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此次辦理烏什事務。
額敏和卓之子素赉璊、茂薩鄂對之子鄂斯璊、布噜特散秩大臣阿奇木、俱能奮勉出力。
着傳谕明瑞、阿桂等、酌量将彼處綢緞賞給。
以示鼓勵。
有應行交部議叙之處。
照例具奏。
再彼處所有回人、布噜特内、如有似此奮勉者。
着明瑞、阿桂、一并查明奏聞。
此際烏什事務情形若何之處。
亦着迅速具奏
○戶部議準、兩廣總督李侍堯疏稱、電白縣電茂場、業戶黃嘉隆等、報開築生<?土屚>七十一口。
每<?土屚>徵銀一錢七分。
請自三十年始起徵。
從之
○以甘肅哈密協副将四十六、為肅州鎮總兵。
江甯将軍标副将頗榮仁、為陝西固原鎮總兵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商水縣民李光輝女李氏
○庚戌。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尹繼善奏、查抄李星垣産業。
共地畝一百四十餘頃。
房屋一百八十餘間一摺。
上年李星曜在京召見時。
請假回籍管教伊侄。
因細詢其故。
據奏、伊父李衛、兄弟二人。
祖遺田産。
共有八百餘頃。
李衛之兄無子即以李星垣為嗣。
将所有家産兩股均分。
李星垣一人獨得四百頃。
李星曜兄弟等、共分四百頃等語。
今江省查出之數。
與李星曜去歲所奏。
多寡懸殊。
其中顯有隐匿情弊。
已谕令尹繼善、再行确查覆奏矣。
李星曜、昨歲甫經回籍。
查檢田産。
知之必詳。
該員現任川省道員。
着傳谕阿爾泰。
就近面詢。
令其将李星垣名下。
現在田數若幹據實開出。
或李星垣從前受分之四百餘頃。
别有花銷費用。
所存僅有此數。
伊兄弟行事。
彼此應無不知其底裡。
無難和盤托出。
若李星垣田産實止一百四十餘頃。
則該道從前何以妄行陳奏。
着李星曜逐一禀覆。
毋稍徇隐。
該督即行據禀具奏。
尋奏、據李星曜禀稱、伊祖父新舊置有田房産業。
約計四百頃。
星垣過繼伯父為嗣。
于四百頃内。
分去二百頃。
星曜兄弟四人。
共分田二百頃。
立有分單二紙。
現俱可查。
上年請訓之時。
怵惕屏營。
以緻未将四百頃之數。
分晰奏明。
實屬糊塗冒昧。
請敕下江南地方官。
查取分單核對。
則一切細數。
皆可立見。
得旨、不必再問矣
○又谕曰、阿桂奏稱、烏什增兵一事。
已行文烏噜木齊提督五福等、将該處綠旗兵一千名。
辦理起程。
一面于伊犁兵丁内。
揀派千餘名。
陸續前來等語。
昨據阿桂奏請增兵。
朕即謂賊衆将屆絕糧。
烏什計日可克。
毋庸增派兵丁。
續慮愛隆阿已經辦理。
故仍準調撥。
今愛隆阿又調烏噜木齊兵一千名。
亦屬多事。
蓋賊衆逃竄。
所當豫防。
而綠旗兵多系步行。
豈能追及逆回。
截擒其衆。
明瑞、阿桂、舉動未免張皇。
恐各城回人聞之。
妄生疑忌。
着傳谕五福。
若烏噜木齊兵丁。
尚未起程。
即行停止。
或遄行未遠。
亦可徹回。
惟将抵烏什。
即留軍營協助
○又谕、據成衮紮布等奏稱、恰克圖往來之人。
及恰克圖居住人等。
皆言俄羅斯尚通貿易。
而協理台吉沙克都爾、亦告稱曾見桑寨多爾濟屬下官員達賴等、赍有王大臣等文書。
帶領商人。
連次赴俄羅斯貿易等語。
俄羅斯貿易之處。
已經停止。
桑寨多爾濟、豈可潛行貿易。
着阿裡衮、馳驿前往庫掄。
查辦此事。
索琳、系新去之人。
未及與聞。
阿裡衮、即帶領索琳、一同辦理。
步軍統領印務。
着交與傅恒署理。
傅恒赴木蘭後。
交與舒赫德署理伊雖不能出門。
在家坐辦可也
○又谕、據成衮紮布等奏稱、桑寨多爾濟等、遣喀爾喀副都統索諾木丕勒。
往捉烏裡雅蘇台貿易民人趙立、任長源、喇嘛垂黨等、聞恰克圖往來行人。
及恰克圖居住人等俱稱恰克圖、仍有貿易。
而自恰克圖換回之協理台吉沙克都爾、亦告稱桑寨多爾濟屬下官員達賴等、赍執王大臣執照。
帶領衆人連次往俄羅斯處貿易等語。
從前成衮紮布等奏稱、趙立、垂黨等。
攜有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