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回。
再将霍罕情形具奏等語。
所辦非是。
額爾德尼。
既有奏章。
縱不能親身前來。
亦應遣其頭目赍送。
乃僅交四十七代進。
而納世通遂為陳奏。
殊乖體制。
總由伊等心存怯懦。
四十七等、又必以為辦理不易。
遂至一味姑息。
着傳谕納世通等、此時若霍罕貿易人等。
不知四十七接受額爾德尼咨文一事。
即行文額爾德尼雲。
我大皇帝頒降敕谕。
尚遣侍衛前來。
爾既有奏章。
理應面陳。
縱爾難以輕離遊牧。
亦當派一大伯克。
赍捧入觐。
乃附懇代進。
殊屬不合。
一面将原奏駁回。
倘業經準其代進。
即不必如此辦理。
總之回人性習狡黠。
斷不可示以柔弱。
納世通等、嗣後辦理外藩諸事。
務知大體。
不可存苟且塞責之見
○丙子。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詣皇太後宮問安
○丁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總理行營王大臣等奏、據錢汝誠、窦光鼐奏稱、查乾隆二十七年。
駕幸江浙。
臣衙門循照二十三年南巡辦理規條。
奏請将各行檔裝載什物車輛。
俟行至徐家渡水次留住。
半交江南。
半交山東。
以備回銮應用。
又查上屆豫備車四百餘輛。
實用車三百六十輛。
嗣因順屬原車。
途中間有回空。
騾馬不無疲乏。
至交車時。
山東留一百三十五輛。
江南留一百四十五輛。
其不敷之車。
在各該省照數備足。
又因江省素無車輛。
仍照二十二年之例。
奏明移咨直督。
檄調附近南省之景州。
河間。
獻縣等邑。
代雇百輛。
以濟江省之用。
各在案。
今此次亦即飛咨直督籌備等語。
查此次回銮。
由德州登陸。
情形與從前不同。
自應另行酌議。
臣等會同内務府大臣。
詳悉查核。
由京至徐家渡。
共用車三百三十輛。
除應回空車一百一十八輛外。
其應回德州守候車。
計二百十二輛。
應請各令散歸。
俾得及時營生。
俟回銮至德州時。
所需車輛。
交山東地方官。
就近雇覓。
但恐山東車輛不足。
應令直隸交德州相近之州縣。
雇車一百輛協濟。
均于臨時三四日前豫備。
毋得久羁。
所有随從各行檔。
自徐家渡至德州。
所需船隻。
若此時行文江省豫備。
恐滋繁擾。
拟俟到江省。
面告尹繼善、于回銮以前。
量其敷用之數。
酌撥應用。
再恭查皇太後水路至張家灣登陸。
所需随從車輛。
不過三四十輛。
應交坐糧廳雇備。
從之
○是月。
江南河道總督高晉奏、立冬以來。
水勢未消。
黃河徐城北門外志水樁。
現存水五尺七寸。
高堰志樁。
存水三尺九寸。
老壩口志樁。
存水九尺八寸。
每遇東北風作。
黃流倒漾入運。
微有停淤。
一經清水暢出。
淤即刷去。
河身并無淺滞。
臣常至清口查看。
緣今歲節氣本遲。
黃水未見大消。
目下已過小雪。
再得大霜數次。
則黃水收歛歸槽。
清口自無倒漾之虞。
中河楊家莊一帶。
自鹽河閘下闆後。
水勢深通。
回空漕船。
已全數渡黃南下。
明歲春工。
先委勘估。
俟桃汛後相機辦理。
其差務案内。
應修禦路纖道。
以及渡黃各馬頭。
亦經督饬廳營。
加謹豫備。
得旨覽奏俱悉
○又奏、時踰大雪。
黃河水勢日消。
楊家莊運口。
逼近鹽河。
因東省煞壩挑河。
來水消耗。
清不抵黃。
閘口不無黃水漾入。
而時已隆冬。
潲稀水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