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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隸通州協副将華封、為楚姚鎮總兵
○戊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曰、翁牛特貝勒朋蘇克。
内廷行走多年。
今聞溘逝。
朕心深為憫恻。
着乾清門侍衛蒙固勒、馳驿前往奠醊。
并賞銀五百兩治喪
○又谕曰、翁牛特貝勒朋蘇克病故。
所遺盟長缺。
着羅布藏錫喇布補授。
羅布藏錫喇布之副盟長缺。
着巴圖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劉藻奏、滇省五華書院山長張甄陶。
自主講席以來。
迄今五載。
實能盡心訓迪。
着有成效。
請令為黔省貴山書院山長。
俟屆滿六年。
撫臣就近考核。
或照例奏請議叙。
或送部引見示獎。
臨期再行酌辦等語。
所奏甚是。
已如議行矣。
省會設立書院。
所以樂育人材。
前經降旨。
令督撫等慎選山長。
如果教術可觀。
六年之後。
着有成效。
奏請酌量議叙。
原以山長為多士觀摩。
若徒視為見文。
漫無考核。
既無以為激勸之資。
則日久因循。
未免怠于訓課。
惟知戀棧優遊。
諸生或且習而生玩。
恐于敩學無裨。
且在籍閑居之人。
未嘗無端謹績學。
可主講席者。
若實心延訪。
使之及瓜更代。
自必鼓舞振興。
共相淬勵。
方不負設館育材之意。
乃自降旨以來。
各督撫并未見有遵旨。
具奏者。
即如齊召南之在敷文書院。
廖鴻章之在紫陽書院。
豈止六年之久。
何以從前未經辦及。
朕所知已有二人。
恐各省似此者。
尚複不少。
着各該督撫。
将因何不行遵旨辦理之處。
查明具奏。
嗣後均以六年為滿。
秉公考察。
分别核辦。
庶于勸學程功。
均有實濟。
着傳谕各督撫知之
○己酉。
谕軍機大臣等、明瑞、阿桂等奏稱、葉爾羌、喀什噶爾、阿克蘇。
和阗之阿奇木伯克等、多不滿物議。
此内惟鄂對。
人尚可用。
阿什默特。
亦能辦理事務。
至噶岱默特。
色提巴勒氐。
聲名較前稍減。
除鄂對駐劄葉爾羌外。
請将噶岱默特。
調往阿克蘇。
色提巴勒氐。
調往和阗。
阿瓜斯伯凱。
補授喀什噶爾阿奇木伯克等語。
所見又屬錯謬。
鄂對等、皆歸順舊人。
且遇有軍務。
頗能出力報效。
此次若盡行移調。
則回人布噜特等、不知情事。
妄起猜疑。
謂國家乘新取烏什之威。
将伊等更調。
若謂伊等貪圖小利。
亦回人常事。
安能保其必無。
惟在大臣等正已率屬。
賞罰嚴明。
地方自必安靜。
毋庸更調紛纭。
轉滋惶惑。
即如所奏、伊等應行更調之處。
亦未有确實款迹。
不過得之物議。
桑中盡信乎。
況明瑞等、從前尚欲盡徹各城大臣。
倘從所請。
則将來伯克等之賢否。
複以何人為之體察。
可謂自相刺謬矣。
所有更調阿奇木伯克之處。
俱不必行。
惟伊等另摺所奏善後事宜。
尚屬可行。
着交軍機大臣議奏
○命大學士尹繼善、為尚書房總師傅
○庚戌。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靜宜園駐跸
○旌表逼嫁捐軀之湖北潛江縣民朱之賢妻吳氏
○辛亥。
上回圓明園
○旌表守正捐軀之四川阆中縣民唐太順妻趙氏
○壬子。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還宮
○癸醜。
谕、移駐伊犁骁騎校等。
向在涼莊。
凡遇閏月。
俱不支給饷銀。
今既移駐伊犁。
着加恩照八旗之例。
一體支給閏饷
○軍機大臣等議奏、會典載坐褥、親王、冬用貂、世子郡王、冬用猞猁狲、緣貂。
親王與上用制同。
無以示别。
應令親王用猞猁狲心、緣貂。
世子郡王、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