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質審。
即鄰省地方官。
自行盤獲别省盜犯。
及協同失事地方差沒緝拏者。
均令在拏獲地方。
嚴行監禁詳訊。
移查被盜省分案情。
即由拏獲省分拟題。
請旨正法。
仍知照本省。
将拏獲正法緣由。
在失事地方。
張挂告示曉谕。
如果贓迹尚須研訊。
或失事地方。
有夥盜待質。
必須移解者。
令拏獲省分。
照各省解送秋審重囚新例。
遴派文武官各一員。
帶領解役兵丁。
親身管押解送。
仍豫先知會前途經由地方。
一體遴派員弁兵役。
接遞管解。
遇夜寄監收禁。
其道遠州縣。
不及收監者。
即令該地方官。
豫期遴撥幹役。
前往住宿處所。
傳齊地保。
知會營汛。
随同押解官弁。
鎖锢防範。
倘有脫逃。
即将各役嚴審治罪。
官員交部嚴議。
仍載入例冊。
通行直省一體遵照。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方觀承奏、調任安肅縣知縣謝昌言拏獲山東賊犯。
為連次劫殺巨盜。
久經兔脫。
謝昌言實力躧緝務獲。
其人可謂能事。
摺内稱系調任。
或系由簡調繁。
抑或由繁調簡。
并該員平日民官如何之處。
着該督據實查明奏聞。
候朕再降谕旨。
至所稱将該犯。
解赴山東安省質訊之處。
恐此等惡匪長途。
不無疏脫之虞。
已傳旨各該督撫。
妥協辦理。
現在馬三醜一犯。
該督即添派妥員。
慎密押解前赴東省。
勿令贻誤漏網
○戶部議準、廣西巡撫明山奏稱、郁林州。
于乾隆二十三年。
報墾老荒水田六頃六十畝有奇。
除已成熟田入額徵輸外。
其砂石難墾者。
五頃十畝有奇。
應請豁除額賦。
從之
○辛醜。
谕、據喬光烈奏、常德府同知員缺。
請将候補同知王錫蕃署理。
仍試看一年。
另請實授等語。
王錫蕃。
因前在貴州知縣任内。
拏獲隔省年久脫逃盜犯。
甚屬能事。
是以降旨引見。
加恩以同知補用。
今若令其署理。
試看一年。
另請實授。
則該員未免需次稽遲。
非獎勵激勸之本意。
王錫蕃、着即實授常德府同知。
該部知道
○谕軍機大臣等、據額爾景額等奏、巴達克山素勒坦沙。
遣使和濟克蘭。
清給伊等齊特喇爾遊牧。
及工匠人等。
又告稱、愛烏罕人。
常來侵擾。
業經回文斥責。
并将原文及回文呈奏等語。
素勒坦沙。
妄思僥幸。
請給遊牧。
并乞工匠。
殊屬貪詐。
額爾景額回文斥責甚是。
而詞氣尚覺太弱。
此事若額爾景額直以不便陳奏回覆。
可毋庸頒發敕谕。
今文内無此語。
似我大臣等、并未具奏。
未免視同泛常。
着另繕敕書。
交額爾景額。
派員赍送曉谕。
再從前素勒坦沙。
稱額敏和卓為父。
今伊甫離葉爾羌。
素勒坦沙即呈告其過失。
甚屬不堪。
着将額爾景額奏摺。
及素勒坦沙之書。
俱錄寄額敏和卓閱看。
亦着作書交額爾景額。
轉寄素勒坦沙。
令知所警成
○賜巴達克山伯克素勒坦沙敕書曰、據葉爾羌駐劄大臣。
進爾奏章。
及大臣與爾往複文書。
朕俱覽悉爾奏稱。
前此獻出霍集占首級。
意希重賞。
因道遠未得委曲陳奏。
又稱、愛烏罕等、時窺伺爾遊牧。
齊特喇爾。
乃爾先世舊地。
因葉爾羌大臣。
聽沙呼沙默特一偏之詞。
勒令給還。
懇恩查給。
并懇賞爾所屬萬人糧饷。
本年收取遊牧數處。
請俱為天朝臣仆等語。
從前霍集占兄弟。
逃入爾地。
爾畏我大兵。
又利其所有。
始決計獻馘。
朕已優加賞赉。
而逆賊所有資裝。
皆未索取。
獨非賞乎。
爾以獻馘為有功。
不思爾若再為容留。
尚能保爾遊牧乎。
且年來遣使入觐。
賞赉尤多。
此次給還齊特喇爾遊牧。
複加獎賞。
皆以爾恭順之故。
當益加謹恪。
若仍不知足。
是自取咎矣。
至愛烏罕等果窺爾遊牧。
似非無端生釁。
即如爾奏、收取附近遊牧數處。
則爾之侵擾鄰封可知。
朕為天下共主。
一視同仁。
非于爾有所偏徇也。
齊特喇爾。
為博羅爾所屬。
在準夷時。
為爾舅氏沙瑪瑪特所據。
後沙呼沙默特之祖。
恢複故地。
皆我大臣所深悉。
爾肆行攘奪。
尚應問罪。
因業已遵谕給還。
反加獎賞。
可謂寬厚之至。
而爾詭詞具奏。
豈以葉爾羌大臣。
新經更替。
謂可欺飾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