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壩口起、至道口止。
長一萬三千二百六十丈。
均應展新舊面寬八九丈。
底四五丈深七八九尺不等。
共需銀四萬一千四十餘兩。
至子牙河故道由谷家莊至吳家溝。
長一千一百四十丈普加挑展以面寬六丈五尺底三丈五尺深三尺為率。
其上遊劉家莊以下積淤十四段均應于河底抽槽共需銀二千三百六兩零。
查各工惟筐兒港壩面灰土。
應俟汛過辦理。
其四減河。
及子牙故道。
均拟于汛前辦竣。
得旨如所議行
○吏部議準、四川總督阿爾泰遵旨議奏、查川省道員。
除松茂道。
現有兼銜。
及駐省之驿鹽道。
無提鎮同城之永甯道。
均無庸加銜。
惟川北、川東、二道。
系與各鎮同駐又建昌道。
駐守泸州。
管轄各土司地方。
尤資彈壓并請加兵備道銜。
又陝甘總督吳達善奏查甘肅道員。
除安西。
平慶。
二道。
現有兼銜及駐省之驿傳道無提鎮同城之秦階道均無庸加銜惟肅州。
涼莊甯夏西甯。
四道。
俱與各鎮同駐兵民錯處。
均應加兵備道銜。
并鑄給關防。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密縣民黃添诰妻張氏。
四川江津縣民周正明妻王氏
○是日、駐跸定福莊馬頭大營
○丙子。
吏部議準、江蘇巡撫明德奏稱、江蘇省會。
政務殷繁。
委辦一切。
常資大員料理。
查蘇松糧道。
駐劄常熟縣。
各屬解交漕項錢糧。
幫丁支領行月。
往來遠涉。
漕船水次。
蘇州最多。
請将蘇松糧道移駐省會。
兼巡蘇州一府。
至原設分巡蘇松太倉道。
現駐上海縣。
祇令分巡松江。
太倉。
二府州。
其糧道庫大使一中。
亦一并移駐。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輝縣民韓某妻楊氏
○是日、駐跸南紅門行宮
○丁醜。
上幸南苑行圍
○谕、緬甸僻居荒徼。
前此未聞其跳梁侵轶。
本無庸加以兵誅。
并未嘗因國家當全盛之時。
迩年來平定準夷。
回部。
我武遠揚。
更欲并此炎方蠻服。
一并掃平。
為拓土開疆計也。
今據楊應琚覆奏、稱緬酋懵駁。
頻年滋擾土司邊境。
若不乘時撻伐。
誠恐養癰贻患等語。
此皆從前吳達善。
劉藻等。
不以為事。
因循贻誤所緻。
使伊等将此情形。
早行入告。
朕斷不肯過示姑容。
必特派能任事之大臣。
前往督理。
亦決不以此委之楊應琚矣。
至楊應琚初到滇時。
以緬匪自作不靖。
欲為籌辦。
其意亦未嘗不善。
但既欲用兵。
亦須通盤計算。
扼肯綮以決機宜。
朕尚謂楊應琚久莅外任。
閱曆已多。
雖軍旅非其素娴。
而審勢運籌。
自當确有成算。
孰意其當蠻暮新街等處。
相率歸誠時。
惟稱有可乘之機。
不緻重勞兵力。
并未統策全局。
布置周詳。
使新附之區。
永隸輿圖。
無贻後患。
遽爾輕率受降。
已為失算。
至于新街一帶。
既為緬地扼要。
又不知嚴兵駐守。
據為入緬先聲。
緻趙宏榜冒昧徑行。
一旅孤懸。
無援敗衄。
更屬毫無調度。
而楊應琚自新街小挫。
旋即憂惶成疾。
其後病雖愈而神志終迷。
漫無主宰。
一任綠營将弁。
捏詞虛報轉輾欺朦。
恬不為怪。
朕節次覽其奏牍。
覺情節多屬可疑。
始詳悉指駁。
令其據實陳奏。
今據奏到。
則從前所稱殺賊盈萬。
及緬酋乞降。
俱系朱侖。
趙宏榜等。
虛張粉飾。
曆來錯誤之處。
一一不出朕之所料。
楊應琚諸事荒謬至此。
若再令其在滇經理。
其誤事更不知何所底止。
而緬匪本篡逆餘孽。
且敢侵擾邊疆。
惡貫已盈。
罪難輕逭。
更不可不亟加翦滅。
因命明瑞代其總督之任。
