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九年。
甲申。
十一月。
戊申朔。
軍機大臣等議覆、禦史曹學闵奏稱、從前纂修大清一統志。
于乾隆八年告成。
久已頒行海内。
近年來。
平定準噶爾、及回部。
拓地二萬餘裡。
實為振古未有之豐功。
前命廷臣纂修西域圖志。
并令欽天監臣。
前往測量各部經緯地度。
增入輿圖。
惟一統志尚未議及增修。
請饬儒臣。
查照體例。
将西域新疆。
敬謹增入。
再查一統志自成書以後。
迄今又二十餘年。
各省府廳州縣。
添設裁并。
多有不同。
亦應查照新定之制。
逐一刊改等語。
查一統志。
自直隸各省而外。
外藩屬國。
五十有七。
朝貢之國。
三十有一。
凡版圖所隸。
無不載入。
我皇上戡定西域。
收準夷之疆索。
輯回部之版章。
特命将軍大臣。
分部駐守。
一切制度章程。
與内地省分無異。
該禦史所奏、将西域新疆。
增入一統志。
以昭聖朝一統無外之盛。
自屬可行。
至臣等奉饬所纂之西域圖志。
分野、疆域、風俗、山川、等類。
無不備具。
請即将一統志所應載者。
按類擇取。
增入志末。
以成全書。
再一統志。
甘肅部内之安西。
靖逆。
二廳。
即今西域圖志之安西府。
朝貢諸國内之葉爾欽。
即今西域圖志之葉爾羌。
他如哈密、吐魯番、二處。
兩書互見。
将來增纂時。
應于各該處發明申說。
其從前已經載入處。
俱請無庸删裁。
以緻更換全書。
但西域圖志。
須俟現在所纂之同文志告竣。
再行增改。
而方略一書。
善後事宜各條。
志内亦有應行采用者。
統俟方略全編告成時。
再行辦理。
至各省府廳州縣。
或奉旨更定。
或經地方大吏陳奏。
添設裁并。
在所時有。
而一統志于康熙年間開館纂輯。
乾隆八年始行告竣。
至今甬及二十餘載。
若此時輕議重修。
統行刊改。
一二年後。
地主情形不同。
即有添并。
又當随時刊改。
未免過于煩瑣。
該禦史所請刊改之處。
應無庸議。
谕曰、禦史曹學闵奏、西域新疆。
請增入一統志。
并志成後。
各省添設裁并府。
廳州縣。
詳悉續修刊改一摺。
軍機大臣議覆。
俟方略、及西域圖志、各書告成後。
再行編輯。
第念一統志。
自纂修竣事以來。
迄今又二十餘載。
不獨郡邑增汰。
沿革随時。
理宜一一彙訂。
且其中紀載體例。
徵引詳略。
亦多未協。
其尤甚者。
順天人物門内。
竟将國朝諸王載入。
于事理更屬纰缪。
諸王事迹。
自載八旗通志。
原不得與隸籍京圻者。
同日而道。
況八旗大臣等、功紀太常者。
則應見昭忠賢良諸祠。
其在直省宣猷着績者。
又有各省名宦可入。
今乃援親藩以淆地籍。
實為儗不于倫。
義甚無謂。
若其他考稽失實。
與凡挂漏冗複者。
諒均在所不免。
亟應重加纂輯。
以成全書。
但前此修志之初。
必待移取各省通志而後從事。
以緻曠日持久。
艱于集事。
此時特就已成之書。
酌加厘核。
即新疆幅員遼闊。
而一切事實。
又有西域圖志。
及同文志諸書。
為之藍本。
館臣采撮排撰。
實為事半功倍。
可即令方略館按照各條。
厘訂纂輯。
一俟纂出稿本。
悉照續文獻通考例。
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