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何接遞交收之處。
俱着照例速行辦理
○己醜。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戶部議覆、雲南巡撫劉藻奏稱、昭通府屬大關。
魯甸。
恩安。
三廳縣。
額徵稅荍。
因兵荍系折銀放給。
無處支銷。
于乾隆六年題請。
照折給兵荍之價。
每石徵銀七錢三分充饷。
經部議駁。
令仍收本色。
就近撥入常平項下。
以裕倉儲。
遵行二十二年。
該廳縣常平倉儲。
較定額已多數倍。
有斂無散。
紅腐堪虞。
請仍照前議。
自本年為始。
将該廳縣額徵稅荍。
折銀徵解。
應如所請。
從之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據解遜奏、瓊郡孤懸海外。
距省窎遠。
鎮屬兵額稍單。
請将雷州協。
改歸瓊鎮統轄等因一摺。
雷州一協。
現與瓊鎮相近。
而其所屬之海安營。
僅隔海面八十裡。
順風兩時可達。
自宜将雷協改歸瓊鎮統轄。
俾外海鎮協。
聲勢聯絡。
于營伍地方。
俱為有益。
着将原摺鈔寄蘇昌。
令其将實在情形。
悉心詳查妥議具奏
○辛卯。
谕、昨因承襲信郡王德昭王爵。
将伊諸子帶領引見。
俱不能清語。
拉弓亦屬平常。
無王貝勒子嗣體度。
王爵至貴。
必能說清語。
儀表可觀。
方為無忝厥祖而克稱厥位。
非福薄之人。
所克承當。
是以朕複令于原立王爵多铎子孫内。
揀選人員。
與德昭之子。
一同帶領引見。
今觀該衙門所揀選者。
俱優于德昭之子。
而德昭諸子内。
竟有年逾四十。
不能清語。
不能拉弓者。
豈可令其承襲王爵耶。
此皆信郡王德昭在日。
惟圖安逸。
耽于麴糵。
并不教訓子弟所緻。
德昭王爵。
原不應令其承襲。
但系伊祖軍功所立。
若不令其承襲。
朕心殊為不忍。
如松優于德昭之子。
且系承襲有分之人。
因令如松承襲。
如松現襲公爵。
加恩着德昭之子修齡承襲。
着傳谕王等。
各宜加意教誨子弟。
倘襲爵時。
不能清語騎射。
朕必照此辦理。
毋贻後悔
○以察哈爾都統嵩椿。
為西安将軍。
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巴爾品。
為察哈爾都統
○是月。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本月十九日雨止。
已獲連晴。
二十三四等日。
又複連夜傾注。
景州。
河間。
水道疏消有路。
尚不至存蓄。
惟任邱。
雄縣。
新城。
一帶濱河大道。
未能減落。
而千裡長堤。
無處起土。
隻可暫行停修。
再相機辦理。
得旨、覽奏俱悉。
甫晴兩日。
今複陰雨。
朕甚憂之
○河東河道總督張師載奏、上北河廳屬陽武一帶堤工。
多系飛潲流土。
不惟遇水易汕。
晴久遇風。
即易飛動。
該處灘面甚高。
非盛漲不漫。
鑲修旱地防風。
稭料無水浸養。
最易腐斷。
若顧惜工料。
不為豫辦河水驟至。
再遇南風。
則尺寸皆屬險要。
料物不備。
又恐鞭長莫及。
去歲黃流泛漲。
高踰堤頂。
水落後。
灘面停有淤泥。
其性膠粘。
非沙土可比。
因饬承修各員。
揀擇紅色淤土。
于大堤臨河處。
普面包裹。
嗣後遇有土工。
依此例揀土增培。
可望化險為平。
每年鑲修旱地防風。
亦可逐次節省。
得旨、甚好。
所謂日計不足。
月計有餘
○陝甘總督楊應琚奏、查安西府建設戈壁之内。
米糧食物。
鹹仰給于河州。
稽之志乘。
漢晉皆以河州為敦煌郡。
唐設河州剌史。
元為河州路。
蓋河州為關外第一沃壤。
即體訪輿情。
亦鹹以府治軍台。
移設河州為便。
且用繩丈量。
自河州至哈密。
較之安西。
實近一百六十裡。
各台運費。
既可節省。
而應設軍台。
亦可量減。
請将安西府治軍台。
俱移設河州。
洵于公私交有裨益。
但事關重大。
臣拟于六月内。
親往勘明。
再将移設各事宜。
妥議另疏。
得旨嘉獎
○又奏、孳生馬匹。
最為邊儲要務。
西甯鎮孳生馬廠。
軍興以來。
動撥外。
僅存馬一百三十五匹。
以水草。
豐厚之區。
任其閑曠。
殊為可惜。
查甘州提标牧廠。
尚存節年考成過兒骒骟馬。
并産獲馬駒。
四千七百餘匹。
盡堪分撥。
請酌撥一千一百四十六匹。
趕赴西甯。
又涼州鎮孳生馬。
七百十九匹。
本廠水草平常。
亦請就近改撥。
連西甯現存之馬。
共二千匹。
派撥谙練弁目。
加意牧養。
自必日見蕃盛。
得旨、甚好。
如所議行
○陝西巡撫鄂弼奏、西安二麥。
揚花結穗時。
原有八九分收成。
惟四五月間。
雨水微缺。
結實不能飽滿。
幸遇閏節氣稍遲。
日内得雨。
尚可趕種秋禾。
得旨、覽奏俱悉。
西安望雨。
此處則甚望晴矣。
卷之六百六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