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即具奏斥革
○又谕、據巴爾品奏、自乾隆二十六年五月。
派内大臣巴圖濟爾噶勒等稽查牧場。
迄今已滿三年。
請更派大臣。
又稱伊親身前往查場。
其印務。
請旨着人署理等語。
着派副都統集福。
同巴爾品前往。
查商都達布遜諾爾。
達裡剛愛等牧場。
巴爾品身系都統。
出口查場。
其印信令伊帶理。
毋庸另派人員
○禮部議準、山東布政使梁翥鴻奏稱、武舉人會試。
由司送院。
咨報兵部。
文舉人則由司徑報禮部。
應請文武會試。
均照官員赴選起複之例。
由司詳院請咨。
發司轉給咨部。
從之
○以故雲南景東府土知事姜繼申子增、襲職
○乙未。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定離任人員令原隸督撫出具考語例。
谕、向來緣事降調官員。
例應引見者。
俱由該督撫出具考語。
送部引見。
朕既核其人之才具。
亦因以觇該督撫之鑒别屬員。
法至善也。
其離任候補之員。
因系前任内案件挂誤降調。
本籍督撫。
向以非現屬之員。
無從出具考語。
嗣後離任人員。
緣事降調例應引見者。
并着原隸之督撫。
一體出具考語。
送部引見。
着為令
○谕軍機大臣等、今日引見之原任浙江于潛縣知縣周廷一。
巡撫熊學鵬請将該員。
比照才力不及。
降二級調用。
看來周廷一。
年力尚壯。
似屬小有才而無實際者。
但謂之阘茸無能。
不勝縣令之任。
則似非當。
該撫何以奏請降調。
或該員别有劣迹。
該撫借此避重就輕。
抑或實有才不勝任之處。
着傳谕熊學鵬。
令其秉公據實具奏。
尋奏、臣抵浙後。
即聞周廷一不能辦事。
及見其年力尚壯。
詢以地方刑名錢谷各案。
茫然不知。
猶恐其讷于語言。
複察治事。
更複粗疎。
因無劣迹。
奏請降補。
報聞
○軍機大臣等議準、巴裡坤辦事大臣鐘音等奏、巴裡坤一帶。
東自呼濟爾台。
西至鄂什錫。
廣袤四百裡。
原設卡十八處。
木城卡。
通烏裡雅蘇台大路。
駐兵四十名。
呼濟爾台卡。
通歸化城大路。
駐兵十八名。
鄂什錫卡。
通辟展。
烏噜木齊等處大路。
駐兵二十名。
其餘各駐兵二三名。
共駐防兵一百十五名。
原為看守馬廠。
稽查遣犯。
今地方甯谧。
遣犯等習于耕作。
無須防範。
惟路當沖要。
着交城守營。
酌量留兵數名。
各拴營馬一匹。
足資稽察。
其餘兵俱請裁回營。
所有馬匹。
徹出歸廠。
其都司、把總等官。
一并徹回原營。
從之
○禮部議準、禦史德安奏稱、凡文武鄉試。
及武會試供給。
向由順天府尹造冊。
具送戶部核銷。
而文會試。
則由禮部題銷。
請嗣後文武鄉會試供給。
由順天府。
派委治中通判總理。
佐雜分辦。
徑由府尹造冊具題。
交戶部題銷。
不必會同禮部。
兵部。
委派司員辦理。
從之
○紮噜特達爾罕貝勒阿達善故。
遣官緻祭如例
○丙申。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曰、泰葸田患病。
不必解任。
所有題奏案件。
照常辦理。
其尋常咨行事。
暫不必畫稿。
俾得從容調攝
○谕軍機大臣等、據瑪瑺等奏稱。
熱河一帶賞厄魯特牧場。
請令交還各該處耕種納糧。
繪圖具奏。
前據瑪瑺等、以賞給厄魯特滋生牲隻。
皆賞給遣往伊犁之厄魯特。
請将賞給伊等牧場。
交還耕種納糧。
具奏時。
朕以此項地畝。
或在遠處。
是以命伊等繪圖具奏。
今閱圖皆在行宮近邊一帶。
行宮山南地方。
前已降旨禁止耕種。
且此項地畝。
賞給厄魯特時。
皆按田畝數日分給。
今厄魯特兵丁。
雖已咨送五百名。
而玉魯斯等、仍在彼處。
伊等牲畜正資牧養。
瑪瑺、永和。
乃必欲将此項地畝。
仍令耕種者。
特為伊等下屬。
希圖獲利。
慫恿故耳。
此斷不可行。
即伊等牧放。
用之不盡。
亦不可耕種。
若不肖之徒。
希冀私行耕種者。
朕惟瑪瑺永和是問。
卷之七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