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交參劾。
其朋比為奸。
情弊已屬顯然。
至其平日任性乖張。
亦幸而未與後案耳。
設令其仍在巡撫之任。
其堅護前非。
存心枉縱。
更不知何所底止。
親鞫之下。
周琬已俯首無辭。
至沈作朋縱盜冤良于前。
複播弄阻撓于後。
始終釀成冤滞。
實為此案罪魁。
且現供失入強盜。
關系四命。
若失入事主。
罪止軍流。
夫宜誅之強盜。
四命何妨。
不宜罰之冤民。
一家已破。
設司臬者皆如此存心。
天下可以無盜。
但輕罰告盜者。
闾閻尚得安居乎。
錫占。
系知府大員。
專委承審重案。
仍有意遷延。
緻沉冤積年未白。
陳铨。
陳文樞單言揚等、逢迎鍛煉。
均罪無可貸。
但究系受上司挾制。
核其情罪。
與沈作朋、周琬、有間。
高城、明知前案冤抑。
乃辦理選軟。
不即據實具奏。
實為庸懦無能。
但将後案實情定谳。
尚無有心欺飾。
以上各情節。
經朕親訊。
無不水落石出。
所有各官犯應得之罪。
着行在大學士九卿。
定拟速奏。
并将此通谕各督撫知之。
尋奏、沈作朋等縱盜冤良。
朋比欺罔。
按律定拟。
沈作朋、周琬、愛必達、應斬立決。
錫占、應發伊犁當差。
單言揚、陳铨、陳文樞、均應發巴裡坤當差。
得旨、沈作朋、着即處斬。
周琬、着從寬改為應斬監候。
秋後處決。
愛必達、着從寬改為應絞監候。
秋後處決。
餘依議
○谕軍機大臣等、沈作朋等縱盜冤良一案。
經朕親行廷鞫。
無不一一供吐水落石出。
已明降谕旨。
令大學士九卿定拟具奏矣。
據趙泰交供稱、湖北省向有紹興作幕人徐掌絲弟兄。
及盧培元等、盤踞多年。
串通一氣。
與地方官交接往來。
徐掌比在臬司沈作朋署内。
伊弟即在愛必達署内。
伊妹夫盧培元。
即在巡撫湯聘署内等語。
是此案各衙門批駁。
俱出伊等數人之手。
其為彼此關通朦蔽。
情節顯然。
在督撫藩臬等、身為大員。
承辦此等大案。
竟至颠倒是非。
行私罔上。
固不得诿過旁人。
稍為寬宥。
但此等劣幕。
辄敢暗通聲氣。
從中把持。
為地方之害。
不可不明正其罪。
俾凡作幕者共知儆惕。
着傳谕李侍堯。
查明該犯等現在何處。
或潛往他省。
速即行文鎖拏。
解交刑部。
會同軍機大臣審訊。
如或已經回籍。
即着熊學鵬查明解京。
毋得延緩。
緻令聞風兔脫
○廣西巡撫馮钤疏報、貴縣、宣化、永淳、歸順、博白、勸墾水旱田地塘。
共稅一頃九十四畝有奇。
天保、勸墾田<土韋>一百二十八<土韋>一百一十一伍有奇
○以少詹事李宗文、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
○旌表守正被戕之四川南部縣民何長清妻何氏
○癸亥。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曰、劉統勳、着随往木蘭。
梁詩正、不必來熱河。
着留辦内閣吏部事務
○又谕、湖北盜犯張洪舜等。
前後兩案。
承辦之上司屬員。
種種扶同欺蔽。
實為情理所不容。
曆來所罕見之事。
前後所降谕旨甚明。
朕之所以弗憚諄諄告誡者。
不特為楚省整綱饬紀。
亦正為直省各督撫提撕警覺耳。
國家立法。
弭盜所以安良。
乃沈作朋等、辄将贓真盜确之犯。
立意翻案縱脫。
轉緻冤累良民。
及後案複發。
仍輾轉護非。
并欲消弭前案。
天下豈有甫經開釋之盜犯。
旋即夥劫敗露。
而仍疑前案之尚非真盜者。
此雖三尺童子。
亦知其斷無是理。
乃轉于此吹求駁诘。
是誠何心。
若論反坐常例。
未的決者。
原問官得減等定拟。
此在州縣微末之員。
承辦偶爾舛誤。
或可依例稍從末減。
若督撫藩臬。
為地方倚任大僚案情由其核定。
乃敢上下聯為一氣。
掩蔽欺朦。
幾緻覆盆莫白。
況事主李作椇等、冤累經年。
一家已破。
豈得複借決與未決為解免之詞。
伊等之縱盜冤良。
鉗制屬員。
朋比為奸。
天下所共知。
本不待更訊。
所以親加鞫訊者。
特示嚴懲。
以申國法而抒民憤。
且使天下司憲者。
知善良不可濫冤。
谳牍不容淆亂。
于明罰敕法之中。
寓懲一儆百之意。
昨訊沈作朋供。
強盜關系四命。
事主罪止軍流。
此語尤為喪心病狂。
夫審理盜案。
亦祇論贓盜之真确否耳。
既已贓真盜确。
即按律多誅數人。
亦法紀之所應得。
若無辜之百姓雖一笞一杖亦不得妄加。
何得較量科罪之重輕。
概置黑白于不問。
朕于各省臬司陛見時。
每剀切訓谕及之。
初不料沈作朋等、竟藉口于人命攸關。
轉以縱盜冤良為得計。
甚至趙啟賢家被劫盜。
深以前案事主坐罪為鑒。
不敢赴控。
若非秦鑅之立時獲盜起贓。
禀詳切實。
則強劫得以肆行無忌。
闾閻尚可安居乎。
且秦鑅、及遊擊李華。
搜拏贓盜時。
當盜犯之家。
先令捕役脫衣搜檢。
以防他日栽誣地步。
正以愧前案枉縱之上司。
而伊等猶恬不知恥。
仍欲售其朦混消弭之故智。
不畏功令不恤人言。
公行欺罔。
若似此而不為之整頓。
地言尚有何事不可為乎。
此案沈作朋實屬罪魁。
立即正法。
愛必達護非欺罔。
周琬朋比為奸。
本均應正法。
但以案中尚未冤及人命。
故從寬改為監候。
此後各督撫藩臬等、俱當觸目警心。
共知鑒戒。
毋蹈覆轍。
着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又谕曰、李算以孫承祖。
其稱名仍作世子。
于義似屬未妥。
着交禮部。
考據經書。
及曆代史冊。
自來有無世孫名号。
并檢查會典。
該國從前曾否有似此立孫之事。
務令悉心詳細稽考。
折衷一是。
具所奏覆
○谕軍機大臣等、據永貴等奏稱、住居吹地烏瓦克部落之阿哈拉克齊雅納什拜、年近七十。
率伊子愛圖幹等告稱、向未經行回地。
因向慕天朝威德。
幸及此身尚存。
特來瞻仰。
并呈獻馬匹。
已賞緞遣回等語。
吹、塔拉斯、沙喇伯勒、俱在伊犁以西此吹地。
未知即附近塔拉斯之吹否。
若果即其地。
原系厄魯特遊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