奏、笈笈灘營地。
需水無多。
原與黃渠民田無礙。
緣租别渠民人王明等佃種。
黃渠農民。
疑多截渠水。
彼此争執。
請将該灘地畝。
即令黃渠農民分種。
仍照前輸糧給兵。
得旨、甚是
○阿克蘇辦事都統侍郎海明等奏、據阿克蘇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勒氐等稱、本年收獲豐裕。
請将現收谷。
公派五百石。
建倉貯備。
俟積至五千石即停等語。
應如所請。
報聞
○參贊大臣舒赫德等奏、至辟展。
會同德爾格。
傳詢沙呼裡烏默特回人。
據稱、安插已久不願移往額林哈畢爾噶。
其莽噶裡克所管回人亦願照舊安插等語。
請将莽噶裡克屬五百餘戶。
設四品伯克一員總管。
五品伯克二員協辦。
六品伯克五員分管。
其沙呼裡等屬本十四戶。
即以沙呼裡為五品伯克總管。
烏默特為六品伯克協辦。
俱歸辟展大臣統轄。
報聞
○副都統安泰等奏、巴裡坤地寒霜早。
若将屯田兵。
移于烏噜木齊。
實為有益。
其現駐兵。
詢據稱、請俟收獲後。
回籍挈眷。
現咨會陝甘督臣楊應琚。
從安西等處。
按程給車輛口糧。
于明年三四月前來。
報聞
○是日。
駐跸兩間房行宮
○戊辰。
谕朕明春恭奉皇太後聖駕南巡着照丁醜年例。
于江浙兩省。
冬兌漕糧内。
各截留十萬石。
在水陸駐跸地方分廠平粜。
着漕運總督及各該督撫會同妥協辦理。
該部遵谕速行
○以告休雲南開化府土經曆周天成子震。
襲職
○除江蘇常熟。
丹徒二縣坍沒田地一百二十二頃四十七畝有奇額賦
○除廣西宜山縣。
墾不成熟地五十九頃五十畝有奇額賦
○豁甘肅臯蘭等三十二廳州縣。
乾隆二十四年。
水沖田畝銀。
三千四百兩有奇。
糧二千九百石有奇。
草。
四千二百束有奇。
其山丹。
通渭。
平羅。
安定。
碾伯等縣。
撥運被沖糧。
一百七十石有奇。
并予豁
○鑄給阿勒楚喀倉監督關防。
從吉林将軍恒祿請也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己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今秋河南祥符等州縣猝被水災。
已命欽差大學士等、會同該撫查明撫恤。
其應徵錢糧。
照例分别蠲緩。
但各屬被災雖有輕重不同。
而收成既已歉薄民力自不免拮據。
着加恩将曾經報過被水之祥符等五十四州縣無論成災與不成災。
所有本年出借。
及遞年民欠未完常平漕社各項谷石。
均緩至明年秋收後。
免息徵還以纾民力。
該部遵谕速行
○軍機大臣等議覆、定邊左副将軍成衮紮布奏、請減烏裡雅蘇台兵。
以節糜費。
屯田科布多。
以省糧運等款應如所奏。
派參贊大臣一員。
領綠旗兵百名。
往科布多屯田。
仍領喀爾喀兵百名。
以備差遣。
本年收獲後。
再将喀爾喀。
杜爾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