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一年。
丙戌。
二月。
丙辰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玉泉山惠濟慈佑龍王之神
○浙江巡撫熊學鵬奏、甯波府鄞縣吳家山逆犯吳蔔元等。
制旗習拳拒捕殺人一案。
将各犯刑訊。
并于幼孩女子中。
設法哄誘質證。
始據供所鈔邪書。
得自吳爾康處。
所演神拳。
學自石廷揚處。
逆旗系吳允明等所造。
旗上字樣。
系吳成桢所書。
成桢即蔔元之子。
所寫六水趙保天兵扶黑四将等語。
俱不能供出原委。
其符書。
惟吳蔔元能背誦五公之符一段十二句。
餘犯堅供具未誦習。
其起意謀逆者。
系已死之吳有功、吳成桢、吳允明、并現獲之吳蔔元。
随從入夥者。
系已死之吳德裕、吳兆美、吳德一、蔡子成、并現獲之吳國孝、吳加福、張本基、張本三、吳阿耀、吳德章、吳成忠此外别無羽黨。
亦無散劄情事。
各供已得大概。
而該地情形。
及謀逆根株。
仍須親往吳家山查察訪究系辦畢回省另奏。
得旨、所辦好。
餘有旨谕。
谕軍機大臣等熊學鵬奏、查拏逆犯吳蔔元等一摺。
所辦頗是。
吳爾康傳播邪書。
石廷揚教演打拳實為此案緊要人犯。
現在既委按察使圖桑阿就近查拏。
二犯自可即就弋獲。
或該犯等豫行聞風避匿。
必須實力留心躧緝。
毋任兔脫遠揚。
吳爾康系吳蔔元同族。
石廷揚又系其姐夫。
二犯蹤迹。
吳蔔元知之必确。
正可向其推問自不緻幸逃法網。
至吳成忠所供符書乃土内刨出之語。
顯系為吳爾康豫存開脫地步。
斷不可信以為實。
符書裒積成帙必非鄉野愚民所能辦。
其中必有略識文字之人為之主張。
吳爾康拏獲到案時。
務須嚴訊确情。
逐一根究以絕根株。
此等狂悖奸民。
實戾氣所禀。
自絕生成。
原屬不成事體。
然既經幹犯大逆。
自當盡法嚴治。
顯申刑典。
以儆頑梗而靖人心。
至附近居民。
聞逆犯拒捕之聲。
陸續聚集。
幫同兵役往拏。
其為平日守分良民可知。
而此次之踴躍急公向義。
尤可嘉尚。
着該撫查明。
與首報之人。
被害之家。
一體傳旨從優獎賞。
所有地方文武員弁。
辦理此案。
并非自行訪聞。
無庸送部引見。
但一聞首報之信。
即督率兵役親赴該處。
将現在逆犯拏獲。
尚屬黾勉。
仍着查明請旨交部議叙。
其在事受傷兵役。
亦着查明獎賞。
可将此傳谕熊學鵬知之。
尋奏、吳爾康、石廷揚等、已經拏獲。
查究符書來曆。
據吳爾康供。
系伊故伯吳進寶遺留鈔本。
因見吳德裕演習神拳。
供設五公牌位。
即以伊家存有五公經告知。
吳德裕随向其取去。
吳允明。
吳有功。
各行鈔寫。
恐另有正兇藏匿。
複細查吳家山共有七十餘家。
皆習耕種并無讀書教學之人。
惟吳允明。
吳有功。
略知文義。
而允明稍勝。
似無另有人主張謀逆看來此書藏留已久。
而鈔錄間有不同字句。
系吳允明添改。
則二人起意謀逆無疑。
又神拳香灰。
據吳蔔元等供得自石廷揚家。
已各有根源可追。
供認明确。
即将逆犯吳蔔元等。
分别首從辦理。
至附近居民陸續聚集。
幫同兵役往拏。
誠為踴躍急公。
遵即查明。
與首報之人。
被害之家。
一體從優獎賞。
其應議叙之文武員弁。
查明另奏得旨覽奏俱悉
○戶部議準。
四川總督阿爾泰奏稱、叙州府屬之屏山縣界内。
大竹堡一帶荒地勘明可墾田十萬六千六百餘畝。
應招民開墾。
并将已墾田分别水旱。
照例升科。
至開墾處所。
距縣三百餘裡。
田倍縣額。
一切納糧善後事宜。
需員專辦。
請将叙州府通判移駐馬邊。
仍将附近馬邊之川秧荞壩上下溪地方。
劃歸管理徵收。
從之
○以故紮薩克多羅貝勒達爾漢岱青朋蘇克子諾爾布紮木素。
照例襲封
○丁巳。
谕、雲南普洱鎮總兵員缺。
着甯珠補授。
不必送部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
據劉統勳等。
将審訊莊有恭。
朱奎揚、孔傳炣、供詞呈閱。
其中情節。
尚未能詳細推究。
即如孔傳炣供。
系五月間即将段成功藉端擾累之事。
禀知巡撫。
朱奎揚亦供。
于六月十九日。
即同藩司面禀莊有恭。
至七月初八日。
始将訪單轉發饬審。
既系府司等禀知在前。
何以莊有恭又稱系伊先得之訪聞。
至莊有恭原發款單内。
即有段成功差後患病。
諸務廢弛。
一任家人書役肆行擾詐等語。
是患病之說。
莊有恭已先見之紙筆。
豈得盡委過于屬員。
着傳谕劉統勳等将以上各情節。
悉心根究。
務得實情。
毋使案情稍有遁飾
○又谕、據永貴等奏、現在前往烏什駐劄。
令綽克托暫駐阿克蘇。
俟一切事務就緒後。
俱移駐烏什等語。
昨因玉素布回哈密。
曾降旨令額敏和卓赴葉爾羌。
與額爾景額一同辦事。
又令綽克托赴喀什噶爾。
與柏琨一同辦事。
綽克托奉到朕旨時。
如阿克蘇必需駐劄辦事之人。
即着讷蘇肯暫往。
若不需人即仍留烏什
○軍機大臣等議覆。
原署陝甘總督和其衷奏稱、籌辦換防官兵應領馬匹。
上次領兵官。
系撥給台馬乘騎。
兵役行李。
由肅州雇車載至哈密。
再撥給馬駝送赴各處。
今哈密及附近之巴裡坤。
現存馬匹甚少。
不敷支應。
且回城地方。
不宜駝隻。
請将附近之甘涼肅各營馬均勻撥用。
并照例一駝折給二馬。
由哈密送往烏什。
應如所奏辦理從之
○戊午。
谕軍機大臣等。
前因劉藻辦理莽匪一案。
種種不合機宜。
已令楊應琚補授雲貴總督。
前往接辦楊應琚到滇。
恐尚需時日。
現在正當調兵進剿之時。
劉藻于一切軍務。
并須實心經理。
不可稍懷畏沮。
贻誤事機。
俟楊應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