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因事降革之沈慰祖、眭朝棟、鹿骢豫、王銘琮、宮去吝、胡邦祜、李允性、莫如忠、張學浩、宋煥、彭朝元、張度、侯克岐、張開士、史錦、陶淳、黃玉衡、胡啟植、唐廷櫆、葛山□鬥起、董鈞、倪存谟、蔣學鏡、邵謙吉、顧偉烈、吳嘉善、周鼎、劉世宏、餘崇年、宋齊嶽、耿佩誠、戴超、糜大禮、孟明遠等、三十四員。
着該部行文調取來京引見。
再降谕旨。
其不願來者。
聽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桑寨多爾濟奏稱、審訊商人任長源。
并搜查伊鋪内物件帳簿。
據供。
或将未售完物件。
轉行販賣。
或将喇嘛所貯布施物件變價。
核對帳簿。
有舊存寄等物。
其收買出賣月日數目。
俱屬相符。
所有伊等販賣之物。
均系原舊存貯。
并非由俄羅斯私行買來之物。
應毋庸議等語。
所奏殊不明晰。
未可遽信。
此摺不必發回。
着傳谕阿裡衮。
瑚圖靈阿。
令其歸于現辦内。
一并詳悉查明辦理
○戊辰。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朕此次巡幸木蘭。
着裕親王、和親王、大學士劉統勳、尚書托恩多、留京辦事。
其月選之文員内、通判州縣等官。
武員内、八旗護軍校、骁騎校、及外省送到之補放水手官、骁騎校、并年滿千總等官弁。
俱着王大臣照從前之例驗看。
至外省督撫提鎮等奏摺。
着照例自啟銮之日為始。
俱赍赴留京辦事處。
加封交内閣随本呈送行在。
候朕批示。
随本發回。
仍于留京辦事處。
交赍摺人祗領。
該部通行傳谕知之
○以工部侍郎李宗文、為江南鄉試正考官。
少詹事錢載、為副考官。
翰林院侍讀楊述曾、為陝西鄉試正考官。
宗人府主事左衢、為副考官
○旌表守正被戕之山東泰安縣民陳廷玉女陳氏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明瑞等奏稱、六月初二日。
賊人與城西軍營拒敵。
伊等領兵夾攻。
複捉生訊問。
知城中另立伯克。
拟相機辦理。
速為竣事等語。
賊人怙惡猖獗如此。
伊等所奏、似仍有招撫之意。
殊不可解。
若謂事期早竣。
則伊等駐守已數月。
未嘗催促。
及不惜兵丁。
責以梯沖克城之舉也。
特因回人頑梗。
若仍準其降。
則伊等謂罪不加衆。
轉視逆叛為常事。
拒守為良策。
且忽降忽叛。
亦與國體有關。
着傳谕明瑞等、惟遵節次谕旨辦理。
克城之日。
即将伊等剿殺。
不必遲疑候旨
○旌表逼嫁捐軀之四川泸州民易生華妻蔣氏
○庚午。
谕、從前承襲簡親王爵時。
朕較量房分。
加恩令奇通阿承襲。
當時以伊已襲王爵。
将本身所有公爵裁汰。
今閱王公表傳。
奇通阿所襲公爵。
系伊祖父父子陣亡。
加恩承襲之爵。
則其王爵系伊家内公同有分者。
此公爵不宜裁汰。
且豐讷亨。
此次軍營甚屬奮勉。
雖賞給雲騎尉世職。
而承襲王爵之後。
亦已裁汰。
論伊祖之勞績。
及豐讷亨。
現在軍營奮勉行走。
此公爵理宜加恩賞給伊家。
令其承襲。
此特褒獎功績之意。
即如以皇子公封之爵。
承襲時。
朕往往降等承襲。
其軍功所得之爵。
即獲罪譴。
仍令其子孫世襲罔替。
庶使有功者。
可以永受國恩。
而軍前奮勉者。
亦可以昭鼓勵。
着交宗人府。
将豐讷亨。
家内應行承襲公爵之子弟。
查明帶領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喀爾喀與俄羅斯交易。
朕曾遣軍機章京。
前往張家口稽查。
具報本年正月間。
有桑寨多爾濟駝馱經過。
約計三四十馱。
俱系水獺灰鼠等物。
差役恐此内有商人物件。
索取稅銀。
伊屬人曾與差役角口等語。
看來桑寨多爾濟。
私與俄羅斯交易。
已屬顯然。
所有伊掩飾具奏之處。
朕已令鈔寄阿裡衮、瑚圖靈阿矣。
将此着仍鈔寄阿裡衮等、令其嚴行審辦
○以正黃旗蒙古副都統雲保、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德福、對調
○辛未。
谕軍機大臣等、瑚圖靈阿、于本月十七日起程前往庫掄。
于七月中旬方可到彼。
阿裡衮不必在台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