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
○又谕、據海明等奏稱、阿奇木色提巴勒氐并衆伯克等助給撥往伊犁回人牲隻什物等件每戶各一分等語。
此次由阿克蘇派往伊犁回人既經色提巴勒氐等捐助遣往着傳谕海明等各照其所捐物之多寡由該處賞給緞布等物以示嘉獎
○大學士等議奏、通政使實麟奏稱、慶賀皇太後皇上。
表文。
本内及貼黃純用黃紙。
面頁用黃绫黃簽。
黃賀黃簽。
慶賀皇後箋文。
本内及貼黃。
純用紅紙。
宜如所請。
惟面頁面簽。
臣等拟俱用黃绫。
其本内既用純黃純紅色。
毋庸複行加簽。
從之
○軍機大臣等議覆、江甯将軍容保。
兩江總督尹繼善奏、辦理京口出旗漢軍事宜。
一、咨明旗部銷檔。
聽所願赴處入籍。
考試。
結婚。
立業。
與該處民人一體進士。
舉監生員。
及候補。
候選。
降調。
世職。
捐班均入漢班一願補綠營者勻派京口等二十餘營候補。
即于該處入籍。
馬步。
糧分照原缺拔補。
四缺得三。
各營馬糧少。
應先補戰糧。
一、該兵依饷為生除為民者。
限于四月内悉令出旗。
住支外其改補綠營者未得缺之前暫令食糧俟改補住支。
一、出旗兵。
向住官房。
清查立界。
分給移駐滿兵。
不許旗民雜處其自行添建典出。
抵換者查實給價一。
改補綠營兵有房者給搬移銀二兩。
無者給賃房銀六兩。
閑散内鳏寡孤獨無依者賞銀八兩。
一扣存馬價應查給有借項扣還其馬。
分給江甯缺馬兵。
馬價。
于得馬兵坐扣。
一、移駐京口兵。
專用江甯兩翼蒙古兵。
已敷奏定數。
摻防差遣。
亦畫一簡便。
蒙古筆帖式等官。
随駐辦事。
一、各營員。
告退為民者聽。
其應引見。
及送部補用。
與改補綠營者。
分别辦理。
一、漢軍三千餘名。
既出旗一千餘名。
所有移駐之蒙古兵。
數減半。
額設副都統二。
應裁一。
從之
○又議奏、現在伊犁屯田歲入三萬五千餘石除給該處官兵外。
尚有赢餘。
但本年所派索倫察哈爾。
及移駐涼州、莊浪兵不止萬人。
仍需糧三萬石。
應請再派屯田兵。
一千五百名。
前據舒赫德等奏回城願遷伊犁人甚多。
應令明瑞等議。
以一千五百人為率。
不足。
以綠旗兵補。
其蓋造伊犁城署營房。
請派綠旗兵一千。
限三年竣工。
至添駐之索倫。
察哈爾等。
應給孳生羊隻。
請交都統巴爾品等、揀選牧群。
牛四千隻。
羊二萬隻。
令其陸續帶往。
或酌派官兵協助。
作何分給孳生。
并交明瑞辦理。
再塔爾巴哈台等處駐兵。
應俟移駐伊犁兵事竣再辦。
從之
○調雲南普洱鎮總兵雷霖為昭通鎮總兵。
以給西協副将劉德成。
為普洱鎮總兵
○丁酉。
祭先師孔子。
遣和親王弘晝行禮
○江蘇巡撫莊有恭、浙江巡撫熊學鵬奏、海潮入尖山。
斜趨西北而來。
海甯城東至念裡亭。
向有土堰。
以抵潮而遏潑塘之水現勘明接築簍工。
酌加新土。
乍塘之獨山東至茆竹寨東。
向有石塘歲久水齧。
根石外遊。
塘面内矬。
應摘段。
及時拆築從之
○授和碩諴親王允秘子弘旿。
為二等輔國将軍
○戊戌。
祭大社大稷。
上親詣行禮
○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皇後千秋令節。
停止行禮筵宴
○谕曰、方觀承奏、疏消窪地積水一摺。
現在時屆春和。
農民力作伊始。
非竭力亟為浚涸。
何以使舉趾者無誤春畲。
該督正在赴豫會辦漳河。
直屬有司辦理。
尤資督率前永安。
顧光慢。
曾經條奏近京水利赈務。
若令其前往查勘一切。
自當盡心。
但所屬地方散處尚恐難以兼顧。
并着都察院堂官。
揀派現無别項差使之曉事科。
道二員。
即于明日帶領引見。
同永安等星速馳驿前往分路董司妥辦所有文安。
大城。
等處散赈諸務。
地方官是否實力奉行。
并着一并悉心體察。
副朕轸念闾閻至意
○又谕曰、嵩椿奏稱、西安現有滿洲。
漢軍副都統各一員。
滿洲副都統所管八旗滿洲兵丁。
将及七千名漢軍副都統。
所管止二千四百名。
數目太懸。
請将西安副都統維山。
作為左翼副都統。
曹瑛所遺漢軍副都統員缺。
改為右翼滿洲副都統之缺等語。
西安副都統二員。
分為左右。
兩翼固是。
但必欲将漢軍副都統員缺。
請改為滿洲副都統。
所奏非是。
滿洲、蒙古、漢軍、俱系朕之臣子。
何必故示區别。
嗣後滿洲。
蒙古、漢軍、人員一體補放。
着将現在西安副都統維山。
作為左翼副都統。
其曹瑛所遺員缺。
作為右翼副都統。
将此永着為例
○陝西巡撫鄂弼奏、自乾州以西。
至長武。
地瘠民勤。
鮮刁悍氣習。
近省地方繁庶。
俗澆難治。
自潼關至臨潼縣、西、同、二府所屬略同。
蒲城、大荔、朝邑。
同州府屬。
亦繁庶。
而俗較訓。
亦知務本。
地多回民雜處。
上年大懲後。
兇毆者漸少。
地方官守法勤職者不多得。
或地劇才短。
現同司。
道商調。
長武等處。
為西陲極沖。
各驿夫馬額虛。
及衰弱者。
查明另參。
得旨覽。
具見留心。
○以正藍旗滿洲參領成德。
為西安右翼副都統
○己亥。
孝康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陵
○谕、戶部議覆、禦史顧光旭條奏、資送貧民回籍一摺。
援引前駁成案。
以此例一開。
恐緻無業之徒。
混冒虛糜。
于災黎無益為言。
是僅推其流弊。
而未深究夫有名無實之本源。
無識者。
将未免仍疑為節省帑項起見。
非朕轸念窮氓。
熟籌調劑之苦心也。
從前臣工等奏請。
咨送回籍。
曾經降旨允行者。
原因此等災民。
如果本籍自有田廬。
固不當聽其播遷失業。
今經日久。
體驗流民中遠出謀生者。
悉系故土并無田廬依倚之人。
而必抑令複還。
即還其故鄉。
仍一無業之人耳。
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