奮勵将士。
務期克捷奏勳。
此皆仰賴上天默佑。
啟迪朕衷。
先幾已燭其情僞。
尚可及早圖功。
并非有人能指其誤謬。
将萬裡以外情形。
陳于朕前也。
楊應琚覆奏原摺并發。
衆人見之。
當無不共曉者。
可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是日、駐跸舊衙門行宮
○戊寅。
上詣永慕寺行禮
○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吳達善奏、拏獲巨窩馬得鳌。
并夥黨閻景彩等。
分别斬決發遣一摺。
已谕令法司速議具奏。
以正刑章矣。
該犯馬得鳌等敢于積聚多匪。
助赀外出行劫客商積案累累實為罪大惡極。
現在首犯雖經伏法而黨夥未獲者。
尚有二十八人着傳谕吳達善。
饬屬悉心躧緝。
務期兇黨盡獲以絕根株。
至該犯等。
既已四出行竊。
自必竄伏各省。
希冀匿避。
着傳谕各省督撫。
并将各犯名單鈔寄閱看。
一體設法查拏。
迅速緝獲。
毋緻聞風遠揚。
幸逃法網
○軍機大臣等議覆、江甯将軍富春奏稱、自裁京口将軍。
令江甯将軍兼管。
京口将軍分内。
每年應得鹽菜銀二千八百九十兩。
貯公備用。
嗣經前任将軍等奏準。
由此項内。
每年支給京口旗分綠營查江銀八百兩。
江甯。
京口。
二處祭駁造箭銀。
五十八兩。
江甯滿洲兵。
修理堆房。
官差路費銀。
一千二百兩。
尚餘銀八百餘兩。
京口蒙古兵一千一百餘名。
一切官差。
與江甯兵無異。
請每年賞給銀四百兩修理堆房。
并作為官差路費。
查江甯查江費用内。
每年尚餘銀一百五十餘兩。
接年餘銀。
足敷京口四年之需。
俟動用完竣後。
即由貯官銀内。
動支二百五十兩。
合查江餘銀一百五十兩。
按年賞給。
應如所請。
從之
○工部議準、廣東巡撫王檢疏稱。
粵東花縣中洞煤山。
前據商民呈報開采。
每年認輸饷銀六十兩。
今試采已驗。
應即定為額饷。
仍饬将工丁編立保甲。
并令該地方文各員。
按委查察結報。
從之
○調鑲藍旗蒙古副都統常嶽。
為齊齊哈爾副都統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六安州民孔朝魁妻梅氏
○是日、駐跸新衙門行宮。
翼日如之
○己卯。
上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據烏勒登奏稱、協領巴尼等已将越卡遊牧之哈薩克等。
拏獲八名。
均系牧丁。
現在圈禁看守。
并令三達等前往搜查驅逐等語。
哈薩克歸附有年。
甚屬恭順。
但以遊牧遇雪。
累次越界。
若竟将所獲牲畜全行拘留。
朕心殊覺不忍。
近據阿桂遵旨議奏、秋冬雪落後。
請将塔爾巴哈台卡座。
稍為内徙。
暫令哈薩克等住牧。
每牲百隻抽一。
交卡上官員收取。
以充貢賦。
春季仍行遣回。
已交明瑞等公同議準。
此次即應照所議辦理。
可傳谕阿桂。
伊或親往雅爾。
或将拏獲之牧丁人等。
解至伊犁。
明白曉谕。
并令将文書帶回。
交伊頭目遵照辦理。
至所獲之牧丁八名。
究系議前越界。
仍應酌量懲治遣往。
并将此傳谕烏勒登等知之
○雲南平彜縣土縣丞海兆昌病故。
子繼昌年幼。
以官男之母隴氏。
管理地方事務
○予故蘇尼特紮薩克多羅郡王車淩衮布。
緻祭如例
○蠲緩長蘆海豐場、乾隆三十一年。
水災竈地額賦有差。
其勘不成災之滄州、鹽山、慶雲、嚴鎮等四州縣場。
應徵錢糧。
并予緩徵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舒城縣民張錦純妻陶氏。
卷之七百八十