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九年。
甲申。
五月。
壬子朔。
谕軍機大臣等、前馮钤來京陛見。
業已令其回任。
此時如已到粵西。
着明山即行交代。
前赴粵東本任。
如馮钤現尚未到。
亦着将廣西巡撫印務。
交與布政使淑寶護理。
即日起程。
赴廣東任
○又谕、向來粵海關官辦年貢。
不過尋常西洋物件。
今端陽節貢。
乃買有珍珠記念等項。
并非精好。
價浮于物。
而一經購覓。
行商徒藉此居奇。
或猶以為抑勒官買。
似此無益之事。
蘇昌不應為。
着饬行。
嗣後不必置辦。
并将此傳谕方體浴知之
○又谕、昨舒赫德等兩次奏到。
查訊廈門陋規一事。
并不将黃仕簡原奏、所開總督一萬。
巡撫八千。
及各衙門實在有無收受本分。
質訊具奏。
所辦未識領要。
疊經傳旨訓谕。
舒赫德等、奉差赴粵閩。
如系朕特欲體訪楊廷璋平日事迹。
伊等不拘何款。
自當随訪随奏。
今此案特差舒赫德等前往者。
乃緣黃仕簡據溫泰送款摺參。
其吃緊關鍵。
乃在督撫等、收受陋規虛實。
為谳案本文。
如一萬八千之項。
實系染指。
則舒赫德等之令定長解任固當。
而朕亦必明降旨。
将伊等從重治罪。
如此項收受。
原屬子虛。
但查出道府廳員等、以所得陋規。
為該督墊買物料情事。
則楊廷璋亦自有難辭之咎。
然其獲罪。
自與公然收受陋規。
肥槖累萬者不同。
而定長則不過失察之小咎。
蓋為無罪之人矣。
朕将此诘責楊廷璋。
令其明白回奏。
再予降旨處分。
方于事體允協。
又何不可待之有。
今乃行尋節外生枝。
而轉置案内根原于不問。
無論體裁不合。
朕且何從降旨耶。
況閩省海濱地方。
風俗自來刁健。
黃仕簡以原籍之人。
為本省提督。
又聞與馬龍圖為兒女婟親。
今奏牍事實尚未審明。
而一二欽差。
立将封疆大臣。
一時令其解任。
無知之人。
将必以該督劾奏馬龍圖。
而黃仕簡即構釁為之報複。
其于政治人心。
所關既重。
況督撫之進退。
不務得其實款。
國體又安在乎。
雖黃仕簡所奏、得之溫泰。
設一萬八千之數。
審屬無憑。
溫泰固其罪魁。
而黃仕簡以不察端委。
樂為藉詞入告。
亦有應得之愆。
然朕斷不肯加罪先發之人。
以折天下敢言之氣。
而舒赫德等、尚應按例附摺陳奏。
辦案始為周緻。
恐舒赫德等、舍本逐末。
如從前之奏覆。
朕仍難降谕旨。
此當問其一萬八千之數。
為虛為實。
若虛矣。
則黃仕簡所奏為不實。
然道府同知。
得受陋規。
其中又為該督賠累者。
即當據實參奏。
候朕降旨可也。
若此旨未到之前。
仍然以别生枝節入告。
則惟封俟遵此旨所辦摺到。
然後降旨。
不瑣瑣更降旨矣。
此旨仍速回奏。
以護軍統領伊勒圖。
署鑲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