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
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七年。
壬午。
冬。
十月。
庚寅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頒乾隆二十八年時憲書
○以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廣成。
為正黃旗蒙古都統。
調正紅旗蒙古副都統永興。
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辛卯。
上禦乾清門聽政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曰、安甯。
縱容家人李忠。
在關舞弊。
侵課肥槖一案。
陳宏謀久在同城。
不先劾奏。
有旨交部嚴加議處。
旋據尹繼善等查奏、李忠在江蘇所要赀産。
至三萬兩之多。
是其平日惡迹昭着。
已為有目所共見。
陳宏謀安坐膜視。
其意何居。
該撫向與安甯不合。
衆所稔知。
然以此等關系地方利弊大事。
豈有引避小嫌之理。
陳宏謀果于安甯在時。
一一據實奏聞。
朕必深為嘉予。
乃既有心隐徇于前。
直至事将敗露。
始乘其身後以一奏塞責。
蓋其模棱頹廢之锢習。
一成而不可變。
且自揣與尹繼癢素号相能。
遂爾因循玩愒。
日甚一日。
若此。
則江蘇一切吏治。
尚欲望。
其力為振刷。
能乎不能。
所有江蘇巡撫。
着莊有恭調補。
熊學鵬、着調補浙江巡撫。
馮钤、着調補廣西巡撫。
湖南巡撫員缺。
即着陳宏謀調補。
所有降級之處。
着照部議準其抵銷。
倘不知痛自創艾。
複蹈故轍。
則自取罪戾。
朕不能更為該撫貨也。
可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熊學鵬、已有旨調補浙江巡撫。
浙省現有督辦海塘各工。
事關緊要。
該撫若俟部文到後。
始行起程。
未免有稽時日。
着傳谕熊學鵬。
接奉此旨。
即将本任印篆。
及一應事務。
交與布政使顧濟美。
護理接辦。
星速趕赴新任。
兼可與調任巡撫莊有恭、面商一切也
○又谕回莊有恭、已有旨調補江蘇巡撫。
其海塘工程。
莊有恭籌辦甚屬盡心。
且浙省現有查辦災赈事務。
亦為緊要。
莊有恭奉到調任之旨。
可将巡撫印務。
暫交索琳護理。
其日行事件。
照常接辦。
惟塘工赈務。
仍聽莊有恭專司其事。
蘇杭一水之地。
案牍往還。
本可無虞稽誤。
至熊學鵬到浙。
其赈務自可妥辦。
至海塘工程。
自不如莊有恭之輕車熟路。
鄰封伊迩。
應令兩撫。
彼此始終會辦。
在莊有恭、亦斷不因既經調任。
稍分畛域也。
将此一并詳谕知之
○又谕曰、宋邦綏來京陛見。
已面谕令其馳往湖南。
署理巡撫印務。
俟陳宏謀赴任湖南。
再回湖北本任。
其湖北巡撫印務。
現有愛必達兼攝。
馮钤一俟宋邦綏到日。
即赴廣西之任。
陳宏謀。
俟莊有恭到蘇交代。
即往湖南任事。
着傳谕該督撫等知之
○以湖北布政司照磨。
兼管驿鹽道庫大使事。
從調任巡撫湯聘請也
○壬辰。
上幸靜宜園駐跸。
閱健銳營兵。
翼日如之
○盛京将軍舍圖肯。
府尹通福壽等參奏、奉天府治中高錦。
巡察海船。
收受陋規。
得旨、着派倉場侍郎蔣炳。
馳驿前往。
會同查審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三河縣民王如林妻金氏。
廣東英德縣民吳添崇女吳氏
○癸巳。
軍機大臣等議覆、雲貴總督吳達善奏、鬼酋宮裡雁之妻攮占等、焚殺孟連土司刀派春。
分别審拟一摺。
查宮裡雁。
系緬甸頭目。
與木梳之甕籍牙。
連年雠殺。
力難抵禦。
逃入外夷。
值孟連土司刀派春招降。
宮裡雁猶豫未決。
先令伊妻攮占、及頭目撒拉剁、歸投。
自帶妾婢仆從。
暫駐石牛地方。
撒拉剁。
因該土司恣意勒取牲畜器物。
遂糾衆焚殺刀派春全家。
與攮占逃逸。
訊據黨從阿九。
阿占等、供稱宮裡雁。
實不知情。
但伊以勢窮避地。
詭令妻屬歸投。
緻撒拉剁啟釁焚殺。
罪有攸歸。
應如該督所拟。
宮裡雁。
照酋人聚衆劫殺例。
拟斬立決。
傳首示衆。
阿九、阿占、訊系知情。
應照例枷号三個月。
從重賞給功臣之家為奴。
其在逃之撒拉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