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禀報等語。
巴哈布等之言。
未可遽信為實。
但察靈阿等、如果遇賊陣亡。
着明瑞等、辦理烏什事竣後。
詳查奏請優恤
○癸酉。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阿克蘇辦事副都統卞塔海等奏報、侍衛讷蘇等、暨庫車阿奇木伯克鄂斯璊等。
剿賊功次。
得旨、此次進剿賊人之管隊侍衛讷蘇等、及各城伯克。
奮勉可嘉。
着明瑞、納世通等存記。
俟平定烏什後。
一體奏請交部議叙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蘇丹徒縣民蔣以仁妻田氏。
山東金鄉縣民王士奇女王氏
○是日、禦舟駐跸十裡亭
○甲戌。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蘇無錫縣民朱子遠妻陳氏
○是日、禦舟駐跸政成橋
○乙亥。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納世通奏、前奏派翼領良福、領兵堵賊。
因尚未前來。
親領兵往禦。
嗣良福兵到。
令往防巴什雅克瑪一帶。
臣于初七日。
奪取城西之山。
殺賊三十餘名。
賊自知罪重。
據險死守。
今伊犁兵将次到齊。
俟觀音保至日。
選兵防守要害。
又希布察克布噜特散秩大臣阿奇木、沖噶巴什布噜特比阿瓦勒、各領布噜特兵前來。
呼什齊部落那喇巴圖之侄。
亦願随軍效力。
當加獎谕。
令與我兵、一體支給行糧。
報聞
○蠲緩江蘇上元、江甯、句容、江浦、六合等、五縣上年水旱災民額賦。
分别給赈有差。
并緩徵勘不成災之海州本年地丁銀米。
及節年舊欠錢糧
○是日、禦舟駐跸三義閣
○是月。
安徽廬鳳道兼管鳳陽關稅務卓爾岱奏、臣道任養廉。
盡敷公用。
所有本年關任養廉銀六千兩。
辦公銀六千兩。
毋庸支領。
得旨、嗣後于關任養廉内。
每年賞汝一千兩。
即後任亦照此辦理
○湖廣總督吳達善奏、二月初六日。
在東省迎銮。
扈從鎮江。
疊蒙召見。
複荷賞赉。
于閏二月初六日回任。
得旨、覽。
今用李因培為湖北巡撫。
此人甚能辦事。
學問亦好。
但未免自恃其才。
好居人上。
又系初任民事。
一切汝宜留心。
若有不妥。
善為規勸。
彼若不聽。
據實奏聞。
此人久未擢用。
亦欲折煉其氣質。
今覺比先改觀。
但恐其志滿。
則終于易盈。
負朕造就之意耳
○大學士管陝甘總督楊應琚奏、烏什逆回叛亂。
經德福調取伊犁。
喀什噶爾。
葉爾羌。
庫車等處兵。
而哈喇沙爾庫車辦事大臣明普等、亦率師随往。
查哈密庫内。
存貯火藥尚多。
臣飛咨哈密辦事道員等、酌撥星解阿克蘇備用。
得旨、似伊等如此張皇之事。
卿亦不權其輕重。
以驚無知衆人乎。
又有何大事。
料今早已定矣。
實可不必
○陝西巡撫和其衷奏、藩庫耗羨銀内。
有無定公款一項。
向來陝省官員。
遇修署等事動借。
僅有出借達部之咨。
無扣完還項之案。
請嗣後借支。
銀數不得逾千兩。
分限三年扣還。
并先将支借緣由。
随時咨部。
俟扣清歸款後報銷。
報聞
○四川總督阿爾泰奏、灌縣原存松藩。
茂州。
汶。
保。
等縣溢額谷。
一萬九千九百餘石。
前經奏明。
令汶。
保。
茂。
各州縣民。
願領借者。
呈報該地方官。
給照票。
自行赴灌領借。
秋收後。
以小麥一石。
或荍子一石八鬥。
抵米一石。
即于原籍徵還在案。
現屆春耕。
各該處糧價漸增。
應饬該管道府。
督率州縣。
妥協查辦。
報聞
○又會同提督嶽鐘璜奏、綽斯甲布等九土司。
會攻金川郎卡。
節次小有殺獲。
現訊金川逃出男婦。
據供金川刮耳崖一帶。
年歲歉薄。
情形甚苦。
且聞逃投各土司者。
均有賞賜。
因逃出求生等語。
查毗連金川之黨壩。
小金川。
一帶。
雖亦間有歉收處所。
各土司通融交易。
糧食尚可接濟。
金川歲歉。
且被九土司圍困。
不能運糧赴巢。
窮蠻乏食。
諒難支持。
應乘此青黃不接之時。
一面招徕。
一面進攻。
報聞
○兩廣總督李侍堯奏、崖州實兵八百一十二名。
每年所領兵饷。
共折本色。
買食維艱。
查該營現存公費銀、一千一百餘兩。
請酌買谷石。
建倉分貯。
按年出借。
扣饷買還。
尚餘公費。
留為修補軍裝之用。
得旨、如所議行。
卷之七百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