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擲石擊傷。
朕曾降旨。
着瑪瑺、雅郎阿、各帶兵二三百名。
前往查辦。
此特以擲傷欽差。
不得不從嚴辦理。
但番子等。
均系愚頑無識。
且部落甚衆。
見我兵過往。
恐複妄行擾動。
反于事體無益。
着傳谕瑪瑺、雅郎阿等。
凡帶兵經過地方。
及附近番衆。
俱宜豫為曉示。
以爾等擊傷大皇帝欽差侍衛。
殊屬目無法紀。
今祗将擲石為首之人。
擒拏治罪。
蓋因侍衛受傷不重。
實系汝等之幸。
并令将擊打台布之人。
自行執獻。
解往成都候旨。
庶可完事。
若支吾不給。
斷不可稍為姑容。
即當毅然以兵力從事。
此旨到時。
諒伊等已早抵該處。
仍将番子舉動。
及現在如何辦理之處。
急速奏聞。
并傳谕阿爾泰。
偵探得信。
亦即速行具奏
○兵部議準、廣西巡撫宋邦綏奏稱、粵西泗城府西林縣八盤。
那比。
二寨。
均離縣一百數十裡。
為濱江要路。
渡江以南。
處處可通滇境。
非添設汛卡弁兵。
不足以資巡緝。
請将上林營額外外委一員。
改駐八盤汛。
并兼轄那比地方。
其需用兵丁。
應于潞城汛抽撥十五名。
派防八盤。
并于八柴汛抽撥十名。
派防那比。
均令該外委督率巡緝。
從之
○予故和碩莊親王允祿。
祭葬如例。
谥曰恪
○辛未。
清明節。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端慧皇太子園寝
○谕軍機大臣等前于錢琦奏事之便。
批詢吳紹詩聲名若何。
今據覆奏、吳紹詩年已七旬兼有胃疾。
精力不能盡副而本質淳厚人傳有老菩薩之名等語。
朕因吳紹詩久曆久任。
事尚熟練。
且見其心地誠實。
是以簡任巡撫。
恐其迩來或果年衰多病精力不充。
于公務未能整頓。
況人皆稱菩薩。
更恐姑息因循。
贻誤地方政事。
亦未可定。
着密谕高晉将吳紹詩近日精力若何。
有無贻誤之處。
據實密行覆奏。
毋得稍存隐飾。
錢琦摺并鈔寄閱看。
尋奏、臣與吳紹詩。
素不認識。
該撫到任江西以來。
所辦刑錢案件。
尚屬練達江西屬員來南時。
詢知精力尚健。
至其感患胃疾。
并傳有老菩薩之名。
容臣閱過安慶營伍。
前赴江西時。
察訪覆奏。
得旨、覽
○旌表守正捐軀之四川長壽縣民徐在庠妻王氏
○是日、駐跸天津府行宮。
至癸酉皆如之。
壬申。
上閱天津鎮标兵
○賜扈從王公大臣、及直隸總督、監政、官員等食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郓城縣民張孝友妻王氏
○癸酉。
上遣侍衛索諾木策淩、赴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伊犁屯田回人等。
接年拖欠應交麥谷。
共七萬八千七百餘石。
已着展限。
分為四年帶徵。
但念去歲伊犁歉收。
若于今歲秋成後。
即将帶徵之項。
與本年正項糧石并徵。
究恐生計拮據。
着加恩。
将本年應行帶徵麥谷一萬九千六百餘石。
全行豁免。
以纾回力
○谕軍機大臣等、據福靈安奏稱、于龍陵地方。
遇見李時升。
告知朱侖在暮董地方。
駐兵将及一月等語。
前楊應琚節次奏稱、朱侖已由木邦一路。
進剿匪衆。
并稱李時升。
親率官兵占據新街。
以為進兵之計。
朕彼時即知其荒唐捏飾。
業經降旨饬問。
今福靈安稱。
朱侖在暮董駐劄。
已将一月。
暮董又在木邦之内。
朱侖駐彼。
遲留觀望。
退縮不前。
與木邦有何幹涉而楊應琚。
猶詭稱其統兵前進。
天下有如此不顧情理。
任意掉謊者乎。
至李時升。
既現在龍陵。
其地在騰越州以東。
更屬内地土司境界。
距新街甚為遼闊。
與楊應琚前奏、率兵進剿。
據新街之語。
尤相矛盾。
況李時升朱侖。
俱系軍營統兵大員。
既皆由西而東。
則銅壁關一帶。
又诿之何人經理。
其各該處要隘。
現在作何駐兵防守緬匪賊衆現聚何處。
并未見其明晰具奏。
行軍何等重務。
而可如此漫不經意乎。
至從前新街小挫之後。
兵既退回。
朕料及蠻暮新街。
必皆棄而不守。
因谕楊應琚以該處既隸版圖。
自當奮進收複。
扼其險要。
為進兵之地。
伊即當按其地風土情形。
據實籌辦。
或如交春瘴發。
不宜輕涉。
亦應将實情奏聞。
候朕定奪。
乃以李時升進兵一語。
希圖搪塞。
其将誰欺。
且此時徼外瘴疠漸盛。
朕豈肯令我士卒。
冒瘴遠涉。
不加體恤乎。
楊應琚不懲李時升。
朱侖。
從前畏葸偾事之失。
至此複冒昧妄行。
既不因時。
又不恤下。
種種乖謬。
是誠何心。
若因錯誤在前。
曲為回護。
冀以虛詞朦蔽。
朕何如主。
而容彼施此等伎倆乎。
楊應琚如此迷而不悟。
恐其福氣已盡。
不至自取罪愆而不止。
着嚴切傳谕楊應琚。
令其即行據實明白回奏、毋再仍前支離速咎
○禦書濟甯天後廟扁曰。
靈昭恬順
○旌表守正被戕之安徽阜陽縣民馬治增妻朱氏
○甲戌。
兵部議覆、陝甘總督吳達善奏稱、巴裡坤鎮安西營舊設參将。
守備各一員。
經前督臣奏準。
将安西參将。
移駐靖逆營。
以靖逆營原設遊擊。
調駐安西。
查靖逆介在沖途。
地闊差繁。
現以千總作為中軍。
承上接下究多未便請并将安西守備移駐。
作為參将中軍。
其安西遊擊。
即以該營左哨千總為中軍。
應如所請。
從之
○是日、駐跸興福寺馬頭大營
○乙亥。
孝賢皇後忌辰。
遣官祭陵寝
○谕、朕此次巡行河澱。
閱視堤防。
今由運河回銮。
經臨筐兒港。
察看減河形勢。
見壩身出水處高于河底七尺。
則遇汛漲時。
所減之水下注過猛。
易緻跌落成坑。
排樁不無撼動。
自應于石工之外。
接築灰工十五丈。
使坦坡漸平以導其勢。
至王家務。
捷地。
興濟。
三處減河皆所以宣洩盛漲。
保衛堤工。
别由一路入海。
不使三岔河之水彙積。
尤為畿南水利攸關。
亦宜一律疏浚留淤。
期于深通易達。
再子牙河故道。
自谷家莊以下。
至吳家溝一帶。
河身窄狹。
并應普律展寬。
用消瀝水以衛民田。
所有各處工程。
着該督方觀承。
按工核實估計奏聞。
動帑興修。
務使疏洩得宜。
俾河務民生永資利賴。
副朕省方疇咨至意。
尋奏、筐兒港口工外。
加築灰工十五丈。
每丈拏溜四寸六分零。
每五丈。
安排樁一路。
地腳滿簽柏丁。
并加築補築大小夯灰土。
估需工料銀二萬八千八百二十餘兩。
至壩口出水處。
河槽北面淤高。
應挑展斜長九十丈。
自十六丈。
至六丈折算。
均寬十一丈三尺。
深二尺。
又王瘸莊起至梅廠東止。
淤墊一千四百八十丈。
應于河底抽槽。
面寬八丈。
底六丈。
深二三尺不等。
共需銀三千一百三十餘兩。
王家務、壩門上首、并迎水海墁、南北岸、淤土四段。
共計一百八十餘丈。
高五六尺不等。
均應挑除。
又水口中心。
應挑河槽一道。
長二百三十丈。
面底均寬十三丈五尺。
深三尺。
共需銀二千七百五十餘兩。
捷地減河。
自壩口起。
至孫正家莊止。
長一萬七千六百四十九丈。
興濟減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