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年。
乙酉。
八月。
己未。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自避暑山莊啟銮。
幸木蘭
○谕軍機大臣等、明瑞等奏稱、七月十八日。
至二十四日。
賊人屢次出城沖突。
俱經擊敗等語。
賊勢窮蹙至此。
尚敢行抗拒。
情罪可惡。
即明瑞等、亦知其不可招降矣。
至官兵等、遇以死拒守之賊人。
能奮勇攻擊。
甚屬可嘉。
前已谕明瑞等、查明分别奏聞。
着将此次查奏之出力官兵。
交部議叙。
嗣後官兵内。
有奮勉出衆效力者。
俱着詳悉存記。
俟事竣。
奏請加恩優叙
○又谕曰、明瑞等奏、準額爾景額咨稱、阿什默特、所屬回人呢雅斯、克伊葉斯、常唆聳阿什默特、苛虐屬人。
不可留于和阗臣以呢雅斯等、如何唆聳阿什默特之處。
并未有确實證據。
遽行遣往伊犁。
恐阿什默特、不無疑懼。
若訪聞屬實。
則阿什默特、亦不可留于和阗。
行令查明定奪等語。
所見甚是。
但此案應行質訊之人。
明瑞應調集該處查辦。
不當仍委之額爾景額。
若此時尚未辦結。
仍着明瑞。
咨調辦理。
至回部伯克等、如果擾累屬人。
縱加以寬宥。
亦難弭其疑懼之心。
着傳谕明瑞。
阿桂等、查明此案情節。
若系呢雅斯、克伊葉斯、倚勢橫行。
阿什默特、失于覺察。
則呢雅斯等治罪後。
阿什默特、亦不可仍留該處。
酌量與别城阿奇木伯克等對調。
若阿什默特。
因聽呢雅斯等之言。
自行苛虐回人。
即将呢雅斯、克伊葉斯、辦理。
阿什默特、送京安插亦可
○是日、駐跸中關行宮
○庚申。
赈恤甘肅紅水、靖遠、會甯、山丹、東樂、武威、永昌、鎮番、古浪、平番、中衛等、十一縣。
夏旱災民。
并貸臯蘭。
金縣。
貧戶耔種
○是日、駐跸波羅河屯行宮
○辛酉。
上遣侍衛福靈安、赴避暑山莊、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賢良祠
○是日、駐跸張三營行宮
○壬戌。
上行圍
○河南巡撫阿思哈奏、各省到豫采買硝觔。
原系毛硝。
運回本省。
另行煎提澄淨。
方足配用。
所出成色。
往往高下不等。
緣硝土産于斥鹵鹽鹹之地。
必須風日晴燥。
漸有浮起。
始可認明掃刮。
若雨水稍多。
即産硝不旺。
且鹹砂混雜。
掃取每有不純。
委員貪其價賤。
随意購買充數。
提煉後成色自低。
不能敷額。
勢必勒賠買補。
往返咨詢。
徒煩案牍。
請嗣後責成行戶收買。
即饬委員督辦。
就豫提淨。
運費亦多節省。
如運回不淨。
惟該員是問。
得旨、甚好。
如所議行
○是日、駐跸阿貴圖大營
○癸亥。
上遣侍衛靈保、赴避暑山莊、皇太後行宮問安
○行圍
○黑龍江将軍富僧阿等奏、據往探格爾畢齊河源之副都統瑚爾起禀稱、自黑龍江至格爾畢齊河口。
計水程一千六百九十七裡。
自河口行陸路二百四十七裡。
至興堪山。
其間并無人煙蹤迹。
又往探精奇哩江源之協領納林布稱、自黑龍江入精奇哩江。
北行至托克河口。
計水程一千五百八十七裡。
自河口行陸路二百四十裡。
至興堪山。
其地苦寒。
無水草禽獸。
又往探西裡木第河源之協領偉保稱、自黑龍江經精奇哩江。
入西裡木第河口。
複過英肯河。
計水程一千三百五裡。
自英肯河口。
行陸路一百八十裡。
至興堪山。
地亦苦寒。
無水草禽獸。
又往探鈕曼河源之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