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
奉到此旨。
即行前往。
到彼時。
即提應審人等審辦。
若延擱日期。
或緻串供。
反于事無益。
着傳谕阿裡衮。
令其遵照辦理
○工部議準。
調任廣東巡撫明山疏稱、龍門縣商人劉永和。
承開囊窎油柑嶺等處煤山。
系從前未經題明。
請每年認輸饷銀四十兩準其開采。
從之
○壬申。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以内閣學士富德。
為兵部侍郎癸酉。
谕軍機大臣等據湯聘奏陝省于五月三十。
六月初一等日。
近省州縣獲有時雨但入土不深。
未為沾足等語。
該省五月初旬得雨優渥。
曾經和其衷奏聞。
此後晴雨如何。
未據續奏。
茲閱湯聘摺。
西安等屬。
似有盻雨情形。
現在時屆溽暑。
禾苗長發。
待澤甚殷。
雖據稱得有時雨。
而入土未能沾足。
是否溉潤有資。
目下曾否更獲甘霖。
一律深透。
于秋稼收成。
有無妨礙。
着傳谕和其衷。
據實查明速奏。
以慰廑念。
尋奏、六月初二日省城得雨深透。
各屬亦俱報三四寸至深透不等。
惟西、同、鳳、邠、乾、鄜、六府州屬。
自六月初二日得雨後。
迄今尚未得雨。
延、榆、綏三府州屬。
内除保安、懷遠、神木、陸續得有透雨。
其餘亦未得雨。
臣細查情形。
西、同、鳳、邠、乾、鄜、六府州民間種麥甚廣本年二麥豐收。
民食不至拮據。
延、榆、綏、三府州。
民間種麥不過十分之二三。
倘七月半前。
仍不得雨。
必須早為接濟臣已饬令各員。
留心查察。
如有應行蠲緩借粜之時。
當再奏聞。
得旨、一切應速為綢缪妥辦。
毋緻百姓失所
○吏部帶領京察保送一等之掌四川道禦史星額布等、十一員引見。
得旨、星額布、裕義、甯昶、邏庚、觀亮、五英、法福禮、噶爾炳阿、金培、德福、海拉遜、俱準其一等加一級
○是月。
兩江總督管江南河道總督高晉奏、洪澤湖。
因上遊山水驟發。
日漸加增。
高堰志樁。
至五月二十七日。
連底水長至八尺。
滾壩高出水面五寸及一尺不等。
臣随又将清口東壩。
再展十丈。
計舊有口門。
并節次拆寬。
共五十七丈。
宣洩甚暢。
但上遊淮水。
仍長發未定。
現在仁義二壩。
過水五寸。
禮字壩。
與水相平。
智信二壩。
封土三尺。
尚未過水。
東西二壩。
除應留壩台保護。
尚可各展五丈。
通計清口出水口門。
共寬六十七丈。
較上年多拆二十丈。
淮水若不再長。
自可暢達歸海。
湖水消落。
滾壩即可斷流。
倘淮水若再加長。
而清口去路既暢。
下遊高寶諸湖底水甚小。
容納有地。
尚不緻礙民田。
再邳宿運河。
五月後。
因上遊沂河長發。
水勢漸增。
比上年此時水大一丈一尺四寸。
兩岸埽工。
今已平水漫水。
臣酌拟如自此水勢漸消。
則可毋庸分洩。
倘上遊來水仍長。
運河不能容納。
當督令廳營。
将劉老澗開故宣洩。
可免泛漲。
得旨、諸凡皆妥。
所奏情形。
皆如在目前。
設非親曆。
安能知其悉也
○兩淮鹽政高恒奏、淮商中家赀殷厚。
才識明幹者。
原知長價不如廣銷。
惟實力辦運。
期于流通獲利。
乃有無業之人。
專事囤積引窩。
日望江廣賣價增長。
其窩價亦可驟昂。
以緻辦運之商。
成本加重。
口岸賣價。
不能不增。
私鹽畢集。
官引遂至壅滞。
實為鹽法大害。
又口岸原有疲暢之分。
暢岸銷售自易。
其疲岸或與鄰鹽接壤。
或系淮引通津。
其中竊販。
亦所不免。
但使該岸之商。
将鹽照額運赴。
加意查緝。
民間亦何至舍官店而買私販。
無如商人一目之為疲岸。
即安心棄置。
而惟趨暢岸以圖易銷。
如安徽之安、池、太、三府。
江西之南昌等八府。
人皆百計圖避。
群趨湖廣。
而其後并湖廣亦不能盡銷。
臣于丁醜年到任。
查知其弊。
于安慶等三府。
選派殷商。
前往運銷。
并饬谕本岸商人。
毋許妄争新舊。
現在各府銷售。
已覺暢順。
至于行銷江西之鹽。
向來俱于儀所過掣後。
始行戳派。
以緻商人規避。
今将各商根窩。
徹底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