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
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七年。
壬午。
十一月。
己未朔。
河東河道總督張師載。
山東巡撫阿爾泰奏、德州城外。
西方庵運河。
距城甚近。
外逼大溜。
直刷堤岸。
城垣受險。
請于對岸。
上自魏家莊起。
下自新河頭止。
抽挑引河一道。
計長四百九十五丈。
于汛水長發時。
引大溜下注。
不使沖汕城堤。
得旨、如所議行
○庚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軍機大臣等議覆、察哈爾都統巴爾品奏稱、察哈爾右翼地租銀前經議準通計四旗。
畫一辦理查右翼租銀每年共四千一百五十餘兩。
除給戴幹寺。
及總管印房。
遊牧主事。
各衙門紙筆銀兩外餘銀三千二百餘兩。
應按各旗佐領多少。
均勻分派。
正黃旗。
給銀一千四十一兩零。
正紅。
鑲紅。
鑲藍。
各七百二十三兩零。
交該總管修補旗纛等項。
計每佐領下有甲之護軍。
領催披甲等七十名。
纛各二。
旗各七。
五人合給帳房一。
均于此項支銷其餘存貯。
通計四年後。
每佐領約餘銀一百二三十兩。
即查明貧乏戶口分賞等語。
應如所請。
并令該都統等、将每年所收銀。
及需用存貯數目造冊咨部。
從之
○辛酉。
谕、伊犁等處。
已授明瑞為将軍。
自應設參贊領隊大臣。
協同辦事。
伊犁參贊大臣着愛隆阿伊勒圖補授。
領隊大臣。
着伍岱補授。
愛隆阿。
伍岱賞銀各一百兩馳驿前往。
伊勒圖亦由喀什噶爾調赴伊犁所遺領隊副都統員缺着揚桑阿補授。
協同永貴辦事
○谕軍機大臣等、阿桂奏、本年伊犁屯田綠營官員。
所種禾苗。
為田鼠損傷。
較去年收成分數。
稍為歉薄。
計一夫所獲。
尚有二十餘石等語。
屯田稍被災傷。
而收獲尚未甚歉薄。
所有承辦官員。
頗能勸課。
着加恩交部議叙
○又谕曰、所桂。
明瑞奏稱、哈薩克人等、隆本頑愚。
不可以理谕。
今春将拏獲伊等頭目。
及所有牲隻給回。
伊等轉謂大皇帝矜憐我等。
不行治罪。
複來塔爾巴哈台山陰之哈喇巴哈等處遊牧。
似應示以兵威。
來春拟同領隊大臣二員。
分為三路。
領兵前往驅逐。
多收其屬人牲隻釋放二三人。
令緻書阿布赉其牲隻竟不給還。
以示懲創等語。
哈薩克等、貪得無厭仍行越境遊牧。
理應加以懲創。
但自明瑞外。
領隊之伊勒圖、鄂津、伍彌泰等、俱未為谙。
練軍務今授愛隆阿。
伊勒圖。
為參贊大臣。
伍岱為領隊大臣。
計伊等前抵伊犁。
已屆領兵驅近之期明瑞與愛隆阿、伍岱、分路前往。
酌派伊勒圖、鄂津、五彌泰、随行學習。
此次重懲越境人等、哈薩克所屬。
或生畏懼。
貿易者少。
或糾衆為匪以圖報複。
俱未可定。
然亦不得因此自生顧慮。
遂爾姑息從事。
至塔爾巴哈台等處。
雖未便即駐滿洲綠營兵丁。
似應将厄魯特兵。
酌令駐劄防守。
着傳谕明瑞等。
将來驅逐哈薩克後。
作何移駐厄魯特兵丁之處。
會同妥議具奏
○參贊大臣阿桂等奏遵旨體訪哈薩克使人烏默爾因何願來伊犁居住緣由。
随令侍衛碩通。
訪問與烏默爾相識之厄魯特等。
據稱、烏默爾。
系厄魯特人伊父在噶爾丹策零時曾唆使厄魯特等、騷擾哈薩克與其部衆有怨。
阿布赉。
因系伊妻弟。
恐被傷害。
特遣為使等語。
因查阿布赉所奏與體訪情形相符其請人往迎。
亦系求為護庇之意。
但哈薩克人等多疑。
恐因烏默爾複居伊犁。
于途次加以侵掠。
議于來年三月内。
遣人守候烏默爾。
帶回伊犁。
并乘阿布赉遣信之便。
先行劄知。
報聞
○移甘肅淵泉縣馬蓮井縣丞。
駐踏實營堡。
從總督楊應琚請也
○以故四川建昌道屬郭布土百戶工布交子工布林慶。
上蘇阿土百戶達結子納松。
各襲職
○壬戌。
上奉皇太後還宮。
問皇太後安
○谕、新修寶譜。
及将軍印譜。
解送盛京後。
着安放鳳凰樓。
存貯十寶之次。
從前所修寶譜。
及将軍印譜。
或貯庫。
或貯将軍衙門。
着照京師分貯交泰殿内閣這例辦理
○禮部議覆、順天學政張泰開奏稱、宣化一府。
自康熙五十五年。
定為歲科兩試連考。
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