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九年。
甲申。
六月。
丙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阿桂奏、綽斯甲布等九土司。
與郎卡互相攻擊各情形。
内另摺所奏。
虛衷體察全局機宜。
不必急急辦理之處。
所見甚是。
其第一摺所奏。
将金奠罪在不赦。
傳谕各土司以破其疑等語。
則未免迹涉張大。
于現在事理未協。
在金奠等雠釁相尋。
正如鼠鬥穴中。
本屬外番常有之事。
督臣為邊方重鎮。
即欲相機辦理。
亦惟不動聲色。
先為體勘确情。
再行斟酌措置。
方得控馭大體。
況朝廷于此等幺幺醜類。
如郎卡之垂涎鄰寨。
固不為之護庇。
而綽斯甲布等之欲除害已。
亦不為之抑制。
此正所謂光明正大之道。
若如阿桂所雲。
金奠罪不可赦。
則似郎卡實已獲罪天朝。
于理即當聲罪緻讨。
又豈應假手九土司。
竟類常人挑構取事者所為耶。
至遣官前往曉谕綽酋。
新任總督。
欽命來川雲雲。
又竟明示以出自朕旨。
特令阿桂為總督。
專辦此事者然。
無論有乖體制。
且徒使酋目等。
因此驚惶駭聽。
又安足以破其礙。
總之揆諸此時應行籌酌事宜。
均不免為過當也。
阿爾泰。
現既來京請訓。
阿桂在彼。
先事悉心熟計。
藉巡邊以審察其動靜。
一切務須安詳鎮定。
坦然行所無事。
惟自守其另摺之說。
待阿爾泰回任。
商搉定局可耳。
将此詳谕阿桂知之
○丁酉。
谕曰、蘇昌等奏、韶州府等屬。
先後間有被水之處。
惟英德縣地方。
兩次被淹。
情形較重。
現在照例撫恤等語。
該處城鄉被水。
雖屬一隅偏災。
但兩經山水漲漫。
田廬多有淹損。
無力窮民。
口食維艱。
着加恩将英德縣酌赈一月口糧。
俾資糊口。
其南海、三水、清遠等縣。
民修圍基。
當被水之後。
複令裹糧趨事。
亦未免拮據。
着加恩各按在工民夫。
酌給口糧。
以資力役。
該督撫等、其董饬所屬。
實心經理。
副朕加惠貧黎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戊戌。
調鑲黃旗漢軍副都統伊勒圖。
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調福建汀州鎮總兵官德滋。
為閩粵南澳鎮總兵。
以貴州銅仁協副将魏<?山臯>、為汀州鎮總兵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南澳鎮總兵葉相德、現在丁憂。
其員缺已有旨令官德滋調補。
但官德滋系直隸人。
彼如福建人入籍直隸則可。
不然、或未能熟習水師。
于該鎮營務無益。
着傳谕楊廷璋、據實奏聞。
如官德滋實于水師不甚相宜。
即可于該省陸路總兵内。
擇其曉習水師者。
酌量奏明調補。
将此傳谕知之
○豁除江西臨川縣、沿河坍沒田地十九畝四分額賦
○庚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據方觀承奏、安肅縣知縣謝昌言。
拏獲山東賊犯馬三醜、請解赴山東安徽質訊定案一摺。
此等積案行劫重犯。
事連數省。
固應随案移解質審。
但以狡猾性成之犯。
又明知法在不原。
其詭計圖脫。
勢将何所不至。
若因隔省長途。
往來跋涉。
解役日久懈弛。
尤易啟疏虞之漸。
向來辦理。
殊未詳密。
嗣後如遇此等重案人犯。
經别省拏獲。
其案情有可行文關白本省完結者。
自應将該犯即就所獲省分正法。
或其中有必應解質情由。
應如何設法。
令交涉省分彼此遞接防閑。
及慎簡員役以重其事。
毋得但任解差。
奉行文具。
緻滋贻誤之處。
該部詳悉定議具奏。
尋奏、各省拏獲盜案重犯。
其在本省犯案。
供出外省曾犯行劫者。
不論罪輕罪重。
皆照行文關查之例。
研訊明确。
毋庸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