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樹木栅。
中實以土。
東西南三面有門。
北面近河。
掘溝引水。
以環三面。
即以溝中餘土築城。
此時先行伐木。
其現到兵丁。
令于近山駐劄。
俟春融興工。
報聞
○庚午。
軍機大臣等奏、聖駕巡幸所至。
随從各行檔。
向地方官取具印結一事。
前奉旨傳谕方觀承。
設法禁革。
并詳細确查具奏。
今據該督将取具各行檔。
開單進呈。
臣等詳閱所奏。
有與地方官實有交涉者。
亦有與地方官全無交涉。
不應取結者。
若不過一二州縣。
偶有應付。
或猶系庸懦之員。
受長随愚弄所緻。
今沿途經過地方。
盡複如此。
其中豈無強幹能事之員。
而亦甘心踵弊。
必有希圖利益之處。
在行檔微賤小人。
借此津貼微利。
而辦差人員。
亦藉為開銷實據。
上下相蒙。
真僞莫辨。
若僅将取結一項。
嚴行禁革。
若輩奸詭伎倆。
勢必另立名目。
恣其取巧。
究非徹底澄清之道。
查該督摺内奏稱、每次自大、宛、二縣出結起。
沿途州縣。
見結出結等語。
大、宛、近在京城。
其辦差之長随書役。
必有一二熟手。
況有每次應付檔冊可據。
既經嚴革。
必須水落石出。
杜絕弊端。
應請旨傳取大。
宛。
二縣知縣。
并辦過出結之長随書役一二名。
并傳齊單内所開取結各行檔。
将因何向地方官取結。
并有無實在需索。
是否作何侵冒各緣由。
臣等會同總理行營。
及提督衙門。
三面質對明白。
俾内外共知。
無可影射。
臣等将來仍随營留心查訪。
如有藉端滋擾。
包攬侵冒者。
随時奏明。
從重治罪。
庶厘剔肅清。
弊端自可杜絕。
得旨、理應如此辦理
○伊犁将軍明瑞等奏、臣等會議雅爾駐兵一事。
經軍機大臣議覆準行。
今為期已近。
臣綽克托等先派索倫官兵巡查。
驅逐哈薩克等。
續領官兵。
帶運糧饷、耔種、器具起程。
所有應行事宜。
謹開列具奏。
一、烏噜木齊耔種。
不敷備帶。
臣等議将伊犁存貯之項協濟。
仍令參将吳士勝等、于瑚圖畢等處撥運。
其軍器火藥。
亦揀選帶往。
一、城工農務。
所須器具。
烏噜木齊存貯之項。
尚足敷用。
仍于綠旗兵内。
挑選匠作。
購辦物料。
以備臨時添補。
一、挽運車輛。
共需八百有餘。
每車馬一匹。
俱于牧群撥用。
仍量帶餘馬。
以備疲乏。
一、庫貯緞疋。
除酌量存留烏噜木齊。
以備哈薩克貿易外。
餘皆帶往。
可省陸續運送之費。
一、前議雅爾駐兵。
哈薩克前來貿易者。
量收牲隻。
以備屯田。
其大隊商販。
仍令前往伊犁。
但恐哈薩克等、貪圖就近。
不複前往伊犁。
其價值應行酌減。
再豫備賞給之緞布茶葉。
均請照伊犁之例。
報聞
○以署正白旗蒙古副都統書山。
為鑲紅旗蒙古副都統
○辛未。
上奉皇太後幸壽安宮。
侍膳
○壬申。
皇太後聖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壽康宮。
行慶賀皇太後禮。
王大臣于慈甯門。
衆官于午門。
行禮
○奉皇太後幸壽安宮。
侍宴
○癸酒。
是日起。
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甲戌。
吏部奏、理藩院尚書五吉。
應否在議政處行走。
得旨、五吉着在議政處行走
○轉禮部右侍郎雙慶。
為左侍郎
○乙亥。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軍機大臣等、納世通等奏稱、四十七等至霍罕。
令額爾德尼伯克出城。
恭迎敕谕。
額爾德尼随具奏章。
懇求帶回。
又遣貿易人等、投遞呈丈。
俟